蔡武率團訪台劍指兩岸文化交流協議談判

兩岸簽署「ECFA」協議後,海峽兩會協商的第一階段--經貿領域的協商,將會告一段落。日後即使是仍有經貿議題的協商,都只能是「ECFA」協議的深化性協商,更多的協商工作將交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去處理,但所達成的協議文本還須由海峽兩會來簽署。下一步,就應是進入到以文化議題為主的協商並簽署兩岸協議。實際上,日前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就透露,明年海峽兩會的協商,將以文化議題為止,並將會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

這樣的舖陳安排,符合政治經濟學上關於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上層建築適合經濟基礎狀況的規律的原理。而文化是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但其政治性質則相對淡薄,敏感性不高,因而受到「台獨」分裂勢力破壞干擾的機率將會較低。因此,在推動兩岸政治對話以至是政治談判的過程中,以洽簽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作開路先鋒,漸次進行也是屬於上層建築範疇的教育、學術、科技、體育、宗教、法律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的談判,就必然能自然而然地促成進行政治談判。這應是「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可行途徑。

因此,昨日由國務院文化部部長蔡武以中華文化聯誼會名譽會長的名義,率領大陸以中華文化聯誼會交流訪問團訪問台灣,並與台灣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共同舉辦「二零一零兩岸文化論壇」,就被視為是為海峽兩會開展洽簽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的談判進行探路舖陳之舉。盡管蔡武本人並不負有兩岸協商的任務和職能,但他的以大陸中央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最高首長的身份率團訪台,勢必會掀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又一波高潮,確是能夠為進行兩岸文化協商營造氣氛。

因此,蔡武在訪台期間,除與中國國民黨名譽主席連戰、台北市長胡志強、惟覺老和尚等多位政壇宗教界人士進行禮節性會晤之外,還將拜會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文建會」主委盛治仁,還有「陸委會」主管文化事務的副主委趙建民,就令人產生「為進行兩岸文化談判摸底和打基礎」的無限想象空間。實際上,文化總會應是中華文化聯絡會的對口單位,都是兩岸文化主管部門的「白手套」。而「文建會」則是台灣「行政院」下屬主管文化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與對岸的文化部性質相同。無論是正式的官方會見或是非正式的半官方會晤,都完全符合禮制。

其實,「陸委會」還有一個進行兩岸文化交流的「白手套」,就是為推動兩岸民間交流而設置的非營業特種基金——中華發展基金。它的宗旨是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促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並依下列三大政策目標來規劃並推動各項交流事務:一、增進兩岸文教交流與合作;二、促進大陸專業人士了解臺灣;三、加強兩岸資訊流通。「陸委會」每年均撥款近億元新台幣,供其以補助方式支持一般性質的兩岸交流活動,及依據重點交流策略,主動規劃交流項目並以委辦方式協請民間團體辦理。多年來,無論是台灣的團體和個人進行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和學術研究活動,或是大陸的師生到台灣進行學術考察或交流學習,都可向其申請資助。說不好,這次沈春池文教基金會舉辦的「二零一零兩岸文化論壇」及邀請蔡武等大陸人士來台的費用,就得到了中華發展基金的資助。因此,建民將會見蔡武時,想必將會對兩岸文化協議談判的話題有所觸及。

兩岸文化交流,在兩岸人民交往交流中起到先行的作用,隨著老兵返鄉探親運動而泛起。從凌峰的《八千里路雲和月》,到台灣出版商和音像公司獲授權或「翻版」大陸的文史類圖書影音作品(應當說,大陸地區音像業的進步發展,與這一波交流有間接關係,因為它為大陸業者帶來了先進的錄音和燒刻觀念和技術),並向文化範疇的各種不同領域--文學、藝術、民俗、文物、圖書館、藝術館、藝術教育及文化產業等領域進軍,成為兩岸交流中最活躍、最具影響力的範疇。當然,雖是有序式無序地進行,但也像兩岸經貿領域雖然蓬勃發展卻曾沒有一個總的框架規範那樣,也沒有一個總的框架在規範兩岸文化交流,以至曾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兩岸文化交流也像經貿範疇的「ECFA」那樣,進行談判以至簽署合作協議,也應是水到渠成了。

值得注意的是,兩岸剛簽署的「ECFA」協議,是按「WTO」架構下的「FTA」規範分為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四大板塊的。其中的服務和投資板塊,本來就應包括文化產業在內。但由於「ECFA」是偏重於貿易,故其對兩岸文化產業的投資和服務的開放規範,尚不夠具體,仍需要在兩岸文化合作協議中專門加以規範。

兩岸文化協議,顧名思義當然是以促進兩岸文化交流為主。但由於開放與管理是一對相輔相成的辯證關係,故相信也將包含了管理的內容。尤其是對文化範疇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就迫在眉睫。在早期,是台灣出版業和音像業未經授權自行翻版大陸的圖書和音像作品。在當時台灣「新聞局」對台灣業者管卡甚嚴,連正版大陸圖書進口也加以嚴禁的情況下,雖然這不合國際規例,但倒也在客觀上起到了向台灣民眾紹介大陸文化事業及其作品的作用。但在現在,卻反過來是大陸的文化產業界往往未經授權就模仿、偽冒台灣的原創產品、對台灣業者的權益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因此,相信在兩岸文化協議的談判中,台灣方面將保護智慧產權列為重點。

另外,由於在「ECFA」協商過程中,大陸為了成全馬英九,幾乎採「台灣要甚麼就給甚麼」的態度,充分「讓利」,使台灣方面嘗到了甜頭,故在兩岸文化協議商談中,有可能也要求「讓利」。而且,除了是要求對台灣文化產業製品出口大陸給予減免稅項優惠之外,也可能還包括向台灣文化產業界到大陸投資,從開放項目的面到量,都給予「讓利」。尤其是出版業、媒體、廣告等涉及意識形態的領域,也希望能開放給台灣業界到大陸投資。這對目前對意識形態領域還抓得很嚴的大陸方面來說,是一個考驗。

值得注意的是,曾為包括「澳門歷史城區」在內的大陸三十多個「世界文化遺產」申遺作出重要貢獻的大陸國務院國家文物局長兼中華文物交流協會會長單霽翔,也是這個訪問團的成員。而台灣方面尤其是「文建會」,對台灣也能「申遺」充滿著期盼和焦急的心情,已經整理出十多個項目。但囿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不能申請,只能由大陸提出。而其中的金門景觀,就可與廈門的炮戰遺跡合作,以「廈門和平公園」的名義「申遺」。倘能成功,其所能起到的遏制「文化台獨」,促進兩岸的中華文化的融合的作用,相信就將會更大。不知盛治仁在與單霽翔會面時,會否談到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