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踩單車無讓先 致人跌傷被控醉駕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30日公佈,一名地盤外僱酒後踩單車,疑因無讓先導致一名電單車司機受傷。被控醉駕及過失傷人兩項控罪。

事發29日早上約7時45分,這名姓陳的建築工人騎自行車途經高地烏街與高士德大馬路交界,期間陳某未理會停車交通符號,衝出十字路口,50多歲的男電單車司機因閃避陳某,失控倒地受傷。

治安警察局接報到場處理事件,驗出陳某每升血液中含酒精量1.78克,超過法定三倍半。

目前警方以醉酒駕駛及過失傷人對陳某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