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零年三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來自全台各大學的近六千名學生,齊聚中正紀念堂廣場,一場歷史性的民主運動「野百合花學運」由此展開。學運的核心四大訴求是解散「國民大會」、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推動全面改選、召開國是會議,以終結國民黨威權時期的遺留政治架構。在隨後的餘韻中,還發生了「廢除刑法一百條」的運動。「野百合花學運」至今日,已然整整三十五週年了。
湊巧的是,整整三百八十一年前的後天,亦即一六四四年的三月十九日,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率軍攻進北京城,明朝滅亡。也是整整八十一年前的後天──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九日,郭沫若先生為總結歷史教訓,寫下長篇歷史論文《甲申三百年祭》。文章在重慶《新華日報》發表後,引起各界廣泛關注。這篇一萬七千字的文章揭示了明末政治的腐敗,同時也描述了李自成農民軍推翻舊制建起新朝後,又很快歸於失敗的史實。同一個甲申年,明王朝和推翻它的起義軍都落入了歷史的悲劇之中,其中有許多值得總結的經驗教訓。《甲申三百年祭》問世八十年以來,一直在為現實提供了歷史鑒戒的意義上被人們一次次回顧。
李自成攻入北京城與「野百合花學運」,都是發生在三月中下旬。雖然兩者的時空背景及動機性質有所不同,但在啟迪意義上卻有著許多共通之處。現在的具有「野百合花學運」背景的台灣地區民進黨的高層,其行為模式頗為類似三百八十年前的李自成農民軍。而李自成及其農民軍貪腐失敗的最終結局,可能也是民進黨當局最後的下場。
實際上,《甲申三百年祭》敍述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推翻明王朝、進入北京以後,一些首領因為勝利而驕傲起來,貪圖享受、生活腐化,建立的大順政權僅僅存在短短的四十三天便灰飛煙滅,總結了歷史教訓,重申得民心者得天下、貪賄必然亡國的道理。書中指出,起義軍首領入北京後,「似乎都沉淪進了過分的陶醉裏去了」,「紛紛然,昏昏然,大家都象以為天下就已經太平了的一樣」,最後李自成在湖北通山縣九宮山遭地主武裝殺害。
民進黨高層除了是「野百合花學運」的參與人員之外,很多都是「草根英雄」,這與李自成農民軍有許多相似之處。李自成農民軍犯過的錯誤,民進黨人已經或正在重犯中。民進黨在上台執政後,就爆發了系列的貪腐案,包括陳水扁、陳哲男、張燦鍙、黃郁文,周伯倫、徐志明、蔡仁堅、吳乃人、洪其昌、高植澎、郭瑤琪、陳啟昱、陳歐珀等被拘捕起訴以至判刑。
即使是出身背景「較有文化」的「野百合花學運」重要成員,也有不少在民進黨上台執政出任高官後因涉貪而被拘捕以至判刑。其中「野百合花學運」核心小組成員兼發言人鄭文燦,就因涉貪而被拘捕起訴。前「內政部」副部長顏萬進、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也被判刑。正在籌備參選高雄市長的「立委」林宜瑾,也正在被偵訊。
郭沫若先生在《甲申三百年祭》的結尾部分,有這樣一段感慨深沉的論述:「大凡一作開國的雄略之主,在統治一固定了之後,便要屠戮功臣,這差不多是自漢以來每次改朝換代的公例。李自成的大順朝即使成功了(假使沒有外患,他必然是成功了的),而他必然也會做到漢高祖、明太祖的藏弓烹狗的『德政』,可以說是斷無例外。然而對於李岩們的誅戮卻也未免太早了」。郭沫若所要說的,是李自成在勝利後,就聽不進忠言逆耳了,卻偏信負恩賣友的中金量的讒言,殺了能進諫忠言的制將軍李岩,重蹈了封建王朝開國之君屠戮功臣的錯誤。而賴清德現在的一些做法,也有著「屠戮功臣」的影子,為了掃除其在「二零二八」爭取連任的「障礙」,不惜在黨內外大開殺戒,拘捕「威脅」其參選連任的政敵。
雖然民進黨部分高層重蹈李自成農民軍首領因為勝利而驕傲自滿,貪圖享受、生活腐化的覆轍,是民進黨目前面臨的「死穴」,而更嚴重的是,民進黨已經部分地踐踏了「野百合花學運」的訴求及勝利成果,逆變為當年「野百合花學運」所針對的惡行及制度。
實際上,「野百合花學運」的主要核心訴求為推動台灣民主化,提出解散「國民大會」,重建一元化的「國民大會」制度;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重建新的「憲法」秩序;召開「國是會議」,全民共謀體制危機的解決;提出民主改革時間表,呼應民意的潮流等四大要求,反應當時台灣民間社會一部分人士對統治者的具體要求。
正在與中國國民黨內「非主流派」作權力鬥爭的李登輝,充分利用這個機會,會見學生代表,承諾召開「國是會議」,蒐集各界意見,討論政治改革。同年五月,正式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宣告「戒嚴」時期的結束,並加速推動「國會」全面改選與政治民主化。一九九六年,台灣地區舉行首次「總統」直選,為四年後民進黨上台執政提供了政治及「憲政」基礎。
而也受惠於「野百合花學運」得以當選為「總統」的賴清德,卻是踐踏「野百合花學運」促成正式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宣告解除「戒嚴」的成果,近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制定所謂「五大策略十七項因應措施」,要將台灣地區拉回「戒嚴」狀態,及將現時台海態勢定調為「準戰爭狀態」,並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全面限制兩岸宗教及文化交流,嚴厲壓制支持國家統一的言論,實行「新麥卡錫主義」式的「綠色恐怖」。
「野百合花學運」的後續成果,是促成廢除「刑法一百條」。所謂「刑法一百條」,是規範「內亂罪」,當時主張「台灣獨立」與親大陸者的言論與思想,皆觸犯此條文。民進黨主張「刑法一百條」侵犯民主、干涉人權、妨礙自由,要求廢除全部「內亂罪」章,國民黨主張各國各地區都有內亂罪,宜修不宜廢。最後修改成針對「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刑。
諷刺的是,當年推動廢除「叛亂思想犯」的民進黨尤其是歷經「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的世代,執政多年後竟想讓惡法轉世重生。去年賴清德面對藝人轉發大陸利劍軍演圖卡,尚且從容表示「應給予諒解和體諒」,不到半年就要法辦轉發「中國台灣省」及「台灣當歸」的藝人,並將支持「武統」的陸配驅逐出境。但與此同時,卻繼續允許「台灣獨立」的言論大行其道,端的是「只許『台獨』放火,不准『統一』點燈」。
民進黨尤其是賴清德倘繼續如此下去,也就必然會重蹈李自成農民軍的覆轍了。勿謂言之不預也。
兩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