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分配不公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支柱 消除分配不公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支柱

特首崔世安目前正在為制定其就職後第二份「施政報告」進行調查研究工作,先後舉行了多場座談會,聽取特首選委會委員的意見和  建議。隨後,還將會與不是選委會委員的社團代表和社會人士座談,以將調查研究的範圍進一步擴大。這不但是向選舉產生特首的選  委會負責,而且也是貫徹決策科學化、決策民主化的具體行動。

在選委會委員提出的諸項意見中,分配不公、兩極分化、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與樓價貴,購樓難,及「黑工」問題嚴重一樣,成為  當前社會熱點之一,也是導致民怨嚴重的主要因素之一。想必,崔世安及其幕僚班子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並將會像日前已經針對「  樓價急升」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措施那樣,也能找出穩妥解決「分配不公」問題的具體措施。

收入分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關係到廣大「澳人」的切身利益,關係到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治國理政施政理念能否  實現的大局。解決好分配不公的問題,讓全體「澳人」都能共同享受「澳人治澳」、經濟發展的勝利成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  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建構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

中國自古就有著「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傳統。為何在過去,雖然人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很低,但整體社會都呈現出十分團  結和諧,人們的情緒比較穩定;但如今人們的收入已隨著整體經濟的發展而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生活水準也走上小康水平,但人們  卻是「捧著飯碗吃肉卻罵娘」,對社會現狀、對特區政府諸多不滿?這除了是「澳人」的公民和參與意識大幅提高,對社會事務勇於  發表自己的看法之外,最主要的肇因就是分配不公,導致兩極分化,貧富差距拉得太大。

實際上,在過去,雖然澳門是實施資本主義制度,人群中既有老闆也有打工仔,存在著所謂的「剩餘價值」問題,但處於人群中的上  層的老闆也是腳踏實地,老老實實地經營,一個銅板一個銅板地累積資本的。而且,他們相對地公心,像何賢等人那樣秉公辦事,平  等待人,廣大打工仔叫他們一聲「老細」也是口服心服,充滿尊敬。打工仔的生活較為艱困,但也知足常樂,平衡滿足。當時社會的  矛盾並不尖銳,勞資之間的糾紛往往能透過協調解決。

而在目前,雖然整體經濟和「澳人」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但卻出現了兩極分化。不但是某些屬於壟斷寡頭經營性質的企業的賺錢  能力更高,透過合法途徑產生了更多的「剩餘價值」,而且也發生了若干老闆的發家暴富,並非是透過正常經營而來,而是仗著各種  並不規則甚至是犯罪的途徑,如賄賂官員,走私漏稅,詐騙貸款,霸占土地,囤積居奇,巧取豪奪而得。這就激發了「患不均」的情  緒,老老實實的吃虧,走歪路者卻發大財,難免會讓人牢騷滿腹。

而更普遍的是,在人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分配不公的現象。其一是人均GDP與居民收入中位數根本不成比例。  與人均GDP年年增高相比,居民收入中位數的增長率卻不高,以至逐漸拉開了距離,倘將通貨膨脹率計算進去,實質的收入中位數已  是逐年下降。尤其是在開放賭權後,澳門整體經濟發展成績亮麗,人均GDP已是「超台趕港」,但人們的實質生活水平,卻明顯地不  如台灣和香港居民。

其二是平均收入中位數並不能反映真實狀況。一小部份高收入者如博彩業從業人員和公務員的高工資水平,掩蓋著大部份的中下收入  者的低工資水平。除公務員及在壟斷寡頭企業中工作的僱員的收入較高之外,大多數居民仍處於低收入狀況,但他們的「收入中位數  」卻被那些高收入者拔「高」了。一些行業憑借著專營權和特區所賦予的壟斷經營地位獲取高額利潤,並將其轉化為員工的收入和福  利。而低下階層打工仔卻可能是連其雇主也是因為租金急升等原因而處於「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的困境,又怎指望加薪?

其三是勞動者收入在全澳GDP中所佔比例也是偏低。另外,還有政策上的原因,就是遲遲未有制訂最低工資政策及標準,與經濟發展  和物價水平不相符。一些學者計算,澳門的基尼系數已達零點十的臨界程度,這對穩定社會頗為不利。

應當指出的是,某些分配不公現象的「罪魁禍首」,是特區政府。比如,某些官員本身薪水不低,其勞動量可能還高不過普通民眾。  但在兼任一些本來就是屬於其本職應當負起責任的兼職,並不需要付出額外的勞動,如兼任政府派駐專營企業的代表等,卻是每月另  外領取一筆額外的報酬。而這筆酬金往往已高於低收入者的月薪水平,甚至接近以至是高於「收入中位數」。這也是導致人們心理不  平衡的原因之一。最近特區政府已注意到了這個現象,並作出了矯正,新委任的幾個兼職,都公開說明是不另收取報酬的。但以往在  這方面所造成的心裡不平衡,已難以矯正。

「事不公則心不平,心不平則氣不順,氣不順則難和諧」。目前澳門收入差距已經接近社會所能忍受的「紅線」。分配不公已成為抑  制社會發展進步的阻力,使部份低收入者生活困難,社會地位下降,降低他們對「澳人治澳」的認同和參與的積極性;而部分既得利  益者害怕變革會觸及自身利益,則會成為社會變革的阻力。同時,收入差距持續擴大,會導致激勵機制扭曲,使部份低收入者對通過  勤奮勞動改善處境失去信心,從而喪失工作和創造的激情,使社會喪失活力。進而導致出現兩個極端,一是使部份經濟困難的群體產  生心理失衡和「被剝奪感」,從而湧上街頭遊行抗議,一是刺激某些人的價值觀扭曲,也走上行賄等歪路,以不正常手段來獲取財富  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從源頭入手。其一是設法提高低收入階層的實際收入水平。本澳社會雖然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不可能搞平均主  義,也不能直接向低收入者發給補貼,但可在社會福利方面減輕其負擔,如免費醫療等,使其實質收入有所增加。其二是設法改變目  前「M型」的社會態勢,亦即高收入與低收入群體處於兩個大頭,但本來應是社會主流的中產階層卻成為小頭的現象,設法擴大中產  階層的比重。其三是鼓勵先富起來的人群承擔更多的社會義務,做好第三次分配(即慈善事業)工作。其四是對那些透過不正當手段  發跡暴富的人要依法進行打擊懲治,以平息人們的不平衡心理,維護社會正義。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