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普宇昨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議程前發言時,建議政府加強平臺企業的演算法監管,參考部分國家的作法,建立平臺企業演算法備案與報告機制,保障平臺工作者個人數據、知情權以及勞動權益。
立法會議員梁普宇表示,近年,平臺經濟蓬勃發展,催生出眾多活躍於平臺領域的工作者。平臺經濟的發展在為企業開闢新的市場,為居民創造新的就業方式和收入機會的同時,也給勞動權益保障帶來挑戰。由於多數平臺企業將平臺工作者歸類於「獨立承包商」,而非正式員工,許多人長期被排除在勞動保障制度之外,無法享有最低工資、休假權、意外保險及社會保障等基本權益。因此,平臺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受到各國政府及工會團體的廣泛關注,成為各國勞動政策的重要課題。
梁普宇提出以下三點建議。第一,本澳平臺經濟發展迅速,但現行勞動法律法規難以有效兼顧相關平臺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有必要適時檢討,完善勞動法治。建議政府因應《2026年關於平臺經濟體面勞動的公約》的通過,全面檢視本澳平臺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現狀,加強平臺工作者的權益保障,補齊本澳勞動保障短板。
第二,平臺工作者往往因僱傭身份無法被納入職業安全保障體系,在交通、極端天氣、高強度工作等方面面臨風險。建議政府推動平臺企業加強從業者職業安全保障,明確平臺責任,尤其在工傷意外保險層面強調平臺企業直接承擔繳費責任。建立事故報告機制及預防措施,確保平臺工作者在發生職業傷害時能夠及時獲得基本保護。
第三,隨著人工智慧以及大數據的快速發展,演算法已成為平臺企業分配任務、評價績效、決定從業者收入的核心機制,由此衍生出針對演算法和數據權利等新興權利的治理議題。歐盟《平臺工作指令》明確規定演算法透明義務,平臺必須向工作者提供關於自動化監控和決策系統的資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佈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規定平臺企業應向工作者公開直接關係其基本權益的演算法規則及其運行機制。由於演算法在平臺勞動中處於核心管理地位,依靠工作者個人無法實現有效監督,有必要通過公共監管機制強化演算法的外部可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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