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表示關注機電設備使用安全的問題,指出本澳近年經濟急速發展,升降機及扶手電梯數量大增,類型愈來愈多,為加強監管,政府年前開始研究建立機電設備監管機制,並成立跨部門小組,循四個方向展開工作。
政府將制訂對升降機、扶手電梯及自動行人道監管指引,指引內容包括對這些設備的安裝、檢測、驗收、維修保養的標準及監管制度。指引的制訂已進入最後階段,爭取今年上半年推出。
循四方向展開工作
政府年前成立的「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提出四個方向的監管策略:制訂對升降機、扶手電梯及自動行人道的監管指引;設立中央管理系統數據庫;研究登記有關工程單位、培訓及考核從業人員;研究設立專屬部門及制訂法律。
工務局稱,法律制訂前先推出指引,指引的內容對升降機、扶手電梯及自動行人道的安裝、檢測、驗收、維修、保養制訂的標準及行政監管制度。維修保養包括基準性項目,以規範行業操作,提升維修保養質量,讓業界有標準依循、加強市民監察,以保障公眾安全。
規範維修保公眾安全
工務局稱,政府不同部門現時按本身職監管不同場所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的維修保養,土地工務運輸負責審核新建及改建的機電項目的計劃。按現行法律,私人大廈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屬大廈共同部分,建築物共同部分設施的使用、維修及保養,由分層所有人大會負責聘請維修公司維修保養及監管。
為鼓勵小業主履行法定責任,政府已推出系列由「樓宇維修基金」支援的資助計劃。其中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可獲資助的工程項目包括保養或維修升降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