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恒基地產本週一(三月十七日)晚間宣佈,恒基地產創辦人李兆基,當天黃昏在家人陪伴下,安詳與世長辭,享壽九十七歲。人稱「四叔」的李兆基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宣佈退休,當時恒基地產發出公告,表示剛滿九十歲的李兆基因年事已高,考慮退任主席及總經理,交棒給兩名兒子李家傑及李家誠出任聯席主席及總經理,主理恒基系總市值逾五千億港元的商業王國。
李兆基是傑出的商界領袖,曾任恆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及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主席、新基地產有限公司副主席、東亞銀行、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及仁安醫院董事、特區首屆籌委會暨推選委員會委員及順德聯誼會首席榮譽會長等。李兆基於一九九六年獲美國《富比士》雜誌評為全球富豪榜排名第四位,一時傳為佳話,被譽為華人之光。李兆基於二零零七年獲時任特首曾蔭權頒授大紫荊勳章。
在香港地產界,曾有「四大天王」之說,即長江實業的李嘉誠、新世界發展的鄭裕彤、新鴻基地產的郭德勝和恆基兆業的李兆基。上述香港「四大天王」祖籍皆是廣東,其中李嘉誠祖籍廣東潮汕,郭德勝祖籍廣東中山,鄭裕彤和李兆基的祖籍均是廣東順德。郭德勝去世於一九九零年,鄭裕彤去世於二零一六年,如今李兆基也駕鶴西去了。目前,只有李嘉誠還健在,雖已經九十七歲但仍未徹底退休,但卻在近日陷入「出售巴拿馬港口」的巨大爭議。
表面上看,李兆基與澳門的關係不深,除了是曾經於一九八八年獲得東亞大學頒贈工商管理學博士學位,以對他在香港商界的卓越成就致以敬意之外,似乎是沒有其中重大的關係連結。但其實,如果不是因為葉志強離開澳門等原因的話,李兆基就有可能會是「澳門經濟房屋之父」。
實際上,與時任葡國總統恩尼斯將軍同屬「四二五革命」的左派軍人,及葡國革命委員會委員的高斯達海軍少將,在葡國內政部長的任內,於一九八一年七月被調派來澳門出任第一百二十四任總督,來到澳門就任之後,對澳門的「木屋區」大感「刺激」。因為他信仰社會主義,因而對低下階層的利益頗為在意。而當時恩尼斯已有計劃,準備「交捧」給高斯達,在自己一九八六年的葡國總統任滿前,推薦高斯達代表其所在的政黨參選總統。因而向高斯達介紹了自己在競選總統時的重要幕僚,左派勞工政策專家馬思濤,擔任澳葡政府的社會政務司,以輔助高斯達獲得政績,爭取葡國選民支持,並在高斯達競選總統時,再作競選幕僚。因此,高斯達提出了「五年內消滅木屋」的計劃,並計劃拆卸台山巴波沙的平民屋,改建高層公寓式的新公屋,在安置巴波沙平民坊的原居民的同時,以類似現今的經濟房屋方式,出售給木屋居民。
馬思濤將此計劃交給兼任《先鋒日報》董事長的地產商葉志強,但葉志強本身的經濟實力不足,就跨海尋求合作者。在他人的介紹下,與李兆基掛上了鉤。李兆基曾經率領其香港房地產領域的合作夥伴,來澳進行實地考察,並與高斯達、馬思濤會晤,達成了開發巴波沙公共房屋的合作意向,並商定了出售類似經濟房屋的住宅單位的方式,連「售樓處」都覓好了,就在議事亭前地的「上海理髮室」。
但隨後不久,葉志強「走路」,相關計劃改由政府和其他企業執行。而高斯達由於請求恩尼斯下令解散澳門立法會,部分右翼葡裔居民舉行「不滿的晚餐」以示抗議,使得高斯達喪失參選葡國總統的民意條件。一九八六年的葡國總統選舉,高斯達未能參加,而由也是左派的社會黨領袖蘇亞雷斯當選。不過,類似的經濟房屋計劃仍然實施,在原地同時開始興建新城市花園、澳門大廈、台山平民新邨、濠江花園等政府經屋社屋樓群。而且還擴大進行。如吳福、許世元等商人,就參與了前澳葡政府在黑沙灣推行的經濟房屋計劃。後來更是發展到填海興建經濟房屋,包括馬萬祺、吳福等商人,都參與了「東方明珠區」一帶的填海工程及經濟房屋計劃。
在這裡有必要提一筆的是,在以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何賢的名義舉行的歡迎高斯達蒞任的酒會上,何賢致辭時指出,現在中國已經與葡國建交,我們要尊重及服從澳門政府的領導及管理。從而剎住了「一二三事件」後出現的「無政府主義」現象。
當時「無政府主義」現象的一個重大特徵,就是亂搭木屋的情況極為嚴重及混亂。新口岸、馬場、青州、林茂塘等地的木屋區好像是城市的「瘡疤」。這也是信仰社會主義的高斯達發誓要在五年內「消滅木屋」的動因所在。但一些「木屋既得利益者」在民選議員何思謙的介入下進行群體反抗,當時代表街坊總會的市政廳行政委員劉光普就實事求是地指出,這些木屋土地是屬於政府公地,木屋居民搭建木屋雖然情有可原,但在性質上是屬於霸占公地。現在政府要收回興建公共房屋,並非是「搶地」。
「消滅木屋」的計劃仍然進行。其中新口岸的拆遷木屋較為文明,澳葡政府與「澳娛」合作,由「澳娛」出面出錢收購(委託陶開裕進行),土地則是政府與「澳娛」瓜分。但非並是為安置木屋居民,而是要搞「澳門尖沙咀」,遺憾的是眼高手低,一片靚地搞得不倫不類。馬場木屋的拆遷則不太文明,但仍然為木屋住戶提供了簡陋的公屋。隨後的澳督為了解決平民的「上樓難」問題,想了許多辦法,一方面,在黑沙灣填海,第一期是由馬萬祺執行,於是就有「海濱新村」等公屋,第二期是由柯為湘與吳福分別執行,所建公屋較為高級。另外,在黑沙灣的現成土地,也分別由吳福、許世元等發展商興建經濟房屋。另一方面,推出四厘津貼等措施。
至於李兆基曾經有意參與的澳門首個經濟房屋計劃所在的「巴波沙平民坊」,其實就是澳門地區甚至是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政府行為的「平民房屋工程」,比香港早約三十年,較中國內地也早約二十年,這一工程由前澳葡政府首先構思規劃並迅速落實實施,讓當時的國際社會救援界感到驚奇與意外,其歷史意義重大。
緣於一九二八年間,台山貧民區發生大火,無數居民痛失家園。澳門慈善機構利用出會巡遊、沿門勸捐等多種形式籌款,呈請政府將該地改建平民住宅區。澳葡政府委派委員會負責監督建築工程,並請建築商崔六、羅餘、麥明等規定建築費,每屋為二百元,又請澳門殷商高可寧等,各認築若干屋;分期建築磚屋九百多間,至一九三一年全部完成,共闢成十一條街道,全部鋪設好水電路燈,每月以一點五港元廉價租給平民居住,業權歸仁慈堂管理。其時正值澳督巴波沙當政,故於該區建築一座牌坊,題「巴波沙坊」四字,該區由此亦稱「巴波沙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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