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保安範疇官員容易與議員「摃上」? 為何保安範疇官員容易與議員「摃上」?

特區立法會的二零零四年度「施政報告大戲」,昨日輪到保安範疇「上場」,由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率領轄下各警務部門負責人,向立法會介紹保安範疇二零零四年度「施政方針」並回答議員們的問詢。

一如人們所預料,昨日的「大戲」,又上演了議員與張司長及警方高官「摃上」的「戲本」。今年的「劇情」,則是圍繞著前線警員與採訪記者的矛盾衝突,及警方並未澄清「路環棄屍案」的問題。前者,張司長雖有表示將會發出「內部工作指引」,以加強前線警員與傳媒的溝通,指導前線警員如何處理記者採訪的工作,但警察總局局長白英偉卻辯稱,警方每年處理八千多宗案件,與媒體發生摩擦只有兩、三宗,「只屬個別事件」。言下之意,頗有指責議員們和媒體「小題大做」的意味。故此,此語一出,當即遭到包括曹其真主席在內的議員們的反駁,指出縱使是一年兩、三宗磨擦衝突,議員也有權質詢。後者,張司長解釋說,由於報導「路環棄屍案」的媒體只是一張以評論為主,並無派出前線採訪記者的周報,為避免「越抹越黑」,故而沒有作出澄清。此語又遭到議員們的猛「K」。其中曹其真主席就批評警方的處事態度不正確,並指出,無論是什麼類型的媒體,只要消息刊出後,警方都有必要即時澄清,以消除市民的疑慮。關翠杏議員則表示,警方不作出解釋不等於是沒有發生,反而令市民有更多的猜疑。因此,警方應該改變觀念,強化服務意識,將其同市民的距離拉近。

自回歸以來,每逢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施政報告」,都會發生議員與保安範疇的官員「摃上」的情況。這就使人感到好奇:本來,在特區政府的各個政務範疇中,保安範疇的工作是頗為出色的,不但是使澳門從回歸前的腥風血雨、槍聲不斷,轉變為被贊譽為「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反差頗為強烈;而且大部分前線警員的工作態度也大為改善,尤其是交通警員在路檢,出入境警員在檢查証件,司法警員在錄取口供……等方面,都煥發出嶄新的精神面貌,使到市民對警務人員的印象大為改觀。然而,為何每逢在立法會審議「施政報告」時,本來是工作績效不錯的保安範疇,卻是表現得最為「凸槌」,最容易與議員們「摃上」呢?

這其中,既有可能是保安範疇工作的績效,被人們認為並非是單憑保安司工作人員自己的力量所取得,還得助於內地公安部門的支援和幫助,及解放軍駐澳部門的威懾力,而不像其他一些政務範疇的工作,主要是依靠本身力量在進行那樣,因而使人們對保安範疇工作的評價,與在這個範疇內所表現出來的實際績效,並不完全成正比。也有可能是保安範疇的從政人員,受其職業背景及所接受教育內容的影響,「公共關係意識」較為薄弱所致。

前者,坊間確實存在著類似的看法。盡管人們亦認為,回歸後由於澳門警務隊伍是由澳門自己人「FIT」,樹立了「當家作主」觀念,警隊的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在警務工作中也就能夠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這亦是澳門治安環境能夠迅速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不容否認,與週邊地區相比,澳門警隊的專業技朮水平仍是處於相對較低的水平,其個人職業道德修養也有待進一步提高。如果單憑他們自己的力量,是無力扭轉社會治安的混亂局面的。這其中,廣東省公安部門的無私援助,尤其是在犯罪情報資訊的交流支援,及緝捕跨境犯罪分子方面的合作、協助等方面,都成了澳門治安改善的巨大助力。因此,人們對保安範疇績效的評價並未能與實際情況成正比,並不奇怪。盡管這對廣大警務人員來說,也確是不盡公平。

至於保安範疇高層人員及基層警員「公共關係意識」不高,則是屬於「責任自負」的問題。其實,要說保安司及其轄下部門不重視公共工作,也不盡符合事實。實際上,回歸後各警務部門都相繼設置了公關機制,也設立了發言人,並加強了市民接待工作。但與鄰近地區的現狀及市民的企求相比較,仍存在一定的距離。

實際上,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結構與經濟形態的變遷,尤其是回歸後實施「澳人治澳」後政治、社會形態巨變,如何培養良好的人際關係,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實為當前重要課題。尤其是警察工作,與社會大眾關係密切,有賴各方面的協助配合,始能順利完成任務。然而,警察行使職權的干涉、禁制作為,要修正一般大眾對警察角色及功能的傳統看法,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因此,警務隊伍必須加強對「民眾的支持是有效推動警政的必要因素」、「警察工作應與民眾密切結合,為治安維護之基礎」的認識,在努力執行「打擊犯罪」的同時,做好公共關係包括對公民及媒體的公關工作,也就十分重要。看來,日後在培訓警員時,也有必要增加「警察公關學」這門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