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提出九十八項改革措施 

【新華社上海12月12日電】上海市副市長、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主任艾寶俊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自貿區今年提出了98項改革措施,涵蓋制度創新、服務業開放和功能拓展等方面。上海將按照中央要求,積極探索在中國其他地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模式。

艾寶俊說,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中,有7個方面10多處的具體改革要求與上海自貿區建設密切相關,這表明自貿區是一項國家戰略。上海將以“可複製、可推廣”為目標,著力推進改革試驗,努力完成好中央交給上海的重要任務。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此前指出,上海自貿區要做到“可複製、可推廣”,不能“栽盆景”,而是“種苗圃”。這其中的關鍵在於制度創新,不是挖掘“政策窪地”。制度創新包括投資管理、貿易監管、金融和綜合監管四個方面,核心在於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艾寶俊表示,目前上海自貿區已啟動2014版負面清單編制工作。總的編制原則就是堅持開放和透明、促進各類投資主體的公平、促進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

除了完善負面清單管理外,上海自貿區明年的改革任務還包括制定試驗區條例、完善投資備案管理辦法、整合對外投資備案管理辦法、出臺金融創新操作細則、加強安全審查和反壟斷機制等。

對於備受關注的服務業開放,艾寶俊表示,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中明確的23項開放措施,目前有15項可以實施,4項在相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調整後實施(遊戲遊藝設備生產銷售、演出經紀、娛樂場所、增值電信),還有4項需進一步協調推進(國際運輸管理、國際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銀行、律師服務)。上海自貿區將進一步擴大服務業開放,爭取國家將更多事項放在區內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