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長辦公室就廉政公署發布消息作出澄清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就廉政公署關於消防局前副局長投訴事宜的消息發佈,作出公澄清,內容如下:

1. 多年以來,特別是在澳門回歸之後,消防局盡忠履行其法定職責,為廣大市民及遊客提供優質的防火、滅火、救援及救災的服務,消防局馬耀榮局長的指揮領導得到廣泛的認同,其於2012年度獲澳門特區政府授予英勇獎章。

2. 對於廉政公署的審查行動,及在2012年年度工作報告中作出的勸喻,保安司司長高度重視,並已於2013年初對消防局局長依照《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紀律處理。此外,亦作出批示要求消防局加強內部管理,尤其是人員管理方面。

3. 值得提及的是,消防局前副局長李盤志向局長提起的訴訟敗訴,然而僅涉及個人性質的訴訟亦有可能影響消防局履行應有的職責,為此保安司司長為使部門運作良好,應當事人要求於2013年7月借調他往颱風委員會任職。

4. 對於近月廉政公署又再收到關於消防局的投訴而作的調查,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高度關注並積極配合廉政公署的工作,同時視乎調查後的結論依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