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通過後才是馬英九訪港適當時機 反分裂法通過後才是馬英九訪港適當時機

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原定下星期應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邀請,赴香港進行「市政和文化之旅」。但直到前日,因仍未獲得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入境簽註,故由主辦單位宣佈取消相關活動,並按港府所示,將原計劃由馬英九主講「從台北看華文城市的興起」的講座,延期到四月間舉行,並希望屆時馬英九能夠獲港府發出簽註,歡迎馬英九屆時再行訪港。

此事引起台灣和香港地區議論紛紛。不少人將批評矛頭對準香港特區政府,認為此事不利於港台關係以至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將會使港台關係「倒退」。馬英九本人更自嘲是「第一次被列入黑名單」。也有人認為,馬英九是統派人士,此一作法不利於團結台灣地區的統派,推動聯合反獨鬥爭。就連一向「批馬」不遺餘力的「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也為馬英九叫「屈」。「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還進一步批評稱,此事將會令國際社會對香港是否還有言論及民主自由產生「高度懷疑」,更會讓胡錦濤主席所引以為傲的「一國兩制」,「百分百破產」。

至於為何港府不向馬英九發出入境簽註的原因,也是眾說紛紜。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一、陳水扁在「立委」選舉期間拋出「台灣正名」議題時,馬英九曾有所附和,並聲稱若真想為外館「正名」,理應只做不說,默默進行,私下與各國政府協調。二、當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反分裂國家法」列入立法程序後,馬英九公開批評這項立法活動是「不必要和不明智」,會令人認為大陸在恫嚇台灣,並呼籲大陸「懸崖勒馬」。三、台北市去年十一月在爭取「亞洲主要城市網」主辦權時,受到北京市攔阻,馬英九大罵中國政府「蠻橫」。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或是自行揣摸上意,或是向中央請示後得到授意,而決定向馬英九施以「報復」。

這些揣測內容,或許都有其道理。但似又並非是馬英九不獲港府發給入境簽註的全部或主要原因。尤其是在大陸國台辦已主動提出春節台商包機議題之際,香港特區政府或北京中央政府斷不會為了「報復」馬英九而揹上「阻攔兩岸關係發展」的惡名。何況,以今日中國大陸國力之日益強大及在國際社會上地位之日益強盛,以及中國領導人的自信心之日益強壯,是斷不會為馬英九的幾句失當言論,而施以「報復」的。如果再考慮到,馬英九的「反獨」色彩鮮明,目前也可能是泛藍陣營二零零八年奪回台灣地區政權的主要希望所在,他的一些失誤言論主要是為了爭取中間或中間偏綠選民的好感著想,應是可被理解,而不宜進行「報復」。

因此,我們不妨將馬英九在今年四月之前被婉拒入境香港一事,放置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審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並將提請定於今年三月初舉行的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這個大氣候背景來研析。實際上,倘若馬英九在全國人大審議「反分裂國家法」之前到訪香港,必定會被大群香港及台灣記者詢問有關「反分裂法」等敏感問題。馬英九為了選票考量,也就不得不作出將會令香港特區政府感到尷尬的回答。因此,待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之後,才是馬英九訪問香港的適當時機。從另一角度看,這也是出於「保護馬英九反獨形象」的考量。

其實,馬英九未能順利獲得港簽,應是「塞翁失馬,安知非福」。這是因為,馬英九鮮明的「反獨」形象,向來受到「獨」派人士的忌恨。而馬英九的香港出生背景,又成為「獨」派人馬揶揄的談資。民進黨政客就多次嘲諷他是「第一屆台灣特首」,陳水扁更攻擊他是「香港腳走香港路」。因此,在香港已經回歸祖國,實施「一國兩制」,並肩負向台灣地區率先垂範任務的背景之下,「香港出生」就是馬英九的「原罪」。香港特區政府未允向他發出入境簽註,正好是有助於他洗脫「投共賣台」的「污名」。這一點,相信正是馬英九所求之不得的。反正,香港特區政府並未完全拒絕他的訪港申請,只是表示該項訪問活動應當延遲到四月間進行。馬英九推遲三個月訪港,卻可獲得連一向「打馬」的民進黨當局也因他被「列入黑名單」而作出聲援,這是千金也買不到的政治效果。

正因為馬英九是在香港出生,香港特區政府根本不可能完全拒絕馬英九入境,只不過是為了反分裂鬥爭的需要,稍為延遲批准他的入境香港申請,以避過全國人大審議「反分裂國家法」的敏感期而已。實際上,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在香港出生的馬英九,如果愿意辦理相關手續的話,將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而永久性居民所享有的居留權,包含了自由出入香港,不受任何入境條件限制在香港定居,以及免受期限離境和遺送離境的權利。盡管馬英九並未辦理申領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証的手續,但比照上述權利,香港特區政府不可能長期以至永遠拒絕他入境。因此,此次只能是因時機未適合而暫時延後其入境批給而已。

從另一角度看,由於馬英九正是在香港出生,日後香港特區政府在處理他的入境申請時,也須嚴格比照「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精神,審慎作業,不要授人以柄,損害特區的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