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走向產業化 或可從“藝術銀行”做起

王希富

經過三年來的探索、研究、運作和廣泛聽取業界意見,並借鑑國內外先進地區經驗後,特區政府今年十月底正式成立文化產業基金,以進一步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撐體系。從政策層面言,基金是落實特區文化產業政策的執行部門之一,主力通過基金的資源落實支持文化產業不同的計劃和項目。運作上將與文化局及文產委員會相互協調,形成執行文化產業政策的大格局。根據相關的行政法規規定,文化產業基金是一個自治機構,享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基金宗旨是運用其資源,支持澳門文化產業做大做強,推動經濟適度多元。資助範疇主要包括有助促進文化產業孵化、產業化或規模化,推動文化創意商品的研發、設計、生產、營銷和推廣,以促進知識產權登記的項目。

文產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亦曾表示,未來在資助的操作層面上,重點將文產基金的中、短期工作概括為三方面。在技術支援平臺方面,基金將支持業界按不同文化領域的產業特性,建立和發展服務平臺,為業界提供產業資訊、貿易、技術、合作交流、產業對接、產業發展研究及顧問諮詢等。品牌項目方面,基金支持具實力企業開發大型文創項目,打造及推廣澳門品牌的文化產品,支持企業參與文化產業海內外文化節慶和展銷活動,增加澳門文化產品及文化企業對外曝光率,協助澳門業界開拓海內外市場。在一般性項目方面,針對文產界不少屬中小微企,基金將為這些企業提供如產品設計、知識產權登記、樣版製作、投入生產及市場營銷等相關環節財政支援,以助其解決不同發展階段資金問題。

從已知的資訊來看,文化產業基金未來在本澳文化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當可“大有作為”,亦可相信本澳已經有眾多的文創團體、企業緊盯基金動向,希望藉此東風實現大發展。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該基金最初注資為兩億元,對於形成和完善一個產業的發展來講,資金不多也不夠,而對澳門這樣一個經濟體而言,兩億元的資金投入卻也不少,關鍵是如何將這筆錢用在刀刃上,避免出現“太公分肉”。不僅是簡單的投入,而且要考慮好怎樣才能讓這筆資金通過流轉,啟動整個的文化產業大市場。這不僅是未來要出臺的細則性行政法規要規範的,更是澳門業界需要考慮的問題。

早前臺灣文化部門宣佈啟動臺灣首間“藝術銀行”。作為首個由政府代表購買臺灣本地藝術品的機構,初步砸下7000萬台幣(約合1200餘萬人民幣),其中3500萬台幣用於購買臺灣民間具有潛力而尚未有高知名度的視覺藝術品,另外3500萬台幣則是庫藏、人事和行政費用。臺灣文化部門負責人龍應台強調,“我們目的不在於囤積賺錢,而在於流通”。龍應台說,藝術銀行將買斷藝術品,之後將“只租不賣。”把藝術品出租給海外辦事單位、公共部門、私人企業等,所賺取的租金再回歸支付藝術銀行運作成本,而第一年將鎖定政府公共空間。“是美學紮根,而不是美學投資,”龍應台強調,“藝術銀行就是把門打開,讓藝術可以進入民眾隨時隨地呼吸和工作的生活空間。”也希望藝術銀行的出現可以刺激臺灣的藝術生態。

筆者認為,此種形式的“藝術銀行”或值得本澳學習和借鑒。當然臺灣所設立的的“藝術銀行”是政府行為,而本澳處於產業發展的角度,以及政府資助政策的規定,民間或業界企業參與主導應該更加適合。

“藝術銀行”形式由來已久

“藝術銀行”的概念是指以藝術品為存取、租賃。置換元素的專業藝術機構在國際上通常是指購買藝術家作品再將作品轉租或銷售給政府機關、公共空間、企業、私人用於陳列、裝飾收藏等,從而獲得運轉資金和利潤的藝術機構。

早在1972年,加拿大為支持國內的年輕藝術家,增加大眾接觸、瞭解和欣賞藝術品的機會,由非政府文化機構自費建立了“藝術銀行”。在政府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援或政策的保障下,購買優秀藝術家的作品,再將作品銷售或租賃給政府機關、公共空間、企業或私人用於陳列、裝飾、收藏等,從而獲得運轉資金。之後,澳大利亞、挪威、日本、韓國、印度等國家也都陸續開辦有“藝術銀行”業務。摩根銀行是世界上最早收藏當代藝術品的銀行,到目前為止,在世界各地銀行收藏的藏品已達3萬多件。德國銀行有250家分行在世界各地公開收藏藝術品,收藏作品超過1萬件,比德國現代美術館的藏品還要多。瑞士銀行的藝術品投資服務主要包括:為客戶提供藝術品市場研究分析和量身定制的投資策略,以及藝術品交易、保管、估價等方面廣泛的最新資訊;藝術收藏品的購買與出售策略建議;藝術收藏品的組合管理、財產規劃、籌辦展覽和博覽會;安排客戶參加各種活動享受藝術盛宴。可見,在國外,“藝術銀行”的經營和運營早已有了非常成功的經驗。

以澳大利亞為例,“藝術銀行”(Artbank)是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支持文化事業引以為自豪的成功範例之一。該國“藝術銀行”創建於1980年,隸屬於澳大利亞聯邦政府通訊、資訊技術和藝術部。所謂“藝術銀行”,是澳大利亞政府實行的一項藝術品出租計畫,就是將本國視覺藝術家及工藝品製作者的優秀作品收購下來,再向本國大眾出租。

