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赦

一位是已被改造成新人的末代皇帝,一位是萬里來歸的昔日總統。這樣的相逢,怎能不讓人感慨。當然,李宗仁心頭還有一個疑問:和溥儀一樣曾關押在監獄裏的戰犯們是怎樣獲得新生的呢?

趕在聲勢浩大的大閱兵之前,8月29日,習近平簽署主席特赦令,對四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這也意味著:特赦,中國憲法明文規定的這項條款,在“沉睡”多年後被再次啟動。

也許時間太過久遠,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其實已經是新中國成立後的第八次特赦。只是,它距離最近一次也已過去整整40年。換句話說,親歷或見證過上一次特赦的中國人都已差不多年過半百。

儘管如此,中國人卻又向來對“恩赦”“赦免”“大赦”這些辭彙不陌生。魯迅的小說《風波》裏曾寫道,當“皇帝坐了龍庭了”的消息傳到紹興鄰近小村時,七斤嫂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這可好了,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麼!”千百年來,皇帝登基都要大赦天下,現實如此,通俗小說與戲曲中也這樣寫、這樣演,久而久之,普天下的百姓也知道這個規律了。

不過,與人們在影視劇中常看到的“大赦天下”不同,中國現有的法律體系內雖然有特赦,卻並沒有大赦。1954年憲法是惟一一部規定有大赦的憲法,但卻從沒用過。之後的憲法只規定了特赦,而且明顯區別與封建王朝中由皇帝操作的是,這項職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

對於特赦,毛澤東當年還使用了另一個概念,叫“曲赦”。1959年8月24日,他致信劉少奇:“我想到,今年國慶十年紀念,是否可以赦免一批(不是‘大赦’,而是古時所謂‘曲赦’,即局部的赦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犯及一般正在服刑的刑事罪犯……”

由此,為慶祝新中國成立十周年而進行的第一次特赦正式拉開序幕。其中,被特赦的就包括七斤嫂所說的那個曾“坐了龍庭”的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

十惡不赦

或許,沒有誰能比溥儀對特赦有更深刻的人生體會。然而,對於曾出自其名下的大赦天下令,溥儀可能並沒有什麼印象。

1908年12月2日,不滿3歲的溥儀即位稱帝,當他被抬到太和殿的寶座上接受文武百官三跪九叩的大禮朝賀時,嚇得放聲大哭。攝政王載灃單膝側身跪在金鑾寶座下面,雙手扶著溥儀,不讓他亂動。可是小孩子哪管那套,邊哭邊喊:“我不挨這兒!我不挨這兒!我要回家!”溥儀在《我的前半生》裏這樣回憶自己在登基時的表現。

1959年12月4日,溥儀在“特赦戰犯大會”上高呼

而七斤嫂所說的“皇帝坐了龍庭了”,已經是差不多十年之後的事情。1917年,張勳率領“辮子兵”氣勢洶洶地進入北京城,到處叫囂著“奉還大政”。7月12日,二登龍椅僅11天的溥儀甚至來不及實施“大赦天下”,就只能在張勳及其“辮子軍”被趕出城後再次宣佈退位。短暫的復辟鬧劇雖然很快結束,但是,關於皇帝與大赦緊緊相連的印記顯然還是牢牢印在“七斤嫂”們的心中。

不得不說,在中國封建時代,赦免制度確實為體現皇權“德政”的重要標誌。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史中,皇帝大赦約1200多次,若再加上曲赦、別赦、減等、贖罪等各項,次數可能不下2000次。

真正的赦免制度形成于秦漢時期。漢朝以常赦治國,在其400多年的歷史中,單就大赦一項,便頒佈了140多次。

漢朝的統治者認為,秦的滅亡是因為其統治暴戾,因此赦宥的應用空前興盛。儘管赦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並不完全相同,但漢朝的赦免制度大致可分為大赦、特赦、減贖三大類。大赦也就是恩施全國的一種赦免,除了如反逆等重大犯罪按照慣例不可赦免外,大部分罪犯都可以被赦免;特赦就是針對特定之人所犯的特定罪行實行赦免;減贖有兩種情況,一是減等,即在原來刑罰的基礎上降低一等,二是針對特定類型的犯罪可以准許以一定的財物來贖買。

