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行涉走私仿真槍零件被行政起訴

【本報訊】海關早前偵破兩宗走私仿真槍零件案,涉案者為台灣商人。今年九月十九日,海關稽查員在內港貨運碼頭內監察一運輸行提取六箱報稱為五金配件之貨物,關員詳細檢查後,發現六箱報稱五金配件的貨物實為仿真槍械零件及一些壓縮氣體,明顯與發票內容不符。海關隨立即與治安警察局聯手調查。十一月二十五日兩部門突擊搜查北區一工業大廈單位,在內發現一批未有申報文件的仿真槍械及配件。

被扣押的六箱仿真槍槍械零件包括長槍木槍托六十個,塑膠槍托兩個,扳機護環六十組,仿真左輪槍子彈輪連鎖橋及上彈器兩組,壓縮氣體一百四十四支。海關懷疑有人利用海路運輸和特快專遞郵寄方式,偷運仿真槍械零件來澳。海關與治安警察局情報廳聯手偵查,組成專案小組於十一月二十五日聯合行動,在北區某工業大廈倉庫內再發現另一批仿真槍械及配件,包括標示「Creation」商標之M134 VULCAN仿真槍一支,仿真左輪槍一支連相關配件,仿真曲尺手槍零配件九組、仿真槍滅聲器合共一百五十五個、左輪槍手柄十九個、快速上彈器十三個、氣槍子彈殼五十四粒及萬用快速槍套兩個。其中有一標示 “S800電動收放腳架總成”的紙箱內,藏有一支M134 VULCAN大型仿真槍零件,此箱零件可組裝成一支重逾十六公斤之仿真電動機關槍,俗稱「火神炮」。

經調查,該批貨物是屬於澳門某進出口貿易行,該貿易行主要經營批發仿真槍,軍用品服裝生意。涉案人為一台灣男子,姓林,三十九歲,持台灣地區旅行證件,是上述貿易行的業務顧問。 涉案人無法出示仿真槍及零件的准照和申報單貨物文件,違反第七/二零零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涉案貿易行已被海關行政起訴,海關將會把該批仿真槍送交治安警察局槍械暨彈藥科作進一步鑑定,以確定其威力是否超出規限而觸犯刑法及相關法規。

海關稱,任何人或公司如欲進出口仿真槍及配件,無論整體付運或寄運,均需要事先取得本澳權限部門發出的准照許可和受海關監管`,否則違法。海關及治安警察局對槍械及仿真槍械實行嚴格管理。

海關提醒各界人士,任何貨物進出口均需遵守澳門《對外貿易法》等法律之規定,向海關申報,申報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貨物清關前,必須先取得准照,今次扣押的貨物,屬受預先許可制度約束之類別在沒有權限實體發出准照下進出本澳,是違法行為。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應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