比起一些歐洲國家的藝術銀行,澳大利亞“藝術銀行”有著更明確的“建行”宗旨;即鼓勵和支持富有才華的、年輕的、嶄露頭角的澳大利亞藝術家創作更多優秀的當代視覺藝術作品,同時通過這些作品的收購、交流和展出讓更多的澳大利亞民眾欣賞到自己藝術家的作品。在這個過程中也使這些作品不斷升值,“藝術銀行”再用獲得的收入投入到澳大利亞藝術事業的發展中。

秉承這樣的原則,澳大利亞“藝術銀行”在運作過程中始終從發掘藝術家天賦和保護藝術家利益出發:比如:“藝術銀行”堅持從一手市場購買作品,也就是直接從藝術家組織、藝術家畫室或畫廊購買,絕不從拍賣行等二手市場購買,因為通過後種管道,藝術家不可能得到全部收入。其次,在購買作品時,”藝術銀行”首先考慮的是藝術家的天賦和創新意識,而非作品的潛在升值價值。如某藝術家的作品展覽獲得成功並升值,“藝術銀行”作為最初的支持者,使命已經完成,從此不再購買該藝術家的作品。

經過25年的努力經營,“藝術銀行”在澳大利亞視覺藝術領域已建立了舉足輕重的地位。藝術家們渴望自己的作品被“藝術銀行”收藏,因為那意味著被國家認同,被更多大眾的關注,意味著將藝術家的藝術生涯推向了更高的起點,遠比獲得一個獎項來得更有意義。當藝術家被標上“作品已被藝術銀行收藏”後,一般他的作品價格會隨之攀升,而且一定能吸引更多的購買者。

目前,“藝術銀行”已收藏了來自全澳大利亞近3000名藝術家的9000多部作品,內容包括繪畫、版畫、攝影作品、水彩畫、雕塑、陶藝、玻璃作品、紡織工藝品,還有很多著名土著藝術家的油畫、樹皮畫、版畫、雕塑等,藏品總價值超過2000多萬澳元。而且已經擁有了自己穩定的客戶群。

除了該等以履行促進文化事業發展而存續的“藝術銀行”外,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藝術品與股票、房地產被認為是三大投資領域。由於藝術品市場規則混亂,沒有形成公認的價值標準和鑒定標準,加之藝術收藏品不能像房產、地產、固定資產一樣作為抵押品貸款、擔保、質押,無法有效融資,致使大量可以進入藝術收藏品市場的資金徘徊在市場之外,制約了市場的發展和繁榮。因此,藝術收藏品市場一直在翹首等待銀行業的進入。從銀行方面來看,藝術收藏品市場的迅猛發展和高回報率,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另一種以市場為導向的“藝術銀行”也應運而生。早在2006年底,國內的民生銀行就已開發出第一款與藝術收藏品掛的資產管理產品。2007年7月18日,民生銀行國內首只藝術收藏品理財產品“藝術品投資計畫”1號面世。隨著募集資金到帳,民生銀行終於將筷子伸向令眾多金融業主望而生畏的“螃蟹”——“藝術銀行”。

“藝術銀行”有效營造文產發展氛圍

在藝術領域,有些人雖擁有非凡的視覺藝術創作才能,卻因無緣得遇伯樂或無處展示作品而一直籍籍無名;有些人對藝術品摯愛深切,卻苦於囊中羞澀而只能往家裏的牆上貼些名作的複製品;有些公共場所因缺少藝術創意的點綴而顯得蒼白寡味讓人無心流連……這種種遺憾完全有望被“藝術銀行”彌補。

無論是龍應台闡述的臺灣“藝術銀行”計畫,還是業界研究都認為,“藝術銀行”的實質作用主要包括如下三點:一是扶持未成名藝術家,藝術銀行通過儲蓄、收購、代售藝術作品業務對優秀的青年藝術家進行資金上的扶持並通過展覽、租賃。衍生品、銷售等方式,對藝術家進行直接的推廣和市場宣傳。

二是,提高人們的藝術欣賞水準,藝術銀行的投資和金融服務諮詢業務,為人們認識藝術品提供了專業化的服務保障。藝術銀行為客戶提供的各種展覽、活動使得人們能夠通過真正的現實體驗去提高自己的藝術欣賞水準也使得人們願意購買和租賃適合自己的藝術品。

三是,促進文化與藝術交流,藝術銀行通過租賃與再投資展覽等多種形式,來促進國家和地區的文化與藝術發展。藝術銀行憑藉著自己雄厚的實力和國際性的特徵與外地重要的商業機構和官方團體合作舉辦大型展覽使文化藝術跨越地域性的限制促進國內國際之間的文化、藝術交流。

藝術品除了具備它的第一屬性即藝術品的美術價值、美術史屬性外,當它進入市場體系中時,藝術品同時具備了商品的屬性,它可以流通,可以等價交換,可以投資等等。但它又不是普通的商品,因而圍繞藝術品作為藝術商品來進行經營就形成一個新的領域。歐美“藝術銀行”由來已久,從瑞銀可與專業機構媲美的藝術服務;到依託于古根海姆博物館,以藝術收藏和藝術贊助著稱的德意志銀行;再到注重培養藝術家的JP摩根藝術銀行……藝術理財計畫是這些銀行給有藝術收藏的重要客戶提供的一項重要服務。但在具體操作上,銀行會派出藝術專家陪同收藏客戶參觀畫廊、藝術博覽會和拍賣會,提供買賣諮詢。雖然也涉足藝術品投資的領域,其服務物件卻都是對藝術充滿熱忱的收藏家,而不是用漲幅百分比去號召追求最大利潤的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