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就業率是建構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 提高就業率是建構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

特首崔世安為制定明年「施政報告」進行調查研究而舉辦的座談會,昨日「輪」到了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勞工界別委員上場。據報導,出席的委員就優先保障本地人就業及合理待遇、外勞政策、勞工法的執行和完善、打擊非法勞工、最低工資立法、本地人力資源培訓(包括在崗培訓)等問題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而行政長官崔世安認真聽取了與會選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後,也作出了回應表示,勞工界所關注的問題大多涉及民生,是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關注和重視的問題,特區政府必定全力保障廣大僱員和基層市民的應有權益,不斷改善市民生活。與會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助於政府進一步深入瞭解和跟進勞工界的實際情況,以及業界人士的想法和訴求,更加有針對性地制定政策措施和解決問題,達到與業界人士共謀本澳經濟社會發展,共建和諧社會的目的。

在目前澳門居民意見較多的幾個熱點問題中,就業問題首當其沖。實際上,失業、就業率不足及「黑工」嚴重問題,直接影響和損害受薪階層的切身利益;由於失業、就業率不足導致部分勞動人口收入極低,就使他們更難應付樓價和租金急升的問題;這又進而導致分配不公,兩極分化,貧富懸殊,與公平正義的目標更拉大了距離。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墮入了「螺旋式下降」的「怪圈」。如何解決這些十分尖銳但仍是屬於人民內部的矛盾,就應是特區政府實行善治,建構和諧社會的主要工作。

巧合的是,同在昨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研究進行集體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指出,要深刻認識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著眼於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更加積極主動地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

為此,胡錦濤紮實做好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

澳門特區雖然實行「一國兩制」,不一定需要照搬內地的做法尤其是中國共產黨的理論,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這個命題,卻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也適合於同樣亦遇到類似矛盾的澳門特區。特首崔世安如要處理好這些問題,不妨參照胡錦濤這個講話的一些內容尤其是「四點要求」,並結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歸納提煉出適合澳門的措施辦法。

如同整個澳門已形成一個「M形社會」那樣,在澳門的勞工界別中,也是處於「M型」狀態。其中一個埠是捧著「金飯碗」的公務員,和捧著「銀飯碗」的壟斷寡頭企業如博彩、電訊、水電等行業的從業人員,他們應是提前實現了小康生活水平;另一個埠則是屬於連「泥飯碗」也捧不穩的「就業弱勢群體」,主要是低學歷、低技能及高年齡者,還有因身體殘疾等問題而更難進入就業市場的,這些人由就業的弱勢而構成了社會弱勢群體的主要組成部分。

在特首選委會的勞工界別之中,既有捧「金飯碗」及「銀飯碗」的佼佼者,更有就業弱勢群體的代表。而後者目前正處於「三煞位」,處境值得同情。一方面,他們作為特區政府的「管治同盟」成員和傳統愛國愛澳社團的中堅力量,必須責無旁貸地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但另一方面,隨著澳門社會政治的日趨多元化和居民的公民意識提高,他們又不能過於「保皇」,否則就將會流失選票,失去參與「澳人治澳」的機會和平臺。因此,特區政府應當體恤他們的處境和困難,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將主要精力集中在解決他們身上所折射的人民內部矛盾。這既是建構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鞏固「管治同盟」的需要。否則,連「管治同盟」在選票的巨大壓力之下也被迫變成了「反對派」的話,特區政府的施政就將會十分困難,甚至會變成「跛腳鴨」。因此,解決他們的困難,實質上就等於是特區政府幫助自己。

就業是民生之本,提高就業率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人們常說,安居樂業;相對而言,樂業更為重要。這個道理很簡單,沒有工作,就沒有足夠的錢來買樓,又何談安居?應當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是高度重視就業及再就業的,堅持把擴大就業放在施政的重要位置,積極採取多項措施促進就業,解決了一部份人的就業問題,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但是,由於種種主客觀原因,仍有弱勢群體處於失業或半失業狀態。這就形成了一種畸型狀態:一方面,澳門經濟的急速發展,需要大量人力資源,而本澳是無法供應的,這就需要外來補充,但仍有不少中小企業不但是招聘本地工人困難,申請外勞也並不容易,形成「有工無人做」;另一方面,又有一批弱勢人群卻是長期處於失業和半失業狀態,「有人無工做」,導致生活較為困難,並成為多次遊行示威活動的常客甚至是骨幹力量。

因此,解決好就業弱勢人士的就業問題,幫助他們找到或重新找到工作,改善他們的生活,就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任務。除了是特區政府已經採取的培訓、社會企業等各項措施之外,還應從其他方面想辦法,大挖潛力。就此,我們想起了「以工代賑」這個源自於延安陝甘寧邊區時代的方式。所謂「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濟的一種扶持政策。「以工代賑」屬於救濟的範疇,但又不同於一般單純救濟,其特殊性在於救濟與建設的結合與統一,它是救濟對象通過參加必要的社會公共工程的建設而獲得賑濟物或資金鐵一種特殊的救濟方式。與一般的救濟相同,「以工代賑」資金是無償的,其差異在於它是有附加條件的,要

求貧困地區群眾通過出工投勞來獲得賑濟。因此,「以工代賑」的含義可以概括為:以救濟為手段,以加強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為內容,以緩解和最終消除貧困為目的,通過實物投入方式,使貧困地區基礎設施條件得以改善,為其經濟的發展創造一個相對良好的外部環境,進而刺激其自我發展。

實際上,目前澳門社保基會中雖有失業救濟金,但只能夠維護起碼生活。然而,又不可能直接發給更多的救濟,否則就會變成「養懶人」。既然如此,就不如把失業者組織起來,以相當於勞動人口收入中位數的工資,讓他們從事一些社會公益工作。比如,目前「交通督導員」的做法就較很好,既維持了交通,減輕了交通警員的負擔,又疏導了勞動力。可見可將此經驗擴展到其他各領域,如損壞的人行道等公共設施進行小修小補,或利用街角樓旁種花栽草等,甚至還可以從事無須技能的拔雜草等勞動。還有一種「以工代賑」方式,就是在澳門特區支援內地災區的重建項目中,也可組織失業人員進行無需高技能的勞動。當然,他們前往災區實質上是代表澳門特區,必須要有較好的精神面貌及素質,這在操作上會有一定的難度。

總之,辦法是人想出來的,只要能有「以民為本」的治澳理念,能將解決就業問題提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的高度,從而具有解決就業問題的誠意和決心,就一定能夠搬走這座阻擋特區朝著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目標前進的「大山」。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