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不在」的臺灣間諜

  螢幕上的「臺灣間諜」形象,多存在於解放戰爭前後,當時的蔣僞政權留下大量間諜潛伏在大陸,伺機進行破壞、暗殺等活動。近期,央視《焦點訪談》做了有關臺灣間諜的專題,這揭露了一個事實,臺灣間諜就實實在在地存在於我們身邊。
  臺灣間諜的老巢——「軍情局」
  說到臺灣間諜,就不得不提到他們的老巢——「軍情局」。臺灣「軍情局」全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其前身是大名鼎鼎的「軍統局」。1946年,「軍統局」改名爲「國防部保密局」,後又改名「國防部第二廳」。I954年,臺灣當局對情報部門進行調整,將「國防部第二廳」改爲「國防部情報局」。到了20世紀60年代,「國防部情報局」與「國防部特勤室」合並,成爲現在的「軍事情報局」。
  「軍情局」由台軍「參謀總長」直接指揮,搜集的情報主要供台防務部門及「參謀部」用作決策參考。「軍情局」共下設7個處、一個「情報研究中心」和一個「秘密交通中心」,其活動主要是收集大陸政治、軍事情報,情况需要時還可以策劃破壞、暗殺,對大陸沿海地區進行襲擊、騷擾、心戰等活動。
  除此之外,「軍情局」的主要任務還包括:適時在大陸建立和發展「敵後武力」,對大陸軍隊進行策反和軍事「攻心」,配合台軍的戰略性行動等。目前活躍的臺灣間諜,基本就是由「軍情局」調度管轄。
  「軍情局」的「六大計劃」
  多年來,「軍情局」制定了所謂「六大計劃」作爲搜集大陸情報的指引,代號分別爲「夏陽」「黎明」「先基」「晨曦」「春風」和「複華」。
  「夏陽」計劃意指在大陸政治、軍事、經濟、科技等9種重要戰略目標中,積極發展情報組織的行動計劃。該計劃明確列出大陸數十個優先發展情報力量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瀋陽、南京、廣州等,這些城市要麽是大陸的政治、經濟和科技中心,要麽部署有解放軍重要部隊及武器裝備。
  「黎明」計劃主要指兩岸發生衝突時,爲台軍特種部隊發動反制攻擊提供的目標情報服務。該計劃選擇大陸東南沿海,包括舟山、汕頭、厦門等地點作爲台特種突擊的主要目標,集中搜集這些地區的陸地和水文資料,以備台軍登陸作戰之需。
  「先基」計劃是指加强針對大陸沿海的導彈陣地、雷達場站、指揮中心、通信樞紐、軍港以及機場等6種主要軍事目標區,搜集”預警性軍事情報」的絕密計劃。
  「晨曦」計劃重點策劃一旦兩岸戰事爆發,迅速將台在大陸潛伏的情報組織啓動爲具有「實際行動」能力的「敵後武工隊」,以便在大陸重點地區進行爆炸、投毒以及暗殺等破壞和顛覆性活動。
  「春風」計劃企圖策反大陸要害部門中的立場不堅定者,軍方人士、宗教人士以及少數民族人士都是該計劃的重點目標。
  「復華」計劃特指臺灣情報機構物色、訓練以及派遣情報人員到大陸進行諜報活動的專案計劃。
  這「六大計劃」周密陰險,讓人不禁有種看諜戰劇的錯覺,然而這的確是真實存在的,有的計劃在常態下正在實施,有的計劃則在兩岸走向戰事時就隨時可能啓動。
  臺灣間諜的「前世今生」
  其實,媒體也不是最近才關注到臺灣間諜,只是因爲如今兩岸關係較爲緊張敏感,對臺灣間諜的專門報道才吸引了更多目光。
  從歷史上看,1949至1969年,是臺灣派遣軍隊、海匪和武裝特務從海上、空中對大陸,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進行竄犯襲擾活動的20年。他們秘密搜集槍支、製造炸藥、調查中央領導人的住所和行踪,尋機「行刺」。
  1955年4月,臺灣「保密局」得到消息,以周恩來總理爲首的中國代表團將包乘印度客機「克什米爾公主號」赴萬隆出席會議。於是,時任「保密局局長」毛人鳳親自指揮,派出間諜在飛機上安放了炸彈。
  萬幸的是,周恩來總理因故臨時改變行程。4月11日,「克什米爾公主號」起飛5小時後發生爆炸,機上人員全部罹難。該事件當時極爲轟動,周總理也始終沒有放棄對真相的追查,但由於當時的大環境,涉案凶手至今都沒有受到應有懲罰。
