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區錦新議員辯論動議案被否決說開去 從區錦新議員辯論動議案被否決說開去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討論及表決區錦新議員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提交的要求為撤銷有線電視專營權並依合約給予補償的辯論動議案。結果以十九票反對、五票贊成和一票棄權遭到否決。如果說,在電信管理局尚未提出應對中級法院裁決的解決辦法之前,區錦新議員提出這個辯論動議案,儘管一如其以往的風格,帶有「剃」特區政府「眼眉」的成分,但仍不失是屬於解決問題的其中一個方法,因而是可以理解的話;那麼,在電信管理局已經公佈瞭解決方案,得到了社會的廣泛支持,就連參加反對此方案的主流「公天」公司,也顧全大局,原則上同意了此解決方案,而且在技術上,存在著要在中級法院裁決的「九十天」期限內,就收回專營權並給予賠償進行協商,可能會因就賠償數額「拗數」而「談不攏」,使得廣大「公天」用戶真正「冇電視睇」困擾的情況下,他的動議案遭到否決,就是很自然的事。

實際上,區錦新議員的辯論動議案,是在於中級法院於六月七日就「公天」轉播作出違法的裁決之後,於六月二十日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緊接著於二十一日提出的。當時確是整個社會都為倘未能在「九十天」期限內解決問題而頗為焦急,也紛紛提出各種解決問題的建議,電信管理局更是執行特首崔世安的指令,頻密與「有線」及「公天」業者開會,尋求解決辦法。而區錦新議員在此時提出「特區政府可以公眾利益為由根據相關合約規定果斷終止有關專營權,並依照合約予以補償,以保障澳門居民觀看電視之權利」的質詢及辯論動議案,可說是解決問題的其中一種建議方案。交由立法會辯論,讓議員們鑑別是否可行,也是一個集思廣益的方法。

但在電信管理局已於七月十日公佈了處理「公天」轉播電視信號問題的折衷辦法,由享有專營權的「有線」提供電視信號,利用「公天」現有的服務網絡,向其用戶繼續供應不涉及版權的節目;而「有線」因此所導致的財政負擔,則由政府支付,亦即不會增加「公天」用戶的負擔的短期方案,獲得大多數市民贊同,認為是沒有辦法中的權宜辦法;而曾經一度反對此方案的六家「公天」,也在社會輿論的勸喻下之下,於翌日表態,為顧全大局予以接受,並已遞交執行意向書。盡管還須商議細節,但在「九十日」期限之前,將能完成所有程序,從而既能切實執行中級法院的裁決,保證「依法行政」的落實,又能保障「公天」用戶的電視資訊接收權等基本人權。因此,困難度更大的「撤回專營權」方案,就已經缺乏採納的意義了。

實際上,與電信管理局的方案相比,區錦新議員的「撤回專營權建議案」倘要付諸實施,將會有許多困難。關鍵就在於「賠償數額」。此前,就已有人分析,「有線」之所以在其專營權只剩下一年多時間,仍向中級法院提起訴訟,就是意圖籍此向特區政府施加壓力,迫使其收回專營權,並按過去的營業額及虧損額予以賠償,以只剩下一年多的「專營權」期限,換取回過去多年未能實現的利潤額。倘此分析符合事實的話,倘是特區政府以收回專營權的方式處理,單是一個「賠償數額」的問題就「有排拗」,可能拗過「九十天」期限也沒有著落。此時,就令廣大「公天」用戶陷於「冇電視睇」的困境,尤其是此時正是第五屆立法會競選宣傳期及投票日,就將不但會使得廣大「公天」用戶無法得悉經由「澳廣視」和「澳亞衛視」、「蓮花衛視」播發的立法會選舉資訊,以及特區政府政令、台風警報、暴雨警報等公共資訊,及中央政府透過中央電視台播出的中共全國代表大會和「兩會」等重要資訊,以及重要的國際資訊,而且也將會使得特區政府執行《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向各參選團體分配在「澳廣視」進行宣傳政綱的行政作為的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在電信管理局已經公佈了各方均認為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之後,區錦新議員仍然堅持其「撤回專營權」的建議案,並繼續要求立法會就此進行辯論,除了是浪費議員們的時間和精力之外,還存在著以下的幾個「盲區」;其一、是區錦新議員說,電信管理局的解決方案,是政府支付費用,只會用錢來「搞掂」問題。那麼,反問區錦新議員一句,難道「賠償」就不是由政府支付,就不是「用錢來搞掂」?而從電信管理局的方案看,即使是「有線」對「供應信號資源」的要價很高,也高不過「有線」對「斷約賠償」的訴求數字,相反還要高得多。就此而言,在同樣要由政府「埋單」的兩個「爛萍果」中,電信管理局的方案算是比較不那麼「爛」的一個。倘區錦新議員是出於痛惜政府公帑的角度,就不要那麼堅守自己的「鍾愛」,堅持要「吃」那個更「爛」的萍果,並將個人意願置於節省公帑的公眾利益之上。

其二、區錦新議員抨擊電信管理局的解決方案是「利益輸送」。--「利益輸送」一直是區錦新議員從政的「利器」,不管黑白是非,都照樣「發射」,可說是「上癮成癖」。好吧,今次就算是其所言能夠成立,如果是採取他所主張的「斷約賠償」方案,按照他自己的標準,是否也可算是「利益輸送」?而且其「輸送額」將會比電信管理局的解決方案,還要大得多?區錦新議員是否已從「利益輸送」的反對者和批評者,來個一百八十度的「華麗大轉身」,變成了更大額的「利益輸送」的提倡者和推動者?

其三、區錦新議員擔心「公天」用戶的收視節目將會減少,這或許會是事實。但倘是按照他所提出的「撤回專營權賠償」建議,而政府與「有線」又無法就「賠償額」達成共識,就必然會在「九十天」期限之後,令到「公天」用戶「冇電視睇」,亦即連「收視節目將會減少」的權利也被剝奪。而按照電信管理局的解決方案,起碼是本不應被列入專營權的依靠大氣電波播送的無線電視節目,如「澳廣視」和香港「無線」、「亞視」,還有「央視」第一頻道等,及不收費的「澳亞衛視」、「蓮花衛視」,肯定不會在「被減少清單」之內。這就保障了在「九十天」期限之後、明年四月「有線」專營期滿之前,仍可收看到這幾個廣大市民最需要的節目,尤其是在第五屆立法會選舉,還有將在今秋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年三月舉行的全國「兩會」期間的新聞節目。相反,倘是按照區錦新議員的建議,因為「拗數唔掂」,而被迫要執行中級法院「關閉公天」的裁決,屆時區錦新議員是否又會依其一貫的手法,跳將出來抗議「官商勾結」,藉此之機「封殺」其參選團體及其「戰友」們,因為既無錢財又無組織網絡,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分配「澳廣視」時間來宣傳其參選政綱的機會?「明益」那些因為擁有龐大財源的商界尤其是博企參選團體,及擁有龐大組織網絡的傳統愛國社團,而不完全依靠「澳廣視」播出其競選政綱的參選團體?

因此可以說,在電信管理局的方案獲得各方接受之後,區錦新議員仍不撤回其辯論動議案,讓正在為爭取連任的議員們放下手頭的工作,「陪」他再「玩」一次,這本身就是「玩嘢」的行為,因而被否決也就可以預料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