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揚言要曝光領錢名單意欲何為?

在「五都」選舉投票前夕,——不,應當準確地說,是在陳水扁夫婦因所犯的「國務機要費案」和「洗錢案」被「最高法院」終審定讞有罪即將發監坐牢的前夕,「卸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陳淞山突然本月二十日聲稱,陳水扁為證明自己並沒有「貪汙」,已指令「扁辦」最快將於十一月三十日公佈陳水扁八年任期內,對民進黨相關候選人共約十五億元新台幣的捐輸名單。這十五億元都是政治獻金,包括陳水扁兩次參加「總統」選舉的選舉補助金約三億元,企業政治獻金約三億元,其餘都是個別捐贈進計約九億元。陳淞山表示,其實「扁辦」早已整理好民進黨相關候選人向陳水扁拿錢的清單,只不過是考量「五都」選舉投票在即,陳水扁擔心會影響民進黨「五都」候選人的選情,因而特別交代在選後再公佈相關資料。

陳水扁在「爆料」的最有利時機--當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向台灣檢調機關通報陳水扁涉嫌「洗錢」犯罪活動,而陳水扁在得悉消息後也急忙舉行記者會,聲稱自己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情,並聲稱匯得到外國銀行去的錢都是選舉結餘金和政治獻金之時,他如能同時也「曝光」這捐輸給民進黨相關候選人的十五億元捐款,即使退一步來說,以他律師出身的經驗,在他的案件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式以至是一審、二審、終審階段,也能及時供出他所貪汙的「國務機要費」,其實都是政治獻金,除了匯到外國銀行的部分之外,其中一部分已經捐給民進黨的各路政客作選舉經費使用,或可對法官起到一定的欺騙作用,誤將陳水扁所貪汙的「國務機要費」的去處,匯到外國銀行的贓款與捐輸給民進黨相關候選人的選舉經費混淆起來,對其作出「事出有因」的自由心證,或許會減輕其部分的貪汙罪行,在量刑時作出酌情減輕的裁決(陳淞山今次說公佈「拿錢清單」就是為了證明陳水扁並沒有「貪汙」)。而陳水扁卻是等到他的幾宗案子中,與所謂「捐輸給民進黨相關候選人」直接相關的「國務機要費案」部份已經終審定讞有罪,「爆料」的效能已經失卻保護自己的作用之後,才匆匆「爆料」,白白地浪費了一個「護身符」,究竟是出於甚麼樣的用意?因此,引發議論紛紛。

其中一種說法,是屬於凡夫俗子的庸俗說法,就是要那些曾經拿過他的錢的人,必須適當地把錢「吐」一點出來,以支持「扁辦」能繼續運作下去,在陳水扁入獄坐牢之後,使其仍能在社會上保持一定的知名度和曝光度。

倘陳水扁真的是有此庸俗想法,並不出奇。實際上,在《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訂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當時已經一、二審被判有罪的陳水扁,立即失去其原有的按月領取二十五萬元禮遇金,及每年五百萬元至八百萬元的辦公事務費用,令到「扁辦」陷於困境。「扁辦」為了維護下去,想盡了辦法。其一是開源,透過發行《蓬萊島雙週報》、募捐等,共籌募得四百餘萬元,估計倘省花儉用,可維持兩年左右;二是「節流」,將「扁辦」從租金昂貴的館前路寫字樓搬到臨沂街的一個地舖去,據說這是一位「獨派」人士的物業,原作為某「獨派」基金會的會址,現以半租半送形式予以廉租,而「扁辦」也適當減裁工作人員,留下來的薪金也作了調減。

