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下午細則性審議修改控煙法案,衛生局局長羅奕龍、控煙酒辦主任林松等列席。三常會主席梁孫旭、秘書梁鴻細會後總結表示,政府將參照巴士站劃分禁煙區模式,原則上在中小學、醫院等出入口兩邊各10米範圍劃為禁煙區,衛生局將聯同相關主管實體一同確定範圍。
保障監察人員安全方面,為提升執法安全性及透明度,法案建議衛生局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使用隨身攝錄機,尤其在面對危險、緊急或擾亂公共秩序情況下啟用。梁孫旭會後引述當局表示,「隨身攝錄機」不會作為記錄違法吸煙證據,配置目的是考慮監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面對危險、緊急或擾亂公共秩序時使用,開機前須告知當事人,留存客觀記錄保障雙方權益。影片一般保存最長7日,相關使用規範、資料存證和刪除等,衛生局將聽取個人資料保護局意見後制定指引。
對於電子煙的定義,政府解釋今次修法中沒有重大的修改,僅增加加熱裝置的概念。強調屬醫療用途的設備如中藥霧化器、哮喘用的電子霧化機等,不屬於法案規管的範圍。三常會亦就電子煙及新興煙品的監管問題與政府展開討論。政府指出,法案提出加強對電子煙、草本煙、尼古丁袋等新興產品的規管,均遵循世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政府強調,合法註冊的藥物如尼古丁貼、尼古丁含片可正常進口澳門及合法使用。對於三常會關注的加味煙政策,政府表示,將密切關注鄰近地區在禁止加味煙上的執行成效,並結合澳門本地實際情況審慎評估。
另外,法案建議將煙草包裝健康警語面積由現行50%提升至85%,並實施標準化包裝制度。政府回應指出,標準化包裝不影響防偽功能,反而外觀統一更易識別不法產品;包裝仍允許印製追溯標識,有助打擊非法貿易;世界貿易組織已裁定標準化包裝政策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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