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社團將資助用於選舉 澳基會尋求廉署意見

【本報訊】為優化資助監督工作,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日前拜訪了廉政公署,受到廉政專員馮文莊,辦公室主任沈偉強,顧問文道義,高級調查主任周錫強、區麗球,高級技術員徐秀玲的熱情接待。雙方就避免受資助的團體或人士直接或間接將資助款用於選舉活動交換意見,同意日後進一步討論預防及監管措施。

吳志良主席介紹了澳基會資助個人/機構開展活動及服務的基本流程和情況。關注到今年將舉行立法會選舉,澳基會希望制定規範,避免受資助者在違反選舉法的情況下將資助款用於選舉活動,或利用獲資助的款項舉辦同助選直接或間接有關的活動,希望廉署能提供意見。

馮文莊專員認為,澳基會已不斷優化資助申請和跟進工作。對於廉潔選舉,廉署建議澳基會參考2009年雙慶活動期間要求受資助者簽署聲明書的做法。受資助者須聲明不會直接或間接將資助款用於選舉活動或競選宣傳,並有義務將有關訊息通知受資助社團的其他領導成員及工作人員。受資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澳基會可要求受資助者退還資助款項,違反者更可能因觸犯選舉法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澳基會若發現或懷疑有不規則的情況,可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