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舉行第七次領導人會談 標誌兩岸制度化協商邁出一步

【綜合中新社昨日報道】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20日在天津會見了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一行。王毅表示,海協會和海基會成功舉行第七次領導人會談,標誌著兩岸制度化協商又向前邁出重要一步。

王毅說,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定的簽署,有利於維護兩岸同胞的健康與安全,為兩岸交流合作拓展了新的領域。雙方就投保協定形成的共同意見,充分肯定了迄今談判取得的重要進展,為下次商談簽署協議打下了堅實基礎。雙方就產業合作達成的共識,有利於實現兩岸經濟發展的優勢互補,為兩岸深化互利合作開闢了新的前景。

王毅表示,兩會恢復商談是兩岸關係實現歷史性轉折的重要標誌,兩會簽署的各項協定也已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成果。為了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局,維護兩岸同胞的利益與福祉,我們真誠希望兩岸各界都能珍惜當前兩岸關係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鞏固兩會恢復商談的共同政治基礎,支持兩會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王毅表示,當前兩岸關係處在承前啟後的重要時刻,兩會商談也面臨繼往開來的新形勢。回顧兩會走過的20年歷程,我們認為:

首先,“九二共識”是開展兩會商談的前提和基礎。認同並維護這一共識,兩會才具備開展商談的必要條件。否則,不僅兩會商談將陷入停頓,兩岸關係也會受到嚴重影響。

第二,先易後難是推進兩會商談的有效途徑。兩岸之間存在的各種問題最終都需要解決,但應區分輕重緩急,注意循序漸進。實踐證明,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是切實可行的思路,既有利於商談的持續推進,也有利於彼此增進瞭解、建立互信,為將來解決複雜敏感問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

第三,以人為本是兩會商談的基本理念。兩會商談是為了維護和增進兩岸同胞的利益與福祉,只要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謀利,優先解決涉及兩岸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不斷擴大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兩會商談就能繼續得到兩岸主流民意的支持。

第四,互利互惠是兩會商談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條件。兩岸同胞是一家人,雙方都應從同胞之情出發,本著平等協商的精神相互尊重,相互體諒,謀求互利互惠,雙贏共榮。這樣,兩會商談就能行穩致遠,可長可久,前景也會更為廣闊。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等參加了會見。

王毅:大陸方面將一如既往維護台商合法權益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20日在天津會見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時表示,兩岸商談投資保護協議已取得重要進展,雖然此次商談未及簽署,但大陸方面仍將一如既往維護廣大台商的合法權益。

王毅說,台資企業多年來為大陸各地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我們也應為台商盡可能排憂解難。一是積極緩解台商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暫時困難。我們重點就幫助台商轉型升級、提供融資便利、減輕稅費負擔和解決土地糾紛及用工難等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成效。近幾年已累計為4000多家台資企業提供了轉型升級輔導服務,鼓勵和推動大陸26家主要銀行累計為9000餘家台資企業提供了8000多億元人民幣信貸資金支持等。最近我們還聯繫台商較為集中的大陸省份,如廣東、江蘇、福建、遼寧、湖北等,根據當地台商的需求,連續推出了一批利好政策和措施,受到了廣大台商的肯定和歡迎。

二是積極幫助台商拓展大陸內需市場。我們已支持臺北世貿中心在大陸各個省市舉辦了10場臺灣名品大型交易會。這個平臺不僅宣介了臺灣的品牌,更重要的是為臺灣的中小企業打開了進入大陸內需市場的管道和通路。我們還積極為台資企業搭建產業轉移平臺。有關部門專門制定了支持沿海台資企業向中西部擴展的優惠政策,並在中西部一些重點城市設立了專門的台資企業轉移承接基地和轉型升級示範基地。

三是積極維護台商合法權益。我們加大貫徹落實《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力度,專門成立了33個中央部委組成的台商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在各地各級台辦也廣泛建立了臺胞權益保護的專門工作機構。據不完全統計,過去十年僅大陸各級台辦就協調解決了2萬4千多件台商臺胞投訴案件,結案率超過85%。

王毅強調,臺灣同胞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我們將繼續高度重視台商的權益保護和經營發展,不僅要為台商雪中送炭,渡過眼前困難,還要為台資企業打造穩定、有利的投資經營環境,謀求兩岸雙方的互利雙贏,實現中華民族經濟的振興。(完)

江丙坤:兩會成果彌足珍貴,值得雙方善加維護

兩會領導人第七次會談20日上午在天津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兩會3年多來制度化協商和互動是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一個指標,更是和平繁榮的保證。

“今年是海基會、海協會成立20周年。回顧20年來,兩岸關係的曲折與起伏,兩會互動的停停走走,我感觸良多。”江丙坤在會談開始時致辭說,3年又5個月之前,兩會面對新的情勢,恢復了制度性協商,也啟動了兩會之間更密切、更有效率的互動與聯繫模式,在兩岸關係的發展以及各個層面交流上,充分發揮了橋樑與管道的功能。

江丙坤表示,當前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的確是得之不易的成果。過去3年多來,兩會共舉行了6次會談,完成了15項協定的簽署,這是3年多前無法想像的。這些協議可以有效處理、解決雙方交流的實質問題,為兩岸互信與良好互動奠定了堅實基礎。成果彌足珍貴,值得雙方善加維護。

他說,兩岸制度化協商簽署的協議為兩岸交流帶來了許許多多實質的效益,期盼雙方依照各項協定建立的聯繫管道與平臺,就兩岸關心的急迫事項繼續有效推動。

江丙坤還指出,兩岸關係的發展既要著眼當前,又要放眼未來,應持續在既有基礎上,建構長期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循序漸進,推動兩岸在經貿文化方面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