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質詢電訊市場開放後收費問題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就電訊市場開放後收費的問題,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陳明金說,當局日前表示,明年本澳電信市場開放後,收費未必會即時下調,需等待新的營運商投入建設網絡、提供新服務後減費才會逐步實現。

他指出,電信市場競爭中,網絡基礎配套設施至關重要。現時網絡基本為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所鋪設及擁有。2009年政府與該公司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下簡稱“合同”)雖然表明,專營權於今年底屆滿後,公共電信服務全部設施盡歸政府所有,澳門電訊繼續負責管理和經營這些資產,在獲得補償下必須讓其他經營者使用。

陳明金質詢當局:

1、當局多次表示,市場開放後,澳門電訊有義務把其管理的特許管道供給其他持牌的電信經營者使用,使用管道的其他經營者須對澳門電訊作出合理的補償。出於商業競爭,澳門電訊是否會以本身發展為考量,訂定高額補償,使其他經營者望而卻步?政府科學公平的規範和監管是甚麼?補償方面,雖然合同表明澳門電訊須提供標準價格表,由政府審批,當局如何判定價格合理?如何科學地作出審批?

2、市場開放後,其他經營者可獲得接入或互聯使用網絡,但同時規定,合同《公報》刊登日即2009年11月6日起,澳門電訊對包括本地和國際租賃線路服務作出的投資屬其獨有和專用財產。有業者擔憂,屆時可能會出現同一段網絡,業權分屬政府和電訊公司所有,如是,難免給使用該等網絡的其他經營者造成困難。當局是否可向社會公佈,如果相關資產存在分屬情況,會否產生業界所擔憂的問題?如何解決?

3、當局坦言,明年1月1日電信市場全面開放後,因新營運公司在網絡建設、提供服務方面需時,本澳的電信服務水準及收費未必會即時得到調整。對於澳門電訊來講,電信資產所有權歸屬特區政府後,這些資產將變成基本免費使用的公共設施,政府是否應先促使及澳門電訊時合理下調服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