之後,兩漢的恩赦制度沒有因為漢朝的滅亡而終結,反而一直被延續下來,為後繼王朝所沿用。

到隋朝時,赦免制度臻於完備,如明確限制了赦免的適用範圍;詳細規定了赦令的具體適用問題;確定了赦免不能免除的法律責任等。到了唐朝,赦制分類更加明晰,赦令格式也更加鞏固。隋唐時期發展的赦免制度,極大地影響了其後歷朝的赦免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現代中國人生活中還不時會說到的“十惡不赦”一詞,正是源自隋朝。在歷經南北朝的分裂混戰期後,國家的政局逐漸穩定下來,君王施行赦免的次數逐漸減少,而對於赦免物件也開始審慎起來。隋文帝將“重罪十條”(即反逆、大逆、叛、降、惡逆、不道、不敬、不孝、不義、內亂)定為“十惡”,不予赦免。

一般來說,大赦無疑是所有赦免中最高級別的,往往與開國、新皇帝繼位、換年號、立太子、立皇后、平定叛亂等大慶聯繫在一起。大赦也意味著舉國歡慶之意,每一次都是鄭重其事,要舉行盛大的儀式。

比如宋朝,大赦那一天,皇帝要親臨皇宮正門。要鳴鞭,鐘磬齊鳴,皇帝出幄,簾卷扇開,諸臣羅拜,分班站立。中書令宣佈:有聖旨下,“ 樹立金雞”“金雞”。象徵著皇恩大赦、高達數丈金雞竿子在禦樓東南角豎起來。此時,雜技藝人從竿子四面懸垂下四根繩子上爭相攀緣而上,奪取金雞口中銜的寫有“皇帝萬歲”紅幡子。有點像是獅王爭霸奪繡球一樣。先到竿頂、搶奪到金雞嘴紅幡子者高呼“萬歲”,全場歡聲雷動。然後裝扮成為仙人童子的官員再捧著聖旨放在香案之上。而廣場上也集合著許多待赦的犯人,宣旨後,穿戴光鮮、帽簪鮮花的獄吏馬上給犯人解脫枷鎖,罪囚獲釋。

程式繁瑣,但熱鬧非凡,頗顯普天同慶之態。

到了元代,大赦的頻率有所下降,到了明朝就大幅減少了,平均5年多才來一次大赦。至清朝,愈發稀少,平均14年才會大赦一次。而且清朝一般採取的大赦是打了“折扣”的,不是把罪犯的罪行全部釋放,而是給予普遍的減刑。

清王朝被推翻之後,民國建立。在這個時期裏,現代意義上的“特赦”開始獲得制度上的法律化,《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成為第一部對“特赦”制度作出明確規定的法律。

在此期間,最著名的案例要數對張學良的特赦。西安事變之後,張學良一到南京即被監禁,1935年12月29日,國民黨軍事委員會下令組成高級軍事法庭,對張學良進行審判,確定的罪名是“對上官暴行脅迫”,並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不過,在宣判後兩個小時,蔣介石為張學良申請“特赦”的呈文就被送達國民政府。司法院當然沒有異議,一致通過准予特赦。

不過,張學良雖被“特赦”,卻被以“嚴加管束”之名,被無限期地軟禁。

一個不殺

滄海桑田。新中國的土地上既沒了皇帝,也沒了總統。

1965年7月20日正午,北京。驕陽照在沉雄的機場上空,一片白光亮得讓人睜不開眼,410號專機緩緩停在跑道上。當李宗仁走下機艙時,他看到了湧動的歡迎人群。周恩來身邊站了一大批國家及各部門領導人、民主黨派負責人及著名民主人士。李宗仁百感交集,兩行熱淚不由奪眶而出。最使李宗仁始料不及的是,上前來與他一一握手的竟有他的舊部杜聿明、宋希濂、範漢傑、廖耀湘等人。

思緒波瀾起伏間,周恩來將一位瘦小個子、戴眼鏡的人物推至李宗仁面前,李宗仁似曾相識:這不是末代皇帝麼?他怎麼也來了?周恩來在一旁笑著介紹:“溥儀先生新生了。你看他五十多歲了,不像吧?”

