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與非物質兩方面著手提升居民幸福感

子悠

理工學院與澳門經濟學會自2010年起每年進行“澳門居民幸福指數研究”合作科研項目。該項研究於今年十一月中下旬利用攔截式面訪調查1,106位年滿十八歲的澳門居民,調查以0分為十分不幸福 / 快樂,10分為十分幸福/快樂。經濟學會理事長柳智毅表示,今年結果顯示,居民幸福感為6.98分,稍微高於去年的6.91分。研究結果顯示,與過去三年相比,十八至廿五歲、卅六至四十五歲及五十六至六十五歲受訪者主觀幸福感上升,但六十六歲以上受訪者主觀幸福感較波動,與歷年該歲組受訪者人數均較少有關。居住仔區的受訪者幸福感長期處於領先水準,在北區幸福感稍為遜色。另一方面,家庭主婦受訪者主觀幸福感最高(7.32分);失業 / 待業人士主觀幸福感仍最低(6.36分),但比去年有明顯上升。此外,就業受訪者的平均評價連續兩年下降後略回升。十個行業中,金融地產業、教育醫療、社會服務及批發零售業最高幸福感,反而近年博彩業吸納大量人資,卻未必最幸福。從事製造業受訪者主觀幸福感下降明顯,由去年的7.89分降至6.73分。比較近三年的變化,今年不同個人月收入受訪者主觀幸福感波動幅度收窄,尤其個人月收入為5萬元以下受訪者,主觀幸福感均在7分上下波動。

研究結果亦指出,導致居民幸福感不高的原因:消費/生活物價、交通環境及居住環境,報告建議繼續積極拓寬貨源、平抑物價。特區政府還可考慮透過區域合作,加強農業投資,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在進一步保證質量的同時,還有機會降低成本。交通問題建議綜合治理,道路修建必須加快,提高道路使用率,提升百姓出行幸福感。落實“澳人澳地”政策,增加公共房屋的供給。

此外,與臨近的香港比較,雖然香港社會爭拗不斷,怨氣日深。但調查卻顯示,香港居民的幸福指數輕微高於澳門居民。香港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指出,港澳得分接近,香港幸福指數近期在高位徘徊,顯示港人心理質素有上升趨勢。儘管近期政治及社會爭拗持續,但無損快樂指數。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雖然經濟收入等物質基礎對幸福感高低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當其他費物質方面的影響亦不容忽視。提升居民幸福感需從物質與非物質兩個方面入手。

本澳有需要建立幸福指數衡量社會發展

國民幸福指數(GNH)最早20世紀70年代是由南亞的不丹王國的國王提出的,它認為“政策應該關注幸福,並應以實現幸福為目標”,人生“基本的問題是如何在物質生活(包括科學技術的種種好處)和精神生活之間保持平衡”。在這種執政理念的指導下,不丹創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經濟增長、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四級組成的“國民幸福總值”(GNH)指標。不丹王國的這一創舉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近年來,美國、英國、荷蘭、日本等發達國家都開始了幸福指數的研究,並創設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數。學者曾總結出幾大幸福指數的探索角度,包括:心理學角度、社會或文化視角、可持續發展角度、經濟學角度、政策角度、生活品質角度等。那麼,幸福指數研究的作用究竟有哪些?

傳統的社會衡量指標,如:GDP、GNP是衡量國富、民富的標準,幸福指數則是一個衡量民眾幸福感的標準,它與GDP等一樣重要。一方面,可以監控經濟社會運行態勢;另一方面,它可以瞭解民眾的生活滿意度。學術界認為:一個國家和地區把民眾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說明大多數社會成員已經開始擺脫基本生存需求的制約而產生了更高層次的需求,標誌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發展開始步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通過各種調查統計來研究國民幸福指數,有助於我們瞭解民眾的情緒變化和需求層次、準確把握社會發展的方向和要求,進而制定更具科學性和針對性的政策,促進社會全面發展。

民眾幸福指數是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風向標”。現代社會的發展強調全面、協調、可持續,要求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人的全面發展的統一。從單純追求經濟發展指標特別是GDP到開始關注包括幸福指數在內的人文社會環境指標、強調社會個體的內在體驗和感受,是科學發展的必然結果。重視並用好民眾幸福指數,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

幸福指數還是社會全面進步的“測量儀”。一般來說,衡量一個社會發展進步與否,最重要的標準就是能否堅持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的基本要求,能否很好地滿足廣大民眾的經濟政治文化需求,能否為民眾帶來最大利益、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從這些標準來看,以往比較重視的GDP等僅僅反映經濟增長情況的指標,是難以全面衡量社會發展進步狀況的,並且在實踐中可能導致政策選擇上的片面化。從一定意義上說,GDP是一個側重於物質方面的量化指標,社會成員的福利增長、身體健康以及精神狀況等不可能充分體現在GDP數位之中;而反映整體生活品質的幸福指數則是一種更加全面、人性化的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GDP指標的缺陷和不足,從而使衡量社會發展進步的指標更加全面、科學、完善。

