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偉文盼法庭查清事實

【本報訊】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重申,沒延誤向檢察院提交十幅墓地資料。

譚偉文昨日在法庭上主動提到,今年參與案件訴訟才從卷宗得知情況。他指“自己由始至終都知情”的解讀是錯誤的。

他稱,十幅墓地相關文件自03年起一直找不到,時隔7年才尋回,期間民署歷經2任管委會主席及副主席、3任墳場範疇部長及2位職務主管,至於現時的職務主管、即案中第4被告邵國權如何找到有關文件,希望法庭在審訊過程令事件真相水落石出,得到釐清。

初級法院續審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等4名官員涉瀆職案。檢察院將調查譚偉文涉嫌作虛假證言。

檢察院提出將“譚偉文接受訊問時曾表示對能夠取得永久租賃墓地感到奇怪”、“試圖以此說法妨礙檢察院的調查”兩部分列入卷宗事實部分,初級法院合議庭否決檢察院請求,認為譚偉文當時是以證人身分協助檢察院調查,不涉及在今次庭審作虛假證言。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表示,明白此為程序問題,檢察院將對此作證明書和調查。

案件輔助人歐寶蓮再次要求法庭處理民署懷疑提供虛假文件,並與辯方律師爭辯,合議庭主席林炳輝出言制止,勸喻雙方不要令庭審過程變為“街市”。法庭因控辯雙方庭前提供大量資料需處理,延遲約30分鐘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