李宗仁話似哽咽:“不像,不像……”

一位是已被改造成新人的末代皇帝,一位是萬里來歸的昔日總統。這樣的相逢,怎能不讓後來有著“青春戎馬,晚節黃花”之譽的李宗仁感慨。當然,李宗仁心頭還有一個疑問:和溥儀一樣曾關押在監獄裏的戰犯們是怎樣獲得新生的呢?

眾所周知,解放之初的昆明、撫順、北京等地,關押了大量國民黨戰犯。轉眼七年過去。1956年1月30日,周恩來在政協的一個工作報告中提出:為爭取和平解放臺灣,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而奮鬥。當天,周恩來在陸定一起草的《為配合周恩來同志在政協所作的政治報告的意見》上批示:政協會後,可放十幾個戰犯看看。

這是中央準備特赦戰犯的重要資訊。

其時,人們對於戰犯的心理承受是複雜而又矛盾:想起國民黨軍隊塗炭人民,尤其是想到“白公館”、“渣滓洞”等處彌漫的血腥,真是十惡不赦,殺了也不解氣;可是,這些高級戰犯,高高在上,並沒直接欠下血債。可又有人會問:沒有上面的命令,具體執行的人敢如此暴戾恣睢?

“大陸上的戰爭結束已經6年到7年了,國內人民過上了和平的生活,戰犯的罪行已經成為過去,又經過6年到7年監獄生活的改造,他們也已經起了變化……”3月中旬,周恩來根據毛澤東主張的對國內戰犯“一個不殺”的原則,具體說明了相關決策中“不殺”的意義。

大政方針是定下來了,具體步驟還得小心翼翼。

1959年國慶日前夕,毛澤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在慶祝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0周年的時候,特赦一批確實已經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幾天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了特赦的決定,國家主席劉少奇據此發佈了特赦令。

消息傳來,在秦城農場勞動的戰爭罪犯們個個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爭著看報紙,有的把毛澤東的建議和特赦令工工整整地抄在筆記本上。夜深人靜時,他們有不少人失眠了,不知喜鵲能否登上自己的枝頭。大多數人都不相信自己會被第一批釋放。

杜聿明、宋希濂想到自己改造之初的頑固立場,真有些後悔……

1963年,周恩來和陳毅接見在京的前四批特赦人員及其家屬時合影

激動人心的一刻到來了!所有的戰犯們都屏住了呼吸,甚至不敢抬起眼睛……大廳裏空氣好像凝固了一般。

12月4日10時整,特赦大會開始,由最高人民法院致詞,宣佈特赦10名戰犯名單,按序列唱名,他們是杜聿明、王耀武、曾擴情、鄭庭笈、宋希濂、楊伯濤、陳長捷、邱行湘、周振強、盧浚泉,法官一一授予特赦通知書。

第一個叫杜聿明時,他毫無準備,機械地應了一聲“有”,立即站了起來。管理員叫他出列,到前面一列長凳前,面向主席臺肅立。法官念完特赦通知書全文,杜聿明低頭深深向法官鞠躬,雙手接過通知書,又深深地鞠躬,轉身退到長凳上就座。這時,這位曾經的蔣介石寵將、先後指揮過遼沈和淮海兩大戰役的國民黨將領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熱淚奪眶而出。

同一天,溥儀也走出了東北撫順戰犯管理所。5天后的清晨,他坐火車回到了闊別多年的故鄉北京。

轉個年頭,溥儀即已正常隨同事們參加了當地人民代表選舉。那天,溥儀鄭重其事地穿上了會見外賓時才穿的中山裝,在與同事們一起投選票時,他甚至激動得落淚。因為選舉權在別人眼裏也許平常,但只有溥儀才知道這一張薄薄的選票對他意味著什麼,它代表著新社會對他的認可。

