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勞動關係法》,容許僱主與僱員協議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四天強制性假期的其中三日改於公眾假日放假(簡稱“四選三“)。工聯議員批評政府換湯不換藥,令假期保障大倒退,要求政府撤銷此方案確保僱員休息權。
立法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昨日在筷子基中銀巴士站會見傳媒,介紹對有關方案的看法和落區活動的安排。李靜儀稱,去年,政府就《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進行公開諮詢,在諮詢過程中,六成四的意見反對將強制性假日“調假"(當時俗稱“十選三"的修法建議),工會及市民意見均認為是對休息權的一種削減。然而,在最近社協大會後,政府公佈仍會維持“調假"做法,只是將方案改為“四選三”,容許僱主與僱員協議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四天強制性假期的其中三日改於公眾假日放假,引發僱員的不滿。
李靜儀指出,本澳現行強制性假期制度容許僱主以補錢補休的方式“買假",本已十分彈性;當僱員被要求在強制性假期上班時,原本還可以得到“一工一假”或“兩工”的補償,返工唔會白做,亦彌補其假期損失;但方案一旦通過,上述四天強制性假期可能在無得揀的情況下“被調假",補償卻不翼而飛,假期保障大倒退。
李靜儀續稱,休息權是僱員的一項基本人權,保障僱員享有休息權是重要的勞動立法目標。本澳近三十年無增加過強制性假期,假期天數本來已較周邊地區少(香港法定假日是十二天、實行“週休二日"後台灣之假日仍有十二天);政府不僅沒有建議增加假期,更反其道而行,建議修法連原有的十天強制性假期保障都要削減,動搖清明、中秋或重陽這些重要中國傳統節日放假的規定,相關做法令人難以接受。
李靜儀表示,《勞動關係法》作為保障僱員的最底線,尤其要保護最基層、議價能力不足的弱勢僱員,容許協議實質會令弱勢的僱員根本無得揀,政府修法根本不應該削弱僱員假期權、動搖底線。他們強烈要求政府撤銷“四選三”方案,不得削減員工假期保障及假期返工的補償,並計劃未來會繼續到全澳各區設街站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居民可充分表達意見。
有酒店業員工表示,作為打工仔,原應得的福利、權益已不多,如政府一步步以修法方式,給予機會僱主壓榨員工,後果不堪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