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稱處理場地申請一視同仁

【本報訊】民政總署強調,處理場地申請一視同仁。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前天於塔石廣場集會,聲稱於年初向民署申請借用場地,直至遊行臨近才告知場地已借出。

民署發出新聞稿表示,於今年1月收到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申請分別於6月16日及12月29日借用場地,其中12月申請的場地已有機構借用,民署多次聯絡協會詢問是否另選場地或更改活動,至12月18日才收到保護遺棄動物協會通知活動如期舉行。

民署強調,早已向團體表明未能借出場地的原因,不存在拖延或不回覆的情況,相信今次事件純屬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