“我曾經做了4次皇帝。第四次當皇帝是我成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獲得了選舉和被選舉的全部權利。現在我同其他中國人民一樣,是一個‘集體皇帝’。”後來,在接受外國記者的採訪時,溥儀曾這樣解釋自己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的激動心情。

一個不留

事實上,對於這場國慶十年的特赦,表現出複雜心態的遠不止溥儀。

當時,臺灣當局仍然與大陸隔海對峙,蔣介石甚至還不時通過國際傳媒叫嚷要“反攻大陸”,而中國共產黨居然在此時對國民黨在押戰犯寬大為懷,多少出乎其意料,也實在令世人震撼。

震撼的還在後面。從1960年到1966年,新中國又以高頻率進行了5次特赦。

當時間邁入1970年代之際,大事件接踵而至。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森為了打破中美長期對立的局面,正式到中國訪問修好,與中國領導人進行了多次會談,並在上海發表聯合公報。這個資本主義國家的領頭羊終於向全世界承認:只有一個中國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緊隨其後,日本戰後第一位“草根首相”田中角榮也來華訪問,並同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

頗值一提的是,周恩來總理兩次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盛大國宴,都邀請了杜聿明參加。杜聿明為中美、中日恢復邦交無比高興,認為這是新中國國際地位日益提高和執行正確外交路線的必然結果。而就在中美恢復邦交前後,杜聿明的女婿、諾貝爾物理獎獲得者楊振寧也衝破重重阻力,先後兩次回祖國探親講學。

從國事到家事,一切改天換地。可想而知,晚年杜聿明在重獲新生後亦經歷著多麼複雜的心情變化。

更大的變化發生在1975年。“文革”期間,由於政策上以階級鬥爭為綱,對戰犯的特赦一度停止。但正所謂不鳴則已一鳴驚人,一場聲勢更為浩大的特赦呼之欲出。

1975年,原國民黨中將司令黃維接過特赦釋放通知書

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根據毛澤東“四屆人大之後,要實行特赦”的指示,2月25日,公安部向中共中央提交了《關於第七批特赦問題的報告》。列入在押戰犯名單的共293名,其中,國民黨軍官219名、黨政人員21名、特務50名,偽滿戰犯2名,偽蒙戰犯1名。報告建議,對其中13人,不能特赦,繼續關押。報告還提出了對獲釋戰犯的安置意見,如,安置在農村的戰犯,生活費每月15元至20元。

兩天后,毛澤東在杭州作出長篇批示:錦州、大虎山、瀋陽、長春還有戰犯,為什麼沒有放?放戰犯的時候要開歡送會,請他們吃頓飯,多吃點魚肉,每人發100元零用錢,每人都有公民權,不要強迫改造。都放了算了,強迫他們改造也不好。土改的時候,我們殺惡霸地主,不殺,老百姓怕。這些人你殺他幹什麼,所以一個不殺。氣魄太小了,15元太少。有些人有能力,可以做工作,年老多病的要給治病,跟我們的幹部一樣治。人家放下武器25年啦!

為此,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公安部長華國鋒召開會議,落實指示,要求“倒光口袋”,一個不留,不要打埋伏。他親自核對材料,確認釋放的前六批戰犯和這批戰犯的名單,與1959年特赦第一批戰犯時上報的戰犯總數856名能夠對上,一個也不少。

不過,在當年3月5 日至10日召開的全國“四長”(公安局長、統戰部長、法院院長和民政局長)會議上,一些地方公安局長提出了“新情況”:你們特赦的人,有許多校級軍官,可我們那兒還關押著不少將軍咧!

