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環評官司敗訴人未提上訴

【中通社10月26日電】 受環評司法覆核官司影響,港珠澳大橋工程拖延1年,司法覆核案上訴期限本月25日屆滿,特區政府表示並沒有接獲有關的上訴通知。

綜合香港媒體26日報導,東涌居民朱綺華去年初就港珠澳大橋環評提出司法覆核,今年4月高院原訟庭判朱綺華勝訴,認為當局應就空氣質素進行沒有大橋工程的“基線評估”,要求環保署長撤迴環境許可證。判決影響所及,港鐵沙中線、石鼓洲焚化爐等70多項工程即時叫停。

港府今年5月提出上訴,9月27日獲判勝訴,朱綺華可于28日內提出上訴,25日是最後限期。特區政府指,港珠澳大橋環評案的“司法覆核申請人(即朱綺華)”,“可于上訴法庭作出裁決的28天內提交上訴許可的申請,最後一天為2011年10月25日。當局沒有收到申請人提交上訴申請意願的通知。上訴法庭已一致裁定環境保護署署長上訴得直,並確定環境許可證的有效性,我們會立刻重新啟動有關工作。”

至25日為止,港鐵及港府分別已就沙中線及石鼓洲焚化爐,重新向環保署申請環境許可證,有環諮會委員認為,兩份環評最快均可於今年12月獲環諮會通過。

另據報導,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26日在立法會說,受到環評官司影響而受阻延的港珠澳大橋,為追上進度需壓縮工程,造價因而上升65億港元。連同香港口岸、香港接線及屯門至赤角路段,政府準備向立法會財委會申撥486億元。

在當日立法會另一個委員會上,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鄭美施說,預計在大橋開通後20年,合共為港珠澳三地帶來400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效應,單是香港就有23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