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抓住智慧城市建設「牛鼻子」,也要關注基礎的人才供給 王希富

行政長官在年度《施政報告》「大力促進科技創新,全面建設智慧城市」一節中指出,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引領發展的首要動力。政府強調以國際視野推動科技創新發展。通過頂層設計和總體佈局,建立完整及有層次的科研和科技創新機制,健全科技創新生態體系。

成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並下設「科技創新和智慧城市工作小組」。制定《鼓勵科研創新稅務優惠制度》,爭取明年進入立法程式;啟動科技創新發展策略研究,確定科技創新的戰略定位。

明年,加大對原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資助,並向兩個新成立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提供一次性啟動資金。為在澳青年科研學者,以及參與科研項目的博士後、博士和碩士研究生提供資助。

展開多方面研究,包括支持科技創新的財政支援機制及資助方式;加強支持重點領域,例如中醫藥、晶片、物聯網與人工智慧、太空科學與深空探測等;優化高端科研人才的引進機制和相應的監察機制。

加強區域科技創新合作,爭取在本地合辦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區域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與使用,參與構建區域性的協同創新平臺。優化雙創支援政策,鼓勵創業團隊創新進取。充分利用澳門「一中心、一平臺」的定位優勢,融入大灣區科技創新發展,共同打造國際化的創新型城市。

深化各範疇智慧城市建設,全面推進智慧城市相關的教育、培訓和推廣,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智慧城市的建設。推動大數據在政府治理、城市基礎設施、經濟發展、社會民生等領域的應用。政府專有雲計算中心明年完成改造工程並投入使用。

推動智慧政務,構建數據開放服務平臺,拓寬數據資源的共用增值和創新應用。明年跨部門公共服務電子化將由70項增至90項。推動電子支付服務多元化和擴大使用。促進更多牌照申請和行政服務電子化,實現飲食牌照續期電子化。

加快智慧警務,明年建成應急指揮應用平臺,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統籌協調能力。推進智慧交通,優化交通運行管理、公交配置和協調道路工程,提供智慧出行服務。同時,通過大數據分析,為醫療政策和服務,以及旅遊決策等提供更科學的數據支撐。

開展部署5G網絡前期工作,推動電信營運商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的立法工作,實現三網融合,為居民提供更優質的流動網絡服務。

以專門章節論述本澳智慧城市建設,在歷年的市政報告中尚屬首次,而且從論述中可以看出明顯的結構關係,先是強調科技與創新的基礎所在,又明確智慧城市建設的具體方向和目標,同時著重落腳在政府政務智慧化上。算是符合「全面」這一定位。同樣也顯示出特區政府已經將智慧城市建設列為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也預示著澳門的智慧城市建設將進入快車道。

而且,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議員施家倫提問時指,特區政府會透過不同方式加強部門數據共用利用,打破「數據孤島」,發展智慧城市。崔世安表示,今年已完成雲計算中心選址及設計,目標在明年建成及投入使用。在此基礎上,優先在政府、交通、旅遊及醫療四個領域落實十五項大數據應用項目,試行向社會推出大數據應用的服務。他指出,智慧政務項目構建數據資源平臺相應數據管理以及授權使用的機制,政府明年將通過行政法規,就相關配套工作推進跨部門流程優化,以服務為導向推進各部門數據整合,逐步擴大智慧政務覆蓋範圍。

不難看出,在特區政府建設智慧城市的規劃中,智慧政務已經被列在最為突出的地位。而且改革的矛頭直指「數據孤島」的打破和政府部門的協同,也是抓住牛鼻子的體現。筆者早前就曾提出,電子政務之所以廣受青睞,也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其最為關鍵的就是效率的提升及對居民而言的便利性。而實現這一效果的重點就在於政府內部以及政府間的協同。這種協同,從維度上講分為橫向和縱向兩類。而對本澳而言,除此之外,還應當考慮另外一個跨區域的電子政務銜接問題。

雖然,全世界各地都已經推行電子政務多年,有的已經進入到電子政務改革的深水區。但是協同政務仍然是電子政務建設中的重要內容,是與整體性政府改革理念相契合的重要方面。但無縫隙的政務協同也是電子政務發展過程中的一大難點。雖然電子政務建設不斷取得成就,各部門之間的電子政務建設不斷整合,但電子政務建設中「縱強橫弱」、「資訊孤島」等問題仍然大量存在,真正的跨部門協同治理尚未全面實現。如今全球迎來「大數據」時代,大數據在各行業得到創新應用。電子政務進入大數據時代,大數據的技術與思維為電子政務跨部門協同效能的提升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

