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線律師代表的警告信發錯對象說開去 從有線律師代表的警告信發錯對象說開去

六家「公天」公司日前決定停止轉播「澳廣視」的「英超」賽事實況頻道節目,導致廣大用戶不但是收看不到「澳廣視」轉播的「英超」賽事現場實況,而且還極有可能會被剝奪接收行政當局倘在此時委託「澳廣視」播出的政令或諸如颱風等應急訊息,而導致一片混亂的,據說是源於「澳門有線電視」的代表律師對「公天」所發出的律師信。

然而,從法律實務及社會規範等角度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這封「律師信」是發錯了對象。這是因為:

一、六家「公天」公司不應承擔「侵犯版權」的責任。這個道理,透過「澳廣視」的法律顧問華年達大律師事務所及電訊管理局長陶永強先後做出的去年法院對「澳門有線」申請保全措施的有關判決,只是適用於「澳門有線」透過「ESPN」取得「英超」的二零零七/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二零一零年三個球季有關澳門地區訊號的落地轉播權。但二零一零/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二零一三年三季賽事在澳門的控制、管理、經營及牌照方面的專營權的現行持有人不再屬於「ESPN」,而是屬於「EDIA」,而「澳廣視」亦已合法地向「EDIA」取得澳門地區今季及其後兩季賽事的地面公開訊號的落地轉播權,雖然「澳門有線」也同時獲得「英超」的落地轉播權,但去年的保全措施案件所判定的禁止不適用於、亦不能適用於「澳廣視」公開訊號的落地轉播權的解釋,大家都已很清楚,六家「公天」公司轉播獲得授權的「澳廣視」播出的「英超」賽事節目,並沒有形成所謂的「侵犯」。

其實,即使退一步來說,就算是「澳廣視」在並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轉播「英超」賽事節目,而六家「公天」公司也照轉播如儀,「澳門有線」代表律師所要追究的,也應是「澳廣視」,而不是六家「公天」公司。這是因為,一方面,按照台灣地區《有線廣播電視法》(按:因澳門並沒有此類法律,故以社會形態與澳門相近的我國台灣地區來比照)的定位,六家「公天」公司只是「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的「經營者」(其定義為「依法核准經營有線廣播電視者」),而非「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的「頻道供應者」,「澳廣視」才是「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的「頻道供應者」(其定義為「以節目及廣告為內容,將之以一定名稱授權予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播送之供應事業;其以自己或代理名義為之者,亦屬之)。故此,在涉及到「侵權」責任時,「頻道供應者」的責任高於「經營者」,因為「經營者」並不從事節目製作,只是被動地轉播「頻道供應者」所提供的頻道節目,包括「頻道供應者」所提供的「侵權」節目。這就正如「世界公天」負責人楊家基所言,「公天」本身並非是電視台,也不是轉播,只是代客接收「澳廣視」的頻道節目後傳送給居民,且「公天」沒有加插廣告或製作節目,故所謂「版權」風波,不涉及「公天」本身的運作。因此,如是要追究「侵權」責任的話,作為「頻道供應者」的「澳廣視」,責任大於作為「經營者」的「公天」。「公天」即使是要負責任,也只是程度較輕的連帶責任而已。

另一方面,按照國際慣例,無論是公營還是私營的電子媒體,都有責任無償地向公眾轉達政府的政令和災害避防的訊息。「澳廣視」作為政府全資出資的電子媒體,就更應負起這方面的責任。而在澳門,因受高廈林立的地形地貌限制,廣大用戶是無法透過自行安裝天線來接收「澳廣視」的頻道節目的,大多是透過「公天」和「澳門有線電視」系統來接收。就此而言,六家「公天」公司及「澳門有線」(及其屬下的「廣星公天」),都必須無償地轉播「澳廣視」的發出的頻道節目。這固然是「公天」和「澳門有線」的「商業盈利」行為,但更是「公天」和「澳門有線」的責任所在。亦即權利和義務是統一同在而不可分割的。既此,「公天」就必須「原汁原味」地轉播「澳廣視」的節目。倘若其中所轉播的「英超」賽事實況是屬於「侵權」的話,也只能是追究輸出頻道節目的「澳廣視」的責任,而不能主次顛倒、本未倒置,反而追究「公天」的責任。同樣道理,作為必須無償轉播「澳廣視」頻道節目的「廣星」,其自作聰明地停播「澳廣視」的「英超」賽事實況節目,是自作聰明的「脫褲放屁」之舉。

由此,暴露了本澳「公天」法規的不健全。在未來制訂「公天」法規之時,應將「公天」必須無償轉播「澳廣視」頻道節目的規定寫進去。延伸開來的,就是未來政府與「澳廣視」進行續約洽商時,更應將「澳廣視」必須無條件播出政府的政令及災害應對避防訊息的條文規範寫進去。

二、「澳門有線」即使要追究「侵權「責任,連獲得授權的「澳廣視」也算不上是其追究的對象,而是應當追究「EDIA」是否存在「一權兩賣」的責任。正如前述,「澳廣視」之所以能夠轉播「英超」的賽事節目,是因為已與「EDIA」簽署了合約,獲得了合法授權。實際上,「澳廣視」就曾於上月中旬在報章上以原件影印的形式,在本澳報章上刊登了「EDIA」的「授權聲明書」,上面有「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可以在獲授權期間內的授權區域內利用免費數字地面電視(不含有線電視)對授權節目進行電視轉播,通過公共天線公司接收信號並發送到用戶」的字句。既此,無論是「澳廣視」,還是六家「公天」公司,都不存在著「侵權」的事實。

但是,「澳門有線」也說自己亦獲得了轉播「英超」賽事的授權。在此之前,是獲得「ESPN」的授權;但如今是獲得了「ESPN」還是「EDIA」的授權,則未有說清楚。倘是前者,那就是「英超」舉辦當局將版權分別售給「ESPN」和「EDIA」,而這兩者又分別轉賣給澳門地區的「澳門有線」和「澳廣視」,而致鬧出了「雙胞胎」。倘此,澳門有線」就應追究「英超」舉辦當局的「一權兩賣」。

倘是獲得「英超」舉辦當局獨家授權的「EDIA」,將在澳門地區的轉播權分別售給「澳門有線」和「澳廣視」,則是「EDIA」「一權兩授」而致形成「雙胞胎」。「澳門有線」倘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也是應當追究「一權兩授」的「EDIA」,而不是「澳廣視」,更不是六家「公天」。

這就正如李從正議員所指,「澳門有線電視」代表律師所發出的警告信,令人質疑目前律師操守的制度。作為律師公會,必須對會員及其運作守則,作進一步的檢討,以視其是否符合事實、符合司法條件邏、有否將保存程序無限延伸等不合理做法。

此言正哉!由這封律師信而導致的混亂,可看出某些律師從業員,只是著眼於自己的商業利益,毫不考慮社會效果,有悖於社會公益,也有違於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