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特區政府進一步優化健全集中統籌立法機制,促進立法政策和立法技術更加協調配合。
陳海帆表示, 2018年,法務部門共跟進了15項立法項目,18項法律法規的立法建議,以及對各部門草擬的36項法律和42項行政法規草案提供法律意見、中葡文文本核對和翻譯方面的協助。2019年,將全面檢視《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階段的執行標準,更科學和系統地統籌協調各範疇立法工作。
陳海帆表示,有序跟進落實2018年12項立法提案,持續完善基礎性法律。此外,積極開展多項重點立法項目:《海域管理綱要法》及修改《集會權及示威權》已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司法組織綱要法》、《仲裁法》法案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2019年,將持續跟進《民事訴訟法典》、《刑法典》及《行政程式法典》的修法工作,積極推進《行政條件制度》、《民商事調解法》、《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密制度》、修訂《廣告活動》等重點項目的內部立法程式。
陳海帆表示,2018年,法務部門聯同多個政府部門與民間社團開展“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25周年系列活動”,超過12,000人次參與;“國家憲法日系列活動2018”合共約33,800人次參與。同時,從小學至大學階段不斷深化青少年對憲政法律的認識,合共為高等院校及中小學學生舉辦約100場活動,共有3,400名學生參與。2019年,將繼續“匯聚社會各界力量”,透過“政府帶動、民間參與”的模式,繼續深化憲政法律,以及《國歌法》等法律的宣傳推廣活動。
陳海帆表示,特區政府加強與周邊國家及葡語系國家的司法合作。2018年,與尼日利亞簽署了《移交被判刑人協定》;目前正與蒙古國、菲律賓、越南、韓國、葡萄牙、巴西、東帝汶、佛得角、安哥拉等國進行司法協助磋商。2019年,爭取與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泰國就簽署刑事司法合作領域協定展開磋商,並與葡萄牙就《移交逃犯協定》和《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的文本內容達成共識。
陳海帆表示,特區政府積極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不斷探索和深化澳門與粵港兩地在法律事務和司法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機制。2019年,將推動與粵港兩地政府研究建立法律資訊交換機制,促進三地在法律法規、裁判文書等方面的法律資訊共用;加強協調粵港澳三地仲裁機構合作,並積極推動培養本地仲裁員。
近期輕軌車廠及望廈社屋工程皆因政府評標問題,被法院裁判解除合同,區錦新提問行政法務司有否應對政策?政府是否怕司法訴訟慢而拖延工程進度,會否在公共工程合同中寫明“引致的訴訟具緊急性”?如何推動行政仲裁?
陳海帆稱,相信工務範疇會檢討相關制度,並反映在將來的修法當中;將來檢討相關法律時會考慮能否將公共工程訴訟列為緊急。
她否認政府害怕訴訟,指訴諸司法是解決糾紛的最後手段,法律訴訟有固定程序,故比其他解決糾紛機制慢。政府有與司法機關有溝通人手問題,會作充分配合。現亦正就民訴法修訂徵集意見,當中涉及修改180多條條文,會著手簡化程序。
區錦新並問到政府如何推動行政仲裁,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表示,曾考慮在公共工程合同引入更多仲裁條款,《仲裁法》法案正在立法會一常會細則性審議,當局對建立特殊制度還是維持現有立法現狀,持開放性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