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局:據實況調整立法計劃

【本報訊】法改局表示,政府會因應社會發展情況適當調整立法計劃,其中土地溢價金計算方式仍未完成修訂,因為要配合土地法修改進度。

議員質疑法改項目跳票

議員質詢政府法改承諾未兌現。員吳國昌指出,政府於二零一一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內明列了其精選法改項目,但所作的承諾不兌現。今年已踏入第四季,應在今年第一、二、三季完成之法改項目仍沒實現。他說,「修改《財產申報》」本應在今年第一季提交立法會,「中央公積金制度」本應在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司法援助一般制度」法案本應在今年第三季提交立法會。可是,這些承諾的法改項目何以沒依期提交立法會。「修訂《金融體系制度》」、「制訂《金融中介法律制度》」、「制訂《槓桿式外匯投資活動制度》」、「修訂《保險活動法律制度》」、「修訂《保險仲介法律制度》」等施政項目,本應在今年第二季完成。「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本應在今年第一季完成。「《土地法》修訂」本應在今年第一季完成。今年第三季度都已經過去,這些涉法改項目,究竟有何下文?

因應社會發展調整立法計劃

法改局長朱琳琳稱,截至10月20日,特區政府已提交立法會的法案共20項,當中7項屬立法計劃內項目,而屬計劃外則有13項。已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共10項、已一般性通過並正由立法會細則性審議共9項,以及1項待作一般性討論及表決。

朱琳琳表示,由於立法計劃的編製須按政府制定施政方針的時間安排,一般需於每年下半年確定明年的立法計劃,在具體編製時往往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預見性。今年,屬2011年立法計劃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原定於第2季度提交立法會審議,但考慮到其餘供款及投放管理部分的法律法規是整個制度運作組成部分,其中《供款繳納規章》法規草案及《個人帳戶款項的投放項目、運作及監管》行政法規目前尚在草擬中,該部分較為複雜,行政當局希望有更多實質資料及方案後才將制度框架提交立法會。 原定於第3季提交予立法會的《司法援助一般制度》的諮詢工作已經完成,在收集意見和建議後已草擬有關的法案,並即將進入立法程序。 此外,修訂《財產申報》原定於第1季提交予立法會,但經考慮整體施政情況和社會訴求,以及與各範疇協調後,決定對上述項目的提交立法會審議時間作出適當調整,目前,修訂《財產申報》的工作正在進行中,該項目已交行政會討論。

朱琳琳說,《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修訂工作實際已經完成,但由於該法律制度與《槓桿式外投資活動法律制度》和《金融中介法律制度》息息相關,故《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修訂將與該兩項草案一併提交。而《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法例》的修訂文本及相關的諮詢工作已經完成,稍後將進入下一階段的立法程式。此外,有關《保險活動管制法例》的修訂現正研究業界的意見及建議,以作最後的完善,有關工作預計於今年內完成。

朱琳琳表示,政府會因應社會發展情況適當調整已訂定的立法計劃,日後將加強執行情況的資訊發布。

土地溢價金修訂配合《土地法》

吳國昌又質疑,由於訂定土地溢價金方法的法改滯後,政府現時處理新口岸酒店用地、小潭山劈山用地、東亞衛視影城用地等閒置地復活改用途所依據的現行土地溢金計算,是否牽涉龐大的利益輸送?政府主要官員是否須對此承擔責任?

法改局解釋,《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與《土地法》的修訂工作有密切的關係,修訂《土地法》的第二輪諮詢已於今年2月完成,現時正總結收集到的意見,完善修訂草案內容。因此,《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的修訂工作將配合修訂《土地法》的立法進度。在新法律頒佈前,特區政府亦採取多方面的政策及措施,務求妥善管理土地資源。

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霞補充稱,政府正加緊修訂土地溢價金計算方法。她強調政府會審慎考慮對市場的整體影響,調升幅度會盡量貼近市場情況。當局現正收集本地權威資料,如政府財政局、經濟局,以及全澳最多房地產資料的估值公司,及參考香港和珠海等地相關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