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業可從社區公益文化做起

陳觀生

特區政府自從提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後,其突破點何在?一直是社會討論的焦點。溫家寶在任內最後一份政府工作報告中說:“政府要履行好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的責任,加快推進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筆者認為,這對本澳也有一定的啟示,政府其實可以從社區公益文化事業做起,培育人才,逐步發展壯大本澳的文化創意產業。

本澳社區文化特色突出

本澳民間團體多次建議,政府應加強推廣傳統習俗文化、透過舉辦民間活動加強傳承,營造文化創意氛圍和配合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有團體指出,澳門各社區的廟宇文化資源豐富,多間廟宇具備資格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但目前澳門社區廟會文化處於起步階段,建議當局參考台灣及新加坡推廣經驗,讓更多旅客認識本澳傳統文化。

民間團體提出這些建議,大多基於本澳突出的社區文化特色,這些社區文化源自本澳數百年中西文化交融,也屬於中西文化交融後在本澳的沉澱。如“苦難耶穌聖像巡遊”當算一個。這本是源自南歐的一個宗教儀式,澳門自16世紀起受葡萄牙人的影響舉辦此儀式,一直延續至今。巡遊歷時兩天,第一天,背負十字架的苦難耶穌聖像從聖奧斯定教堂被迎出,送到主教座堂,聖像留在主教座堂接受祝禱。第二天,教士們抬著苦難耶穌聖像出遊,然後送回聖奧斯定教堂。路線共設7個站,每一站都有紀念儀式,除了基督教信徒外,也有很多澳門人和遊客參與其中,體會基督教文化。而盂蘭節則是中國傳統習