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博彩法公眾諮詢 與會者冀清晰刑責

  【本報訊】博監局昨日舉行修改博彩法首場公眾諮詢會,約有 20多人出席。不少發言的與會者希望博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為中小企及青年創業提供支持,亦有人關注相關刑事責任及賭廳現金存放的規定。
  與會者之一的青年博彩從業員協會代表余韶洲指,業界從業員十分歡迎和支持是次修法。該會早前面向逾百位會員收集意見,內容圍繞是次公開諮詢法案。其中,有七成受訪者認為現時博企已盡社會責任,有九成從業員希望未來政府在制訂法律上能加強高層管理者本地化;賭牌競投方面,九成受訪希望將企業的非博彩元素、社會責任,包括對中小企扶持納入考量範圍,還包括本地僱員政策,審視企業對僱員薪酬福利、晉升、高管本地化機制等。
  有與會者關注賭牌數量及批給期限,希望說明當中考慮因素。博監局法律處處長許爽瑜表示,為確保市場規模的穩定性,設定批給數目時,適宜從「重質」的方向考量,而非「重量」。限制批給數目不等於削減市場競爭力,而是在保持博彩市場規模的穩定性和開放之間取得平衡,讓特區政府可吸納發展潛力高和資金雄厚的企業進入本澳博彩市場,提高本澳在國際旅遊博彩市場的競爭力。
  亦有與會者希望清晰非法接受公眾存款的定義,建議客人存放現金時訂定書面協議。許爽瑜回應稱,文本建議非法接受現金或其他款項的存放罪,即承批公司以自己名義或透過其股東或僱員,接受他人的現金或其他款項存放,並為此活動支付或承諾支付報酬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回報,如沒有其他法律對此科處更重的刑罰,則建議對該行為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罰金。如任何人假借承批公司或博彩中介人的名義,或透過某些事實使人誤解或受騙相信其與承批公司或博彩中介人具有密切關係,從而實施有關犯罪者,亦受同樣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