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將澳珠合作開發橫琴寫進十二五規劃 爭取將澳珠合作開發橫琴寫進十二五規劃

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指出,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這雖然主要講的是內地的區域合作協調發展,但由於澳門特區的所在區位關係,與內地經濟的關係較為密切,而且對內地的依存程度也甚高,故相信這段論述也同樣適用於澳門與內地之間的區域協調發展,尤其是與廣東省以至是珠海市的區域協調發展。這其中,當然首先是希望能把將於近期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精神,被寫進「十二五規劃」之中。其次,是澳門特區和珠海經濟特區應更清晰地確定兩者之間的合作定位,尤其是在在橫琴開發中的定位。

在此情況下,有必要探討澳門與珠海合作的經驗與不足。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在「十一五規劃」期間,以至是在《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頒布之後,澳珠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除了人所皆知的澳門資金在珠海投資,進出口貿易等之外,一是建成了珠澳跨境工業區工業園,園區內專用口岸實現貨物二十四小時通關,二是港珠澳大橋等跨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取得實質性進展,為共同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奠定了新的基礎。

但是,澳珠合作也面臨著不少阻力和障礙。據珠海市方面的研究,主要是來自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理念性的障礙。長期以來,澳門在發展思路上一直存在著「小而全」的自成體系思想,對區域合作經濟融合表現得「無心無力」。澳門回歸之時,正值經濟乏力之際,因此寄希望於賭權開放和內地開放「個人遊」來增強客源,帶動其博彩業的發展。二是體制性障礙。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澳門有著與內地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和金融體系,這就使得珠澳之間生產要素的完全自由流動無法實現,澳門與珠海間建立直接和常態的溝通渠道也存在一定的困難。澳門自由港制度、金融監管環境等與內地有所不同,珠海要與澳門在這些領域進行直接合作也有一定的難度。此外,澳門由於博彩業的特殊產業特點,國家政策要求其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特定區域,這又給珠澳間的生產要素流動多增加一道體制性障礙。三、利益協調障礙。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珠三角地區歷經三次產業大轉移,產業結構不斷升級,經濟實力迅速提升,澳門地區與珠三角地區的相對競爭優勢有了較大的變化,這導致內地與澳門在一些跨境合作的重大項目和主要領域相互排斥,難以達成共識。

這些障礙是否會被「引進」到澳珠橫琴合作中去?看來將難以避免,因為利益協調障礙將會在此發揮得淋漓盡致。實際上,由於《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決定將橫琴的發展權歸屬於珠海,珠海市也已成立了行政位階為副地級的橫琴管理委員會,故除了澳門大學橫琴校園及粵澳中藥園區之外,其餘地方澳門要爭取主導地位的機會不大。這就與澳門官商由他們來主導橫琴發展的設想,差距很大。何況,澳門整體經濟實力不足,珠海也未必會將合作發展橫琴的希望完全寄望於澳門,而是將合作對象擴展到香港以至是海外去。因此,澳門能在這個「蛋糕」中分得到多大的一塊,看來並不樂觀。

其實,珠海早已按照自己的設想,將橫琴經濟合作區的功能,定位為:一、體制創新和發展模式創新的試驗區,獨具優勢和特色鮮明的開發區,國際化、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基地,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的先行區。完全是「以我為主」。當然,珠海自己獨力也難以發展,可能也加上中央要求珠海在發展橫琴時必須注意顧及澳門的需要,故而在構思中仍有為澳門「留有餘地」。其中最有誠意的是,在產業配置規劃中的「次核心圈」內,考慮到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需要,適度發展與澳門關聯、與香港錯位的會展業,同時為內地產品提供展示窗口和發展平台。而在「外緣圈」,則充分開發橫琴島的海島景觀,將其建設成為香港、深圳、珠海、澳門旅遊環線的一個節點。並利用橫琴島毗鄰澳門的優勢,發展休閑娛樂業,並為創新型人才提供良好的休閑環境。

為此,珠海方面建議,一是成立由中央主導的粵港澳三方行政首長參加的理事會,協商解決合作存在的重大問題,二是成立橫琴開發有限公司,主要負責是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開展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項目管理、產業開發、風險投資等業務。橫琴經濟合作區將在政府服務、企業商務運營等方面加快與國際接軌,創建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制度環境。爭取享受國家級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和保稅區的優惠政策。實行二十四小時的通關制,人員和貨物在邊境和海關的監管下經指定通道進出。境外貨物進入該區實行保稅,從該區進入珠海及內地其他地區視為進口,從珠海進入該區視為出口。人員經區內兩個關口(橫琴與珠海、澳門的連接處,即橫琴大橋與蓮花大橋各設一個關口)進出,均採用「一地兩檢」模式。

這種構思,恐怕與澳門特區政府和澳門人的想法,有一定的距離,在《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已頒發之下,澳門要改變並不容易,只能是盡量爭取某些利益。因此,就要看《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在方面是如何表述。實際上,橫琴如要建成自由貿易區,澳門介入的力度就應大些。因為地理接壤之故,橫琴升格為自由貿易區,其實是將澳門特區的自由港政策和「WTO」單獨關稅區體制延伸至橫琴。為了得到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社會的認同,這就有必要強化澳門參與的力度了。否則,橫琴的「自由貿易區」特殊地位從何而來?

另外,珠海要在橫琴發展休閒娛樂業,不免使人疑慮。首先要搞清楚「娛樂業」的定位與內涵。因為按照《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的規定,就是用「旅遊娛樂業」的名稱來包裝博彩業,及國家「十一五規劃」的「支持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其實也是對博彩業的間接表述。這是出於莊嚴的《基本法》和國家法律中不能出現「賭博」或者「博彩」的字眼的考量。如果橫琴也搞「娛樂業」,是否就是博彩業?如答案是肯定的話,那就一來不符合國家的「在中國只有澳門一地可以開賭」的政策,二來是與國家開展反賭博鬥爭的政策相悖,三來則有可能會對澳門的龍頭產業--博彩業造成威脅。當然,如果「休閑娛樂業」指的是與「休閑」相關的娛樂事業,如主題公園、遊樂園等,則不但是不會對澳門的世界旅遊休閑中心造成威脅,相反還有「補強」作用。畢竟澳門面積細小,土地開發己經飽和,無法再支撐休閑旅遊業,只能由藉著橫琴與澳門融合為自由貿易區,而由橫琴的休閑資源來彌補澳門的土地不足了。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