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曾到內地人士 昨起來澳毋須醫觀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雲南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5月5日中午12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即自2021年5月5日中午12時起,所有入境人士毋須因曾在14日內前往內地任何地方而接受醫學觀察或自我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