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第二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雛形初具

近日,台經濟部門積極規劃將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工業園區納入第二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以加速推動馬英九在“雙十文告”中提及的“自由經濟島”建設,助力台灣經濟的經濟轉型。

範圍擴至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工業園區

目前,台已實施第一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實施範圍包括六港一空白貿港區與屏東生技園區。近日,“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銜命審查自由經濟區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預估,年底前能報送“立法’審議,明年中則有望進入第二階段自由經濟區。知情官員透露,第二階段自由經濟區將納入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工業園區等,此外還將開放地方政府申請,地方政府可與“中央”合作,也可自行劃地申設。據瞭解,目前桃園縣政府大力開發的桃園航空城,其位於“蛋白區”(桃園機場第三航站周邊開發區)的586公頃產業專區,未來將申請設立自由經濟區。因此,再加上各縣市政府自行開發的產業園區,一旦都轉為自由經濟區,將出現自由經濟區遍地開花的景象。

人才、租稅政策有新的優惠

掘台灣經濟部門規劃,第二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將擴大人才、租稅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在延攬人才方面,第一階段實施外籍白領免兩年工作限制,未來將進一步放寬工作或商業居留限制,並享有免報海外所得稅、前三年薪資半數計算所得稅的政策。在租稅方面,海外盈餘匯入投資、專利及技術授權可望免稅;研發投資三年還可抵減;區域營運總部設立三年內,自境外關系企業收益匯入投資則可享營所稅10%的優惠。

防止炒地皮條款正在醞釀

不過,有鑒於島內近期工業園區土地漲勢驚人,外界擔憂新一波自由經濟示範區尚未開發前,就先有人炒地皮,“內政部”、“經建會”等部門為此規劃設立“防炒條款”,4招防止人為炒地。“特別條例”主張,第二階段自由經濟區若屬於新區開發案,應維持土地只租不售;若是既有園區轉型為自由經濟區,則采租售並行,以收防止炒地功效。此外,自由經濟區還將設有兩道“防炒”閘門,一是自由經濟區核定設置後,於開發前均禁止土地及所有權移轉;二是自由經濟區內私有土地、建物或設施轉售前,必須經管理機關核准。

有助台灣經濟再上新台階

產業界人士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可享受便捷的人流、物流、金流、資訊流,不僅有助催生新產業,還能激勵企業活力,有助產業轉型。有官員還表示,台灣在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已多年末啟動大規模的自由化工程;如今國際間區域經濟整合態勢正盛,若台灣能借由自由經濟區再度啟動經濟轉型工程,將有助台灣經濟再上新台階。

(胡衡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