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擬以「澳大模式」在南沙買地說起 從香港擬以「澳大模式」在南沙買地說起

中共廣東省委前日公佈了《廣東省委常委班子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雖然其主題是按照中共「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的主題和「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結合廣東實際,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著力在作風建設上下功夫,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但第二部分「集中精力觀大勢、謀大事」中,有「加快申建粵港澳自由貿易區」一節。其內容是,會同商務部共同製定申報粵港澳自由貿易區總體方案並儘快上報國務院,研究制訂負面清單,啟動自貿園區管理架構制定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法律調整工作,研究提出需停止實施或暫停實施的有關法律法規條款及相關規定清單。密切與港澳溝通,加強與國家各部委協調聯繫,努力爭取最大支持。該項目由副省長招玉芳負責,省外經貿廳牽頭,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港澳辦、省法制辦參與辦理。

而昨日《南方報業網》也以《粵港澳自貿區方案上報國務院範圍超滬自貿區》為題報導,廣東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於本月中旬正式上報國務院,目前正在與高層進行密切溝通,獲批在望。廣東啟動自貿區試點以來,廣東在申報自貿區的方案上幾經修改,從一開始只覆蓋南沙新區部分區域,到擴展至南沙全區並囊括橫琴和前海,再到最新的又將白雲機場空港區納入其中,區域範圍不斷擴大,方案也逐漸成熟,定位亦更為清晰。

另據有關消息透露,由於粵港澳自貿區由前海、橫琴、南沙等組成,且分屬不同的地級市、在自貿區也分別有金融、服務和貨物貿易不同定位,而橫琴和前海已有獨立的新區管委會,因而有可能會實行「一加三」的管理架構,即在廣東省直屬的自貿區綜合管委會領導下,將原有的新區管委會整合為三個直屬部門,由這三個部門統籌各自區域的發展。在此基礎上,增設一個「粵港澳協調管理委員會」,由該委員會負責與港澳相關部門協調對接,以保證港澳在自貿區的參與度。另外,有可能會在商事等法律上將港澳的制度引進來,再通過政府協調補充港澳體制上貧富差距過大等社會問題,將自貿區打造成「一國兩制」融合互補的「第三地」。

此顯示,粵港澳自由貿易區,即將成事。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達了高度的興趣,並計劃積極參與。實際上,據近日出版的《亞洲週刊》報導,香港特區政府

正在醞釀計劃仿效澳門在廣東橫琴買地營辦澳門大學的模式,在廣東南沙購買約四十平方公里土地,等於沙田及馬鞍山的面積,將以香港法律管理,作為香港青年人的創意工業園區,變相擴大香港版圖。當局也計劃在此建公屋式私樓,大幅擴大房屋供給,化解住屋不足壓力。而一旦香港連接大陸高鐵開通,香港到南沙陸路交通只需約半個小時。

這些訊息,對我們澳門特區是很大的啟發。要說土地資源匱缺的程度,澳門比香港更為嚴重。香港的土地面積約為一千一百平方公里,六百八十多萬人,平均每平方公里承載六千三百人;而澳門的土地面積約為三十平方公里,六十萬人,平均每平方公里承載二萬人;倘再加上每年三千萬人次的遊客,澳門幾乎是「迫爆陸沉」。

更重要的是,中央要求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和「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臺」,但已無土地可用,因而要發展博彩業以外的各行業,尤其是文化創意、會展、中醫藥等行業,就極為困難。

據說在溫家寶總理訪問澳門期間,特首崔世安向溫總理訴說了澳門特區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遇到的土地匱缺的困難,請求中央批准在橫琴實施類似澳門特區的經濟政策,以利於澳門特區的中小企業前往發展,從而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溫總理返回北京後,召集海關總署等部委會談,終促成海關總署等部委同意,將相關政策寫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從而使得曾經一度「停滯」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文本草擬工作,獲得重大突破。後來,國務院還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精神,專門下達了橫琴「比特區還特」的政策文件。遺憾的是,從目前橫琴的「高門檻」來看,澳門的中小企業仍很難躋得進去。也就是說,中央專門為解決澳門在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而遇到無地可用情況,而批復的橫琴實施特殊政策,並未能為澳門的中小企業可用,中小企業主與特區政府一樣,只能是「望(橫琴)地興嘆」。

而香港特首梁振英則從「粵港澳自貿區」中受到啟發,並向澳門的「澳大橫琴校區」「偷師」,針對香港近年土地資源不足、地價高昂,不利年輕人創業的情況,認為南沙地廣人稀,正好為香港提供長遠發展所需土地資源,因而提出了在南沙購買約四十平方公里土地,以香港法律管理,作為香港青年人的創意工業園區,並在此興建公屋式私樓,大幅擴大房屋供給,化解住屋不足壓力,變相擴大香港版圖的構想。

這就反過來啟發澳門特區,是否可以「東方不亮西方亮」,也採用同樣的方式,亦即將「澳大橫琴校區模式」移植到南沙去,在南沙購買若干面積的土地,並向中央申請實行澳門特區的法律,以供澳門中小企業主發展博彩業以外的各行業?這樣,一方面可以解決澳門中小企業發展所遇到的土地及人力資源匱缺的「瓶頸」問題,另一方面也可落實執行中央給予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經濟發展定位。

不過,有兩個問題是必須注意的:其一、是否會形成與香港特區相爭?其二、既然在南沙實行澳門特區的法律,就應在交通有所銜接,亦即像「澳大橫琴校區」那樣,有自己的隧道相通,而無須經過澳門和內地的兩個口岸。因為既然實行特區的法律,就有一些不符合內地法律規定的物品流通,倘是在澳門與南沙兩地之間要在內地口岸通關,及途經內地的境內,就極不方便。

而在香港——「南沙園區」之間的高鐵,可以「直通車」亦即不在中途的內地境內停靠站的方式,解決「法律衝突」的問題,其功能就如連接「澳大校區」的河底隧道。但澳門與「南沙園區」之間,卻橫隔了一道珠江,要建專供澳門居民使用的高鐵,成本甚高,不佔優勢和有利條件。不過,可以採用兩地渡輪的方式,解決交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