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中央政策鼓勵市民遊客消費拉動經濟增長

  國務院總理李強前日在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中,介紹今年政府工作任務時提出,大力提振消費、提高投資效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促進消費和投資更好結合,加快補上內需特別是消費短板,使內需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具體措施是,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制定提升消費能力、增加優質供給、改善消費環境專項措施,釋放多樣化、差異化消費潛力,推動消費提質升級。多管道促進居民增收,推動中低收入群體增收減負,完善勞動者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三千億元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從放寬準入、減少限制、優化監管等方面入手,擴大健康、養老、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務供給。創新和豐富消費場景,加快數字、綠色、智慧等新型消費發展。落實和優化休假制度,釋放文化、旅遊、體育等消費潛力。完善免稅店政策,推動擴大入境消費。深化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健全縣域商業體系。完善全口徑消費統計制度。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
  而在全國「兩會」召開前的二月二十日,國務院以「堅持促消費和惠民生相結合,大力提振消費擴大國內需求」為主題,進行第十二次專題學習。李強總理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擴大國內需求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凝聚共識、拓寬思路,把經濟政策的著力點更多轉向惠民生、促消費,以更大力度和更精准措施提振消費,持續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實際上,以擴大內需,鼓勵消費來帶動經濟增長,這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的決策。就在此次全國「兩會」開幕前夕,官方《求是》雜誌發表了習近平主席題為《經濟工作必須統籌好幾對重要關係》的重要文章,其中在提到要統籌好總供給和總需求的關係時指出,要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補上內需特別是消費短板,使內需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同時是統籌好培育新動能和更新舊動能的關係,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大力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快推動作為經濟增長和就業收入基本依託的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推動新舊發展動能平穩接續轉換。
  另外,習近平主席也曾在中央經濟會議上指出,消費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因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圍繞推動高品質發展,著力擴大國內需求,對推動消費從疫後恢復轉向持續擴大作出了部署安排,號召全國持續激發有潛能的消費,為經濟回升向好、長期向好進一步夯實基礎。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培育壯大新型消費,穩定和擴大傳統消費。新型消費是引領消費發展的「風向標」,傳統消費是鞏固消費發展的「基本盤」。要因勢利導,更加充分發揮新型消費和傳統消費的「雙輪驅動」效應,推動消費從疫後恢復轉向持續擴大。要建立和完善擴大居民消費的長效機制,使居民有穩定收入「能消費」、沒有後顧之憂「敢消費」、消費環境優獲得感強「願消費」。
  中央有關以促進消費來拉動經濟增長的理論和實踐,值得澳門特區借鑒參考及對標發揮。實際上,澳門基本上是一座以第三產業為主的城市,因而消費服務構成經濟產業的最重要部分。但從去年的統計數據看,似乎是市民和遊客的消費數據都並不理想。一方面,雖然二零二四年全年的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按年分別上升百分之零點七及零點七九,但與同年百分之零點七四的通脹率相抵消後,實質增長率為「零」。另一方面,去年全年來澳旅客逾三千四百萬人次,按年升近百分之二十四,但旅客人均消費二千一百五十七元,按年減百分之十四點六,不過夜客人均消費更是下跌至僅六百九十一元,按年下跌百分之十二點七。而且,不單止是來自內地旅客的人均消費額下跌,而且連來自香港特區、台灣地區,以至韓國、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的旅客之人均消費,亦有不同的跌幅,只有新加坡旅客的人均消費錄得輕微升幅。
  市民和遊客的消費意欲下降,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因素。在市民方面,可能是受到「北上消費」、「澳車北上」及網購模式持續深化,以及房地產調整導致財富縮水效應等的影響。雖然特區政府和商界推出各項措施,如「全城消費大獎賞」等,也曾取得一定成效,但短期措施難以抵擋長期的負面因素。在遊客方面,可能是在經歷三年疫情後,部分人的旅遊消費實力及習慣大為改變,從以前的「貴賓廳豪客遊」蛻變為「特種兵式旅遊」,儘管財政部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宣布提高自香港和澳門特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免稅額,但這似乎是對「特種兵旅遊客」產生的作用不大。
  因此,澳門特區政府有必要參考之用促消費拉增長的多樣化措施,讓市民和有關都「能消費」、「敢消費」、「願消費」。尤其是其中最觸目的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而且,作出一定的「限制措施」,只對在民生區尤其是北區的零售店的商品生效,可能會對「活化」民生區尤其是北區的店鋪有一定的效果。
  行政長官岑浩輝曾經表示,特區政府希望社會各界繼續就優化計劃積極提出建議,包括如何更能體現公平和精準的原則,以及發放的方式等。特區政府會繼續充分聽取各界意見,期望可以進一步完善該項惠民措施。這為促消費拉增長提供一個思考路向,就是可以對現金分享改為部分現金發放、部分轉為電子消費卡的方式,裨在消費卡部分,可以拉動本澳零售及服務業的營業額增長。而且,如果是仍然讓在澳門以外居住的居民也能享受現金分享的話,電子消費卡就可「迫使」他們回澳消費,盡量彌平對在澳門納稅(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澳門居民的「不公平」現象,因為在消費過程中,就繳納了間接稅,當然更是為澳門經濟增長作出貢獻。
  實際上,電子消費卡只能在澳門使用,就是要讓澳門的中小微企受益,而不是像「現金分享」那樣,持幣者可能會到其他地方消費。而且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套現尤其是在非消費領域的非法流通交易行為。發行電子消費券能够更好實現剌激消費的作用。
  李強總理昨日在參與人大會議雲南代表團審議時,提出雲南省要打造旅遊消費升級版,推動文化、旅遊同醫療康養、休閒健身及觀光農業等聯動發展,不斷拓展消費場景及延伸服務鏈條,持續挖掘蘊藏其中的內需潛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澳門特區在推動「旅遊+」時,似乎也應從中得到啟發,打造澳門特區的「旅遊消費升級版」,促進來澳旅客的人均消費額,從而拉動澳門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