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回歸游行訴求來分析社會問題

基本法賦予本澳居民具有表達議論自由權利,和平理性游行也是其中的一種方式,從例牌的“五一”游行到剛剛結束不久的回歸游行,兩者都有不少發起游行的團體,雖然訴求基本一致,但是從規模及人數來看,可讓組織失望極至,效果自然可想而知。作爲民主自由的澳門,居民上街表達不同的訴求與意見,相信也是正常不過的社會狀,但是對于執政的特區政府應有鞭徹的作用,不可忽視市民的訴求,對于組織者來講更不能爲了某種利益或資本,而做出恐天下而不亂的舉動。社會安定及和諧,相信是大多數居民的共同願望。

今次回歸游行的訴求亮點之一,就是有組織團體抓住樓宇僭建問題,但是特別之處就是,視乎很有針對性的方向,就是直指向工聯及“關姐”,組織數百人到工聯屬下會址遞信,相信這也是歷史以來的創舉,將矛頭指向工聯,幾呼有仇似的。任何居民或甚至議員都有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這個團體直捉工聯的痛,可謂真是怨家路窄啊。適逢有巧的就是這個團體的組織人士是第五立法會直選候選人之一,在選舉期間,這班人馬都是有針對性地指向工聯,或是可以講用踩場之詞來形容,這次再捉住工聯的痛,或是誤會也好,對于工聯來講,也不是一件好事,縱使更多的居民對工聯有更多講不清的誤會。特別是樓宇僭建問題,現時本澳除了新填海區的高等豪宅之外,不會出現有花籠等樓宇僭建物外,其餘的舊區的新舊樓宇都基本上都有,很多市民也是逼不得而建僭建花籠的,很多住宅基本上就是沒有陽臺或大窗用來曬衣服的,縱使市民的生活不便,這就是歷史上的問題,也是難以解的問題。若有人提出建議居民履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去拆的話,自然會令到很多居民的不滿。

所周知,在家居外墻加建花籠、在頂樓建天臺屋、在樓梯加裝閘門、甚至在原來窗戶位置僭建露臺等等,這可能會爲使用人帶來一點可利用的空間,但有沒有想過,這些因貪求一點空間而進行的自私行爲,不經不覺中已爲樓宇埋下了種種隱患,直接對自己、鄰居以至公的性命以至財産安全帶來了在的危險。與此同時,由于僭建物一般采用較劣質材料,容易銹蝕及不起長期承荷重型物件,因此,僭建物不僅令整潔和堅固的大外墻加速老化,容易有石屎剝落外,由于完整的外墻因受僭建的荷重和鑽孔而産生裂紋,從而導致滲漏水等等。此外,倘若在公共部份加建如鐵閘及天臺屋,一旦發生火警則嚴重阻礙住客的疏散以及消防人員的救援工作。因爲大廈樓梯、走廊及天臺等共同部分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以確保住戶的走火安全。至于僭建造成的另一隱患則是公共衛生問題,由于無法清理日漸堆積的垃圾,尤其是步入春夏兩季,很容易孳生蚊患、惡臭等衛生問題,對本身大以至鄰近大住戶的健康帶來不利的影響。而小業主因一己之私,貪圖小小空間而胡亂僭建,短時間內雖看不到僭建所帶來的害處,但經過一段時期後,僭建物不僅對僭建者本人,亦對鄰居以至公的安全都已産生了在的危險。隨著時間推移,潛在危險將越趨明顯。

本澳樓宇僭建問題,既有曆史遺留,亦有新增個案。對于曆史遺留的僭建問題,當局推出資助計劃,鼓勵業主主動清拆,惟自願清拆個案不多。新建樓宇亦陸續出現僭建、非法裝修問題,事因居民忽視僭建、非法裝修的嚴重性,使當局處理新、舊僭建問題難上加難。當局宜宣傳、打擊雙管齊下,杜絕歪風。據不完全統計,本澳僭建單位達十九萬。當局推出“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鼓勵業主主動清拆,最高資助金額一萬元,但因資助金額遠低于清拆成本,至今申請個案寥寥可數。亦有意見指出,絕大部分的住戶不會自願清拆僭建物,除非接到工務部門發出的清拆令,住戶才會考慮清拆。無論新、舊僭建問題,均因本澳土地寸金尺土,居民希望增加房屋面積,但對僭建、內部非法改裝認識不足,致鋌而走險。政府最終目標是拆除僭建物,最重要是讓居民認識僭建物將影響樓宇的結構安全,引致塞渠漏水,影響公衛生,害己害人。當局宜化宣傳,輔以罰執,將可杜絕樓宇僭建、非法裝修的歪風。現時本澳不少小業主都在單位外墻加建花籠等僭建物,有小業主更將本來的窗口非法擴大,建成大型花籠,幷在僅利用簡單鐵支作承托的花籠上置放重型物件如洗衣機,甚至將之作陽臺供日常活動的空間等等,這種只爲貪求多一點空間而胡亂僭建的行爲,其實在不知不覺中爲進行僭建的本人以至他人帶來了在的危險。因爲每幢樓宇的設計包括荷載、通風、走火安全都經過專業和精密的計算,小業主若胡亂僭建,不僅增加了樓宇的負荷,影響樓宇結構安全,亦加重了地基的壓力。一些花籠也招致盜賊沿著花籠進入其他住戶單位,威脅他人的住宅安全。因此,對于樓宇僭建問題,市民應理性對待,不能一時爲自由的利益,而放弃了社會大的安全,也不能受到某種議論或團體的教説,而助長了某種社會不良的風氣,而成爲某個團體的政治之本。

