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榮仔不滿部分人長佔委員會成員職位 向當局提出質詢

【本報訊】立法議員梁榮仔不滿部分人士長期中佔據委員會成員職位,向當局提出質詢。

梁榮仔指出,澳門回歸以來,特區政府設立大大小小的社會諮詢委員會及組織等(下稱委員會),有的是常設,有的是臨時設立,這些委員會的意見對特區政府的施政起到關鍵作用,因此對於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挑選極其重要。

他說,最近薪酬評議委員會換屆,按照規定,成員需要每兩年更換一次,不得連續擔任,這機制有效防止了成員位置長期由同一人佔據,但其他委員會,不少成員的位置部分人士長期佔據,致年輕人無法擔任職位從中學習,無法注入新血及意見,這樣難體現政府強調的專才培養施政理念?

梁榮仔說,現時很多委員會的成員有多重職務,甚至更擔任多個委員會的成員,儘管他們有豐富的經驗及知識擔任委員會一職,但多重職務可能導致他們分身不暇,影響工作成效。人同時擔任多個委員會職務削減了年輕人學習及向上流動的機會,政府是否真的如此缺乏有能力及資格擔任職務的人才,要讓一人擔任多個職務?

梁榮仔質詢當局:

一.現時眾多委員會的成員均同時擔任多個委員會的職務,導致他們分身不暇,更可能影響委員會的整體工作成效,特區政府有否措施規範委員會成員擔任其他委員會的職務,確保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工作?

二.按現時薪酬評議委員會的規定,委員會成員每兩年換屆一次,且不可以連任,政府會否以此制度引用至社會上其他的委員會,定期更換委員會成員,防止部分人士長期佔據職務,以增加年輕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三.回歸後至今,不少基金的行政委員會主席均是由行政會的前任及現任成員擔任,包括澳門基金會,科技發展基金及文化產業基金,這種千絲萬縷的關係引起了社會的質疑,政府究竟以何準則設立這些委員會及部門,擔任領導層一職又需要有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