周恩來聽到這些反映,決定清理監獄,並專門成立了清理工作領導小組。

曾經參與過“清理辦”工作的胡治安還清楚記得:歷經半年多的調查摸底結果是,全國各地的監獄和勞改場所中,共關押原國民黨省將級黨政軍特人員953人;縣團級中在押的3300多人,刑滿後仍在勞改場所就業的有10000多人。這些人多是在解放後的歷次鎮反、肅反運動中,以歷史罪被判刑的。

11月15日前後,釋放工作全面鋪開,15000餘人最終走出監獄、勞改場所的大門。

對於這些“歷史反革命分子”來講,在一個已經遠離大赦天下的時代,他們卻獲得了比大赦更多的優待。釋放時,每人發了一套新衣服和100元零花錢,當地公安、統戰部門還宴請一次。同時宣佈,與特赦人員一樣,享有公民權,願意回臺灣的可以回臺灣,給足路費,不給任務,來去自由,去了還可以回來,照樣安置。

“十惡”之外

與第七次特赦成為全國城鄉普遍話題不同,40年後的此次特赦顯得頗為“低調”。直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草案,無論公眾輿論還是學術界,幾乎沒有什麼討論。當然,媒體到底是從中抓住了一個“亮點”話題:不赦貪腐。

事實上,隨著十八大以來反腐風暴的持續進行,有關貪官特赦方面的話題時常浮出水面,成為輿論熱點。就在數月前,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在武漢進行“反腐新常態”演講時即透露:有官員問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是否有可能對主動自首的腐敗官員酌情特赦,王岐山表態稱“還不到時候”。

其實,提問王岐山者並非毫無根據。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當前反腐面臨最大的問題是腐敗存量,這從今年的兩高工作報告中可見一斑: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及,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件4.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的99人,原為縣處級的871人。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資料顯示: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幹部589人。

基於此背景,特赦貪官去除存量就被一些學者適時提出。而且,從歷史經驗教訓來看,這種非常手段有時也不失為一種無奈之下的次優選擇。

電影《金錢帝國》故事背景是六七十年代的香港,廉政公署還沒有正式成立,黑社會與員警之間除了鬥爭還有一些黑幕交易

最典型的是香港。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到1977年9月,廉署對尖沙咀警署重手出擊,逮捕了260餘人,高級警務人員22人,引起警務人員強烈不滿,數千警務人員遊行示威。壓力之下,總督頒佈了“部分特赦令”,要求廉署對1977年10月1日前的貪污行為停止追究。廉政公署迫於壓力,不得不宣佈:1977年以前曾經貪污但沒被起訴的政府公務員都可以獲得特赦。就最終結果而言,港督為了讓廉署這個重要機構生存下去,做出了一次艱難但正確的讓步。

然而,以特赦貪腐官員的方式來反腐,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講,依然難以從情感上接受。

不得不說,這種難以接受在中國人心中有著重要的歷史依據:即便是在封建時代,即便是天下大赦,貪腐亦不赦。從唐朝開始,“受贓”就和“十惡”並列,成為不能赦免的罪行,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唐太宗大赦天下,連同死罪一律赦免,唯獨官吏枉法貪財不能例外。

與對貪腐官員該否特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有部籌拍中的電影專門設計了一次頗顯秋毫無犯的特赦“案例”。

1976年7月28日淩晨,唐山發生了舉世震驚的7.8級強烈地震,地震造成24.2萬多人死亡,16.4萬多人重傷,4204人成為孤兒,城市功能全部癱瘓。短短23秒之內,唐山被夷為平地,60萬人被埋在廢墟下……大地震的24小時內,悲痛的唐山人抹幹眼淚,硬是憑著自己的雙手,救活了30多萬人。

當時唐山監獄關押著300多名犯人。倖存下來的200多名在押犯組成了一支特殊的救援隊伍,他們在地震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奮不顧身、捨己救人,救援後全部歸隊,無一逃逸。

他們共救活了112個人。四十多名在押囚犯人因地震中英勇救人的事蹟得到了國家的特赦。

當然,這個故事最後的特赦結局完全屬於虛構。不過,這樣的安排卻又頗顯溫暖。因為,在這樣一個情境裏,不管是赦免者和被赦免者,身上都沐浴著一層最樸素卻又罕有的人性光環。

(管業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