其二亮點就是超年齡子女團聚的問題。今次有團體繼續組織有關的訴求游行,但是參與的人數較五一或以往的少,可以講明瞭,市民的訴求較爲理性,很多市民已經明白到用激進的方式來表達訴求,而幷非是一件明白事理的事。所周知,要切底解本澳居民超年齡子女的問題,也幷非是本澳特區政府能解的問題,真正有實力解的還是內地政府,甚至就是中央政府。對于這班若想解超年齡子女的居民們,每年的“五一”或“十一”或回歸日,甚至在不定期,透過遞信或游行等方式表達訴求,可以講是家常便飯的事情。

我們也記得,造成這主要是曆史原因造成的是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大批新移民(主要來自廣東省和福建省)獲准來到澳門定居。爾後,他們尚留在內地的年幼子女(法定申請受理年限未滿18周歲),卻因當時政府調整並中止有關入境申請達十幾二十年。由于歲月蹉跎,很多已經長大的移民子女無法辦理申請手續,因而形成了“超齡子女”這一特殊群體。還有一部分“超齡子女”的形成原因,是因當年的很多移民經澳葡政府1990年特赦,成爲澳門永久居民,之後他們的配偶亦以團聚爲由,持合法證件來澳定居,而很多合乎申請資格的子女至今仍滯留在內地。“超齡子女”問題因爲多年難以得到解,已經給廣大澳門居民造成極大困惑和失望,也對特區政府和整個社會帶來極大困擾。有全國政協委員日前提及過說,要達到將澳門發展成爲國際知名新興活力城市的目標,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人口規模和適度的人口發展規劃。鑒于澳門目前只是一個微型的經濟體系和人口規模細小的現實,及時審批這些受過良好教育和久經社會曆練,且具各方面才能的“超齡子女”來澳定居,既可爲澳門今後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和活力,又可爲長期飽受骨肉分離之痛的澳門居民以圓團聚之夢,是一項一舉多贏的德政。 在多方面的支持之下,或受到某社會的壓力之下,最終開了一道門。在2001年11月1日前,根據內地公安機關關于內地居民赴澳定居的有關規定,澳門居民在內地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未滿14周歲的子女可以申請來澳門定居,但如果有關申請人在等候審批過程中已滿或超過14周歲,便不能再獲批准。 “超齡子女”就是指這類在等候審批過程中超齡的澳門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具體地說,就是2001年11月1日前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時未滿14周歲的人士。2001年11月1日起,公安機關只審查有關申請人申請時年齡是否符合規定,等候過程不再影響審批結果,該日之後不再存在“超齡子女”的情。 對于符合條件的居民自然笑得過,但是對于沒符合條件,他們自然會想盡辦法去爭取,特別現時澳門的福利較內地的好,不爭取也是講不過的事情。但是,作爲超齡子女的問題,不能只靠澳門特區單一政府行爲,可以將問題解的,關鍵還是中央政府有如何看法或有何指示。

其三就是關于本澳能否達至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有團體大張旗鼓地繼續拉開幕式,組織市民游行,其中的訴求就是爭取2019行政長官普選,這也是該團體多來的訴求。筆者還發現一個問題,本來這個團體可稱爲本澳中唯一民主派社團,號召力過往都是招人如雲的,但是自從該團體的換有年輕領導層之外,可以講不太順利,特別是這次第五立法會直選選舉中,目標過大,結果還是輸得很悲慘,或許這也是與新人的做法過邀有關,縱使很多本來支持他們的市民已經轉向了。或許這也是與本澳居民的特性有關,居民普遍都是以和諧和平的方式爭取利益,太過年輕的領頭人,口氣太大了,基本沒有能力去完成或做好重托,可以講是頭髮都沒有長齊,就是想做大人,那有人支持的啊。對于這個團體來講,若要參與下立法會選舉,更重新洗牌。今次游行僅僅只有百多人,或可以講都是他們自己人,真正參與他們的外圍居民少則又少,這也可以講明瞭居民的眼也是雪亮的,也是理性的,不會受到某種言論而蒙蔽自己。

其實,對于本澳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由于本澳的基本法與香港的基本法不同,本澳不可能會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這也是鐵定的事實。也真是不明,爲何有團體一根地往竄,不斷期望爭取行政長官普選,可是,團體內有人已經做了數年的議員,就連基本法都不瞭解或不熟透,可謂笑壞了大牙。中聯辦主任白志健日前接受傳媒采訪時指出,從澳門基本法的産生過程我們就可以看到,因爲前面有個《中葡兩國聯合聲明》,就葡萄牙人離開澳門之前跟中國政府有個聯合聲明,這個聯合聲明裏面有一些關于這個,今後的回歸以後的特區政府哪些方面的要求,那基本法也是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結合澳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