  到了上世紀80年代,隨著海峽兩岸由軍事對抗逐漸轉爲政治對抗,「軍情局」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向大陸派遣大量間諜,以經商、旅遊、求學等各種名義爲掩護,大肆搜集大陸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情報,並利用各種輿論工具進行造謠、煽動性宣傳,僅1986年1月至9月,大陸某地就查獲臺灣心戰宣傳品600多件。
  進入21世紀後,臺灣間諜的滲透活動變得更加多樣,拉攏策反大陸民衆就是其中重要手段。2018年9月I5日、16日,央視《焦點訪談》連續兩天播出專題節目《危情諜影》,披露了國家安全部門「2018-雷霆」專項行動中破獲的百餘起臺灣間諜案件部分細節。
  比如,2011年,18歲陸生小哲(化名)因成績優異赴臺灣義守大學學習交流,期間被一名自稱許某的臺灣女子搭訕,兩人很快確定戀人關係。小哲回大陸後,許某要其與她分享科研成果。小哲讀研後參與到國家重點實驗室項目,逐漸感覺許某要求不正常,遂提出分手。據統計,小哲共向許某提供了涉及我國國防科工近百份情報,收到報酬約45000元。而據調查,許某足足比小哲大16歲,是「軍情局」諜報人員。
  2014年,學生小路(化名)赴台參加學術研討會,負責接待的臺灣青年林某幾乎全天候陪同。林某瞭解到小路所在院校涉及國防科工機密,與小路交上朋友。小路返回大陸後,林某一開始只讓小路幫忙搜集大陸公開發表的學術雜志,小路被國安部門及時找到後,才知曉林某的真正用意。這是臺灣間諜的慣用伎倆,先讓目標搜集一些不屬於情報範疇的內容,並給予好處,逐步套牢後開始讓其搜集真正需要的情報,到那時目標已經被拖下水,很難再回頭。
  對於《危情諜影》這個專題節目的播出,當時臺灣陸委會表示「嚴正抗議」,稱這是「子虛烏有,毋須隨之起舞」,還要求大陸勿進行「政治操作」、「誣陷」台方人員從事間諜行爲、「干擾自由、民主、法治社會的運作」。這番回應和前幾天的說法區別不大,就是死不承認的態度。然而,再多的狡辯也抵不過海量的證據和事實。
  遇到間謀怎麽辦
  事實上,境外人員還是較爲容易辨別的,但對於一些已經被策反爲間諜的大陸人員,需要我們有更高的警惕性。對其是否在從事間諜行爲,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38條的規定進行判斷。當然,簡要總結一下有關防範間諜的準則,我們也能有效避免被間諜「拉下水」。
  據我國安部門統計,退役軍人、留學生、高校師生、軍事發燒友、軍工企業國防科研單位人員等群體容易被境外間諜機構策反或利用。
  不要過度相信諜戰劇或電影中間諜的形象。大多數間諜和我們一樣,看起來普普通通,甚至毫不起眼,可就是這樣的形象,會更容易讓人麻痹,在不知不覺中上鈎。
  不要相信會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金錢收買、感情腐蝕、美色引誘等,是間諜的慣用手段。其實只要牢記一條:爲何無緣無故對我這麽好?想清楚了,就不容易上鈎。
  考慮好淪爲間諜的代價。目前,根據我國刑法第110條、113條及第56條的規定,間諜犯罪的最高刑罰是死刑,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爲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簡單說,犯了間諜罪,最輕都得蹲三年牢。而對於已經失去利用價值的,你的「上綫」只會毫不猶豫拋棄掉,這也是代價的一部分。
  謹慎對待自己的網絡行爲。網絡是虛擬環境,同時也是間諜活動極爲猖獗的區域。專業間諜能够通過網民在網絡上的具體行爲,例如發帖、消費、網貸等,篩選潛在的「獵物」。一旦確定目標,就會發動攻勢展開拉攏。
  當然,如果「上了套」,國家網絡安全部門會很快鎖定相關人員。切莫低估網絡安全部門的能力,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與間諜勾連百害而無一利,無論是爲了國家,還是爲了自己,都要提高警惕,杜絕「誘惑」,以免引火上身。
(陳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