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處理依法行政與市民需求的矛盾

又是一宗非對抗性矛盾的典型:電召出租車手機程式「優步」(UBER),日前甫一宣布登陸澳門,被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就連夜聯合發出新聞稿,認定為違法經營,誓言「違法必嚴打」;但「優步」卻受到市民的普遍歡迎,甚至網路上一片叫好,顯示它具有頗高的民意基礎,倘當局果真「嚴打」,可能會激起民怨以至是民憤,並被批評為「假洋鬼子」,一方面沒有拿出最大的誠意和決心,解決「打的難」的老大難問題,另一方面卻對可以解決「打的難」的新嘗試進行「嚴打」。可能是連特區政府也看到了這個「深層次矛盾」的糾結,因而在誓言「違法必嚴打」之後,卻未見實質性的處罰及取締行動。這反過來,又使得特區政府陷入「未有踐行依法行政」的「怪圈」,不利特區政府的法治形象。因此,特區政府如何妥善解決這個非對抗性矛盾,嚴防其被有心人所利用,刻意改變其性質,將其引導向對抗性矛盾發展,挑起市民的強烈不滿情緒,嚴重影響澳門特區的社會及政治穩定,並籍此契機解決「打的難」的老大難問題,需要特區政府充分發揮政治智慧。

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聲明「優步」違法,並誓言「違法必嚴打」,這是法治的表現,無可厚非。實際上,正如兩個主管機關的新聞稿所言,根據《道路交通規章》和《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的相關規定,有關「叫車」手機應用程式的部分原本設計和盈利模式無法在本澳合法營運。 此外,兩局亦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手機應用程式提供的服務時,要注意個人私隱、信用卡資料可能會外洩,發生交通意外時可能沒有保險賠償,服務收費及質素亦未必能得到保障。故市民出行應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以保障自身安全及消費權益。

但是,「優步」卻受到市民的熱烈歡迎,也有不少市民不顧兩局的警告,繼續使用「優步」的服務,而經營「優步」的商業機構,更是當兩局的警告「冇到」,繼續進行經營,並「大方」地讓攝影記者拍攝其經營亦即提供服務的全過程,似是大有要「挑戰」兩局行政管理權威的「氣概」。最令當局投鼠忌器的是,民間輿論「一面倒」地向「優步」傾斜,就連作為特區政府「管治同盟」的建制派的某些標杆人物,也不例外。這就造成一種「主流民意難違」的態勢,若兩局果然依照其「違法必嚴打」的誓言,進行處罰及取締,可能會激起民憤。而一貫「無風起浪」的反對派,勢必緊緊抓住這難得的機會,發動和組織街頭「抗議」活動,說不好將會令早已對「打的難」「谷住一肚氣」的市民,積極響應,從而爆發大型街頭群體活動,甚至其規模不亞於「反離補」。實際上,「交通難」已經上升為民怨的首位,超越「上樓難」和「通貨膨脹」,尤其是對「打的難」怨聲載道。反對派若不抓住這個機會攪事,就不是反對派。

何況,「優步」甫一推出,便得到市民的普遍好評,網上評論更是「贊」聲連連,並成為社交平台的熱話,網民們都留言支持「優步」,大呼不用再受「的士氣」,颱風天、去機場都「唔使愁」。倘有關權責部門對其進行「嚴打」,或將會被指為「不顧主流民意」。但倘放任自流,卻又有違「違法必嚴打」誓言,有損其管治威信,進而對澳門特區法治形象不利。這正是兩難之處,相關權責機構將會進退失據。

或許,此宭境已引起特區政府的高度注意,因而由旅遊局長文綺華出面緩頰「唱紅臉」,以設法將有可能的不穩定苗條化解在萌芽階段。她從自身主管的旅遊行政的專業角度,進行「另類解讀」,指出據現時了解,「優步」軟件運作方式是通過APP來訂車,任何人祇要有車,都能為大衆提供服務,此方式與現時法律有抵觸,因經營車輛屬非營業車,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載客。但倘涉及旅行社,需要就現時法律、其預約服務和操作方式詳細討論,若屬旅行社預約租車服務,當然無問題,因提供租車服務屬旅行社業務其中一部分。但一般的租車服務是不會在街上隨便乘載,若通過旅行社預訂,應要用旅行社的車和司機。旅行社接到預訂訂單,不能隨便交給任何人處理,此人此車應屬於該旅行社。不過,文綺華還是努力維護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的管治權威,強調該軟件在澳門的運作模式有別於外國,且澳門有自身法律法規,就其預定方式、運作模式和軟件所屬公司需進一步分析,要與治安警及交通事務局研究才能定奪。倘有抵觸,需依法執行。

其實,「優步」或類似的叫車服務,在世界各地也曾遭遇澳門目前的尷尬情境,但後來大部分國家或地區,都紛紛尊重或遷就民意,給予合法化,並讓其成為該地公共交通的重要一環。而在我國上海市,經營模式類似「優步」的「滴滴快」,也在國慶節假期後的首個工作天,獲上海市交通委正式批出「網路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這是內地第一張專車平臺的資質許可,「滴滴快」的也成為第一家獲得網路約車租車平臺資質的公司。業界認為,這是專車在內地誕生一年多時間以來的里程碑事件,表明了政府和業界對交通領域移動互聯網創新的肯定和認可,專車也將有望尋得路徑走向合法。由此作為開端,中國的互聯網專車或將開創一個出行新模式的新局面。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孫建平以《敢問路在何方》為題做了演講,他表示,「今天上海在做事情是一個非常創新的嘗試,希望在約租車服務上尋找出一條新路徑。」

「上海模式」允許符合相應條件的車輛接入網路約租車平臺,這是經濟新常態下上海政府的創新之舉。「滴滴快」方面則透露,將儘快給符合條件的車輛和司機辦法相應資質。平臺將統一購買營運性的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第三方承運人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每車最多能提供六百萬的保額。司機方面,約租車公司對其年齡、駕齡、過往駕駛記錄等設置明確的准入條件,建立培訓制度;服務方面,約租車公司對接入平臺的車輛和司機,進行嚴格的安全核查,建立健全服務規範,設置乘客投訴管道,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存在就是價值,「優步」之所以在澳門受到市民們的歡迎,就是因為現有的的士服務無法滿足市民和遊客的需求,甚至引發不滿。拒載、揀客、濫收車資,在的士站排長隊,已是到了天怨人怒的地步。

這也是澳門特區法律滯後的一個典型。當然,這是立法者未能預估到會有這種交通工具出現,因而未有為其預留立法空間。因而就需要與時俱進,對現行法律不適應發展的部分進行修訂,在「依法行政」與「以民為本」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