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百萬裝修」看台港經濟文化策進會性質業務變化

  台灣地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週三開始審查陸委會函送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二零二六年度預算書案。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質疑,陸委會在預算拮据天天喊窮的情況下,卻花費九十八萬元裝修不到十坪的會議室。對此,陸委會發出新聞稿澄清說,該空間原為台港經濟文化策進會董事長辦公室,因該區域已三十年未曾整修,消防設施、天花板、地板及機電管線老舊亟需修繕。經評估後,與台港策進會協調改建為「多功能會議室」。除了提供台港策進會(含文合會、經合會)等業務使用外,亦可運用作為陸委會部分閉門會議空間。陸委會更是在翌日的每週例行記者會結束後,開放媒體參觀該多功能會議室。陪同參觀的台港策進會董事長賴秀如表示,該空間除供會議使用,也可作為港人人道關懷面談場所,與港人互動有時候也要注意安全,最近的確是有在台港人受到「跨境鎮壓」,因而必須兼顧訪談的隱私與安全性。
  從將台港策進會董事長的辦公室改裝為保密性極高的「港人人道關懷面談場所」,可以看到,在民進黨當局的操弄下,原本其性質是促進台灣地區與香港特區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發展的台港策進會,已經變質為「救助」「反中亂港」人員的「庇護所」,因而在與這些人員的接觸訪談時,必須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以至於要把其董事長的辦公室改裝為「港人人道關懷面談場所」。
  實際上,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成立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是當時馬英九政府成立的半官方洽談機構,其宗旨是促進台港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協助處理台港相關事務。該機構由台灣陸委會捐助設立,董事長可指定具政府代表身分的董事或現任官員身分的顧問,代表辦理政府委託事項。該會主要與香港方面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互為對口單位,共同構建了台港之間交流溝通的制度化平台。雙方同意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並透過策進會、協進會兩會平台落實溝通磋商的制度化。在互設機構方面,在香港的「中華旅行社」於二零一一年七月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也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在台灣成立了「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雙方在經貿與金融領域展開了多項實質合作,雙方就銀行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磋商取得良好進展,並簽署了相關備忘錄,以加強金融監管當局之間的緊密合作;雙方就更新兩地空運安排大致達成共識,並簽署了航空運輸協議;同時就航運收入避免雙重課稅展開討論並建立聯絡機制;雙方同意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下經香港轉運貨物的通關處理安排進行合作,由香港海關監管有關貨物,使其享有「ECFA」之下的關稅優惠。
  為促進兩地人員往來與保障市民健康,雙方推動了以下措施:香港特區政府進一步放寬台灣居民來港的入境安排,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的人士來港逗留期限由七天延長至三十天,並擬定網上預先免費辦理入境登記的安排。針對食品藥品安全及緊急傳染病事故等攸關市民健康的議題,雙方同意盡快建立恆常通報機制。雙方深化了創意產業的交流,舉辦了「港台文化合作論壇」、世界設計大會及設計營商周等活動,並就文化合作達成行動綱領。雙方同意在現有院校交流基礎上加強教育合作;同時探討相互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及文書認證事宜,以優化營商環境。雙方同意積極探討加強執法人員的交流與合作,以打擊跨境犯罪行為。
  策進會與協進會的對接合作涵蓋了經貿、金融、交通、民生、文化等多個範疇,秉持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港台兩地的持續發展與良性互動打下了穩健的基礎。
  但在民進黨上台後,港台之間的官方溝通與合作機制受到了嚴重影響。香港駐台辦事處人員的工作簽證在期滿後不被續發,香港特區政府也推出了相應的反制措施,導致雙方互設的辦事處運作陷入停滯。而且在涉及港台具體事務時,民進黨當局被指設置種種羈絆,用政治綁架司法與公義。例如在「陳同佳案」中,民進黨當局竭力阻撓案犯前往台灣自首,從而導香港爆發「反送中」的暴力騷亂。
  為此,全國人大通過了「港區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而在時任陸委會主委的陳明通的主導下,策進會偏離了單純的經濟文化交流初衷,被用作政治操作的工具,通過該機構拋出所謂的「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並設立了隸屬於策進會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作為該「行動專案」的執行視窗。該辦公室主要提供「資訊服務」、「專案管理」與「行政庶務協助」三項服務,其中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援助」逃台的香港「反中亂港」人員。而陳明通此舉得到民進黨高層的欣賞,因而隨後將之調任「國安局長」。
  但這些倒行逆施遭到台灣地區民眾的強烈反對,並對繼續進行「反中亂港」的某些逃台人員進行抗議,因而策進會屬下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在與逃台人員進行面談時,就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進行。這正是策進會花費九十八萬元巨款,將其董事長辦公室改裝為主要功能是接洽逃台「反中亂港」人員的「會議室」的原因。
  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陳明通曾高調宣傳該「辦公室」,並聲稱已收到數百件港人求助。然而,隨著「港區國安法」的落地,該「辦公室」的運作迅速陷入停滯。由於台灣當局設定了「合法入境」等嚴苛的前置條件,加上「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秩序恢復穩定,該「辦公室」實際上難以開展所謂的「大規模援助」。隨著時間推移,該「專案」的虛假性逐漸暴露。就連陳明通自己也曾在面對「立委」質詢時,也不得不承認該「專案」的實際成效有限,並試圖將原因歸咎於香港方面的阻撓以及申請人不符合「合法入境」等條件。這實質上印證了外界對其「口惠而實不至」、「換湯不換藥」的質疑。
  隨著該「辦公室」及負責執行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基本處於虛級化狀態,鮮有實質性的運作成果對外公佈。目前,策進會的主要活動,是加強對在台港人的聯繫服務,舉辦各類型多元活動,促進在台港人認識台灣社會文化,並鼓勵他們以實質行動「貢獻」台灣。
  據陸委會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5年度業務暨預算案報告」顯示,由陸委會依「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公務預算全額補助編列的策進會二零二六年的預算為三千三百五十一萬八千元,比二零二五年的三千一百六十三萬四千元增長一百八十八萬四千元。該年度預算主要分為兩大核心支出:一般行政業務編列一千二百八十七萬三千元,主要用於人員維持費(含薪資、勞退、保險、加班費等),以及維持策進會日常運作的必要開支(如辦公室租金、水電、管理費、通訊郵電、車輛費用及董監事出席費等)。綜合業務編列二千零六十四萬二千元,主要用於加強台港經貿合作,結合產官學界與公協會,推動經貿、產業交流及考察。另有資本設備編列二百零五十萬元,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各項設備,並強化資訊設備的安全穩定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