電子政務協同是以更好地服務於公眾為目的,以政府及其部門和工作人員的電子政務協作為核心,通過營造政務協同文化,加強技術、組織、制度等方面的協同來強化政務資訊資源分享、優化政府工作流程,提高政府效率的一種方法。電子政務的協同包括制度協同、技術協同、流程協同、資源協同等多個方面的相互作用,是一個整體性建設的過程。

但是,無論是橫向的協同還是縱向的電子政務協同中都存在一些問題:第一,資訊共用難,資料共用貪多求全。資訊孤島、資料部門化等問題仍是當前電子政務建設的瓶頸。另外,在電子政務協同過程中,有些部門忽視協同共用的實際需求,造成協同成本增加而實際的效用卻大大降低。第二,整合難度大。長期以來,電子政務網路建設呈現「縱強橫弱、條塊分割」的局面。第三,跨部門工作流程優化難。政府提供服務需要各個部門共同協作完成。具體在電子政務方面,需要打破其系統中不同部門之間的界限,使「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但目前電子政務部門資訊、資源尚未實現一體化,仍存在公眾即使在網上申辦相關業務,但還是要輾轉多個部門才能辦理。第四,資料積累多而開發利用少。社會各行各業產生海量的資料,電子政務本身也在發展過程中生成的線上服務資料。如何將這些資料再進行整合並應用於各個政府部門電子政務建設當中是一項重要議題。但政府橫向部門中的電子政務產生的資料多而開發利用的效能卻不高,存在資源重複建設、資料冗餘等問題。

分析電子政務跨部門協同難的原因,主要包括:1.缺乏頂層設計。由於傳統二元矩陣的管理體制,多以縱向管理為主,政府各部門的橫向聯繫相對較少,使得政府各部門協同的困難加大。在電子政務建設的初期,政府內部各部門通過建構一系列的電子政務系統來實現電子化辦公,各個部門實施不同的電子政務系統,各自為政產生了更大的資訊孤島。電子政務在建設過程中缺乏全方位的跨部門頂層設計。

2.協同成本高,部門利益凸顯。一方面,政府各部門間電子政務的相互協同過程中都需投入相關的人力、物力、時間等,協同成本比較高。電子政務各部門可能會為了部門成本而降低協同的效益。另一方面,由於利益分化,各部門在電子政務建設的過程中都想促進本部門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跨部門協同的過程中存在利益博弈,資料部門化、利益化現象依然嚴重。

3.技術障礙。電子政務協同建設需要各部門遵循標準化的技術準則,而實際中各部門根據自己的業務需求,將政務系統建設外包給軟體公司或者是自行研發,在此過程中並不能嚴格的遵循統計的規範標準,使得各部門的資料交換和傳遞不暢。同時,在跨部門協同建設的過程中統一的資訊技術平臺建設不足,也給協同帶來阻礙。

4.法制建設不健全。隨著「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的出現,電子政務建設面臨著新的技術革新和新的需求,但目前電子政務的法律體系仍然存在很多空白。

可以說,此次《施政報告》中的論述,不僅準確的關注到智慧政務所存在的問題,也針對性的提出瞭解決之道。從這一點上講,在未來一段時間裏,本澳智慧政務的發展應當是值得期待的。

智慧城市建設以智慧政務為切入點還有一個巨大的好處就是能夠讓全社會能夠更加直觀的感受大科技和智慧技術所能帶來的效益,從而減低智慧城市建設所可能遇到的阻力。但智慧城市建設作為一個長期性、系統化的工程,其發展既離不開社會的支持,更離不開技術的進步,特別是實施技術的人才的供給。所以,我們在關心和期待澳門智慧城市建設的同時,也應當對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人才培養問題高度關注。

身兼人才發展委員會委員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主席馬志毅在人才發展委員會下設專才激勵計劃分組召開的2018年度第一次分組會議上所做的智慧城市人才培養介紹中表示,科技基金在智慧城市人才培養上主要從四方面著手:大學生與科研人才的培養、智慧城市設計比賽、應用方案資助計劃及阿裏巴巴培訓課程。現階段培養工作有:繼續資助大學生前往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修讀有關智慧城市的課程;推動澳門大學設立 「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城市大學將增設數據科學碩士和博士學位課程;阿裏巴巴與澳門大學合作,在科技學院課程加入大數據、雲計算等教學內容;舉辦青年智慧城市設計比賽;分階段為不同的社會對象,如阿裏雲澳門合作夥伴、公共行政人員(領導主管和資訊範疇技術人員)、業界和公眾舉辦多場培訓及講座等。