但正當「扁辦」仍為未來前途發愁之際,「扁案」終審定讞,原本以為在將「海角七億」匯回台灣後有機會獲釋取保候審的陳水扁必須入獄坐牢,連修訂《卸任條例》後還保留的安保隨扈也予以撤銷。陳水扁既然要坐牢,他對「獨派」團體的利用價值就告貽盡,可能會喪失再捐款支持「扁辦」運作的興趣。因此,陳水扁吩咐「扁辦」作出這個宣佈,其實是要迫脅劫持那些曾經拿過他的錢的民進黨政客們,尤其是當選高雄市長後坐享厚祿高薪的陳菊,及很有可能當選台北市長的蘇貞昌等人,必須知趣,適當「吐」回若干捐贈金,以支持「扁辦」繼續運作。

但是,陳水扁是何等聰明絕頂的「政治家」,又是擁有何等遠大的「台獨建國」政治理想,連十五億元都甩出去了,又何必會斤斤計較那一百幾十萬元的「回吐金」而大搞「爆料」動作?連在庭審中可適當減輕自己「貪汙」量刑的「國務機要費」去向都沒有證供到這十五億元了,又何必為維持「扁辦」運作的那區區「小錢」而與過去的老戰友「較勁」?或許,陳水扁是眼看到在「五都」選舉投票日前夕,唯一能延續其政治香火的寶貝兒子陳致中,所涉的兩個「招妓誹謗案」都被司法機關駁回敗訴,甚至連法官和檢察官都指認他與「召妓男」是同一個人,有可能會令到他流失大量婦女選票,而威脅他的當選機會。為了防止陳致中落選,而使用了「爆料」這一招,要脅民進黨全力催谷陳致中的選票。

陳水扁倘有這個想法,也不無道理,而且比對上述的「回吐捐贈金」的「下策」來說,可以算是「中策」。但卻又陷入了兩個「誤區」。其一、陳致中在得不到民進黨提名後,已退出民進黨以無黨籍參選高雄市議員,而民進黨也已開除了他的黨籍。也就是說,他已不再是民進黨員,而民進黨中央也已作出了禁止黨員為「一邊一國連線」候選人助選的決定。因此,民進黨沒有義務為陳致中助選。其二、陳致中的選區在高雄市小港、前鎮選區,民進黨即使是要幫他,要不可能是以全黨形式,而只能是拜託高雄市黨部,及在該選區的民進黨員,該選區以外的大多數黨員不能前往投票,要幫也不知如何下手。

何況,陳致中的選區是深綠票倉,多數選民是屬於「寧願肚子扁扁,也要票投阿扁」的盲目者。因此,陳致中所打的「悲情牌」已經生效,雖然會流失份份婦女票,但卻更可凝聚「獨派」選票。在「不可渡讓制」之下,陳致中如果高票當選,就會奪去其他民進黨候選人的當選機會,實際上已有兩名民進黨候選人感受到了這種威脅。如是從大局出發,陳致中倒是要設法適當降低自己的吸票力,讓泛綠選民的選票能夠均衡地分配在幾名民進黨候選人的身上,為民進黨爭取多幾個議席。

因此,陳水扁要「爆料」的真正用意,看來只有被視為「上策」的要脅民進黨,在他坐牢後不得忘記和放棄他,更不得與他作切割。也就是說,他是要以近似黑社會老大的淫威手段,將他自己與民進黨綑綁在一起。我陳水扁坐牢了,你們也不得快活。實際上,陳水扁的這一招,這是有用的。想當初,只不過是陳幸妤大罵「誰沒有拿過我爸爸的錢」,結果那些曾想與陳水扁切割的民進黨大佬們,個個都誠惶誠恐地紛紛跑到台北看守所探扁,因而無法作出切割。

但是,陳水扁倘若真的「爆料」,即使是站在民進黨的立場上,也並不具有正義性。這是因為,「總統」選舉補助金,是應當交回競選總部,再由其繳回民進黨總部的;而那些政治獻金,其實也是交給民進黨作選舉之用。但陳水扁卻統統收歸己有,再「借花獻佛」地轉贈給黨內同志,其實只不過是為了增強自己的權威性而已。因此,那些曾經拿了陳水扁的錢的人,其實也可以此來反「嗆」陳水扁,這些錢本來就是捐給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