另外,幸福指數還是是社會良性運轉的“晴雨錶”。社會要良性運轉,關鍵是要和諧穩定。而社會能否實現和諧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廣大社會成員的幸福感如何。如果一個社會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民眾幸福指數卻不能隨之提高甚至出現下滑,那麼就有必要對社會發展的整體走向和政策導向進行認真反思。幸福指數可以反映社會需求結構的態勢、社會運行機制的效能、社會整合程度的狀況,觀察幸福指數可以為社會矛盾和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

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曾經書面回覆議員有關澳門居民“幸福指數”的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會透過以人為本、科學施政和落實社會發展藍圖三個方向,參考各界意見和研究結果,提升民生素質,完善社會保障,進一步促進廣大居民的幸福感,為社會爭取最大福祉。他稱,回歸以來,政府在民生政策上採取各項政策措施,如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央積金制度,落實社會保障,提早應對老齡化,積極以各項社會福利政策努力扶助弱勢社群、改善民生。目前澳門外匯儲備超過二千七百億澳門元;在全球仍受金融危機影響下,去年本地生產總值錄得實質增長率達百分之二十點七;失業率自2010年起維持在百分之三或以下低水準。去年第四季就業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一萬三千元,同比升幅達百分之二十。此外,政府亦重視廣大市民意見,在政研和決策過程中,亦會吸納學術界和專業界的研究成果及專業知識,注重研究和規劃相結合的科學決策,密切監察社會運作、發展。政府對居民“幸福指數”等議題將保持開放態度,積極跟進學術單位或團體對此的各項探討,待日後條件更成熟時,將對相關議題展開深入研究。在落實社會發展藍圖方面,政府現正落實並優化各項保障居民就業、居住、教育、醫療和養老等政策,努力提高民生綜合水準,講科學、促發展,力求更科學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努力促進廣大居民自強不息與成果分享相協調,增加居民幸福感,為社會謀求最大福祉。

其實,從政研室的回復中我們可以看出,當局對影響居民幸福指數的因素已經有相當清晰的認識。其一是經濟;其二是施政政策與民眾參與,也就是心理因素;其三就是具體社會福利。而且當局重申對構建本澳幸福指數體系持開放態度。因此,對本澳更好利用幸福指數研究成果可以完全可以有正面的期待。

物質與非物質兩方面提升幸福感

其實,就筆者所瞭解,外界對澳門的觀感上來說,很多人都認為澳門人是幸福的。雖然澳門並非以高福利聞名,但在社會福利方面,澳門在臨近地區應該是排在前列的:十五年免費教育,連續多年的現金分享、醫療券,房屋稅等稅費的減免、甚至連居民用電都有補貼。而且在特區博彩為主的庫房收入逐年增多的情況下,政府對民生政策的資源投放也逐年有客觀的增長。在外界看來,澳門人似乎沒有什麼值得感到不幸福的地方。但是從澳門內部來看,至回歸十多年,雖然澳門經濟持續飆升,GDP增長超過數倍,人均GDP亞洲第一,接近全民就業。但另一方面,收入中位數增長卻低於整體經濟增長,體現在衣食住行的開支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上漲超過四成,房價漲了三四倍,扣除物價、房價的影響,居民明顯感覺到收入趕不上經濟增長和通脹,生活壓力增大。與此同時,經濟的快速發展,極大地佔用了城市的空間和資源,與生活素質息息相關的教育、醫療、交通、社會保障等民生事業未能同步發展。社會的急速變化,貧富差距的拉大,為居民帶來新的憂慮。該些因素都影響著居民幸福感的提高。

上述問題的出現,涉及居民幸福感與GDP的關係,這也是在國際上被廣泛討論的話題。而且已經有眾多的事例證明,居民幸福感與GDP增長並無必然聯繫,甚至有時候經濟的增長還會對居民幸福感的提高產生負面影響。本澳也算是其中一個例子。兩者之間所存在的“矛盾”從某種意義上可以這樣理解:民眾需求和欲望的上升態勢與GDP增長是同步,甚至會高於GDP的增長,因此才會在GDP增長的過程中出現居民幸福感下降的情況。大力發展經濟、不斷積累社會財富,不斷提高民眾的收入和消費水準,是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前提,也是提升民眾主觀生活品質的必要條件,從而進一步提升居民幸福感。所以,從很多的經驗來看,重視GDP又不唯GDP,將GDP和幸福指數等指標互為補充,作為考察社會進步發展的依據,無疑會更有益於社會的良性發展。

作為社會心理體系一個部分的幸福感,明顯受到許多複雜因素的影響。在理順經濟,亦即物質富足與否與幸福指數的關係之後。也不能忽視非物質因素的影響。結合現有的調研,可以概括為:社會因素如教育程度、婚姻品質等;人口因素如性別、年齡等;文化因素如價值觀念、傳統習慣等;心理因素如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態度、個性特徵、成就動機等;政治因素如民主權利、參與機會等。

正因為如此,本澳進行幸福指數研究的民間團體在研究結論中也是更多的傾向於從經濟角度之外提出建議。比如民建澳聯盟對建設“幸福澳門”提出多項建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