其實,客觀來講,這些工作已經算是中規中矩,也比較全面。但卻沒有對智慧城市所需的人才進行一個清晰的說明和界定,亦沒有清楚的釋明人才對於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筆者認為相關部門和機構,有必要對此作出解畫,以免在具體工作中再遭質疑。

智慧城市是以互聯網、物聯網、電信網、無線寬頻網等網路組合為基礎,以雲計算為依託,以智慧技術高度集成、智慧產業高端發展、智慧服務高效便民為主要特徵的城市發展新模式,通過將人、商業、運輸、通信、水和能源等城市運行中的各個核心系統加以整合,使城市變得更加「智慧」,創造城市發展新優勢,實現城市持續繁榮。因此,智慧城市建設涉及範圍廣,不僅需要單一結構的專業技術人才,還需要全面的複合型人才,深化人才結構。有研究學者從智慧城市建設的人才需求層次結構將其分為研究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應用型人才三類。對這三類人才的分析如下:

(1)研究型人才:他們主要從事新一代資訊技術、控制技術及通信技術等前沿技術的理論研究。這類尖端人才的需求量較低,但要求高,需要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2)工程型人才:他們主要從事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產品的工程性開發和實現工作。對這類人才的要求是能根據產業規劃熟練應用技術原理。

(3)應用型人才:他們主要從事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產品的生產、安裝、調試、維護以及售前售後服務的技術工作。對他們的要求是熟悉相關產品的工作原理,能夠從技術上實施智慧產品的構成和配置。

而且特別強調,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對工程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需求量較大,特別是應用型高技能人才是智慧城市建設得以實現的基石。

至於人才的重要性,其實不需多加贅言,相信本澳社會都能理解,況且本澳向來受限於人資不足,連基本的量都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對人才的追求和作用的理解亦遠勝於周邊地區。那麼關鍵的是,這些所需人才該如何培養?

即使是從理念到實踐都遠遠領先本澳的大陸來講,在建設智慧城市所需人才上也是存在不小的困擾。有人總結認為,當前國情在於,我們擁有專業技術人才,也擁有優秀的非技術類人才,然而缺少複合型人才,不能滿足智慧城市長遠的建設需求。複合型人才的缺失意味著我們需要花更大的人力資本來完成同樣的工作,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長此下去,智慧城市建設的成本將會越來越高,而效果卻不足人意。

面對這些問題,學者們根據國外智慧城市人才開發供給經驗借鑒,總結出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開發和供給經驗:

第一,建設研究型大學,培養智慧城市建設高級技術人才。一是營造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學科創新與發展的環境。二是加大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學科科研和教育的投入力度。

第二,促進學科交叉與產學研合作,培養智慧城市建設應用人才。在此方面,一是要促進學科交叉。在智慧城市人才需求的「光譜」裏,涉及的面非常廣,需要各種不同專業的人才加入。二是要推動產學研合作。

第三,以企業發展帶動人才培養。推動智慧城市人才隊伍建設與發展,必須引入市場機制,打造專業的智慧城市運營商,帶動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需求與培育。

第四,啟動智慧城市建設高層次人才引進與培育工程。將培養高層次人才作為帶動智慧城市建設團隊整體能力提高的龍頭工程,並把擁有一大批一流的高素質人才作為團隊的立根之基,發展之源。

第五,從戰略高度謀劃佈局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開發。各國和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設經驗表明,留住一個尖端智慧城市建設人才,就有可能帶動一個行業或企業的蓬勃發展;流失一個尖端智慧城市建設人才,往往會造成這個行業或企業的倒退,甚至破產。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這種重要作用,決定了建設智慧城市必須實施智慧化人力資本優先投入戰略。只有積極主動地從戰略思維考慮人才培養問題,才能做到一覽眾山小,才能使培養出的人才有大視野、大智慧、大作為。發達國家把智慧城市作為一項城市發展戰略,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開發和保障都提升到一定的戰略高度。

在促進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成長和發展上,必須拋棄用人上的陳舊觀念,為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發揮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智慧城市建設人才的成長和發展。通過政府給企業和教育部門提供引導人才培養和使用的寬鬆環境,同時,政府又要通過法律手段為所急需的人才鋪路搭橋,讓全球最好的人才,在最合適的年齡從事最滿意的工作,發揮最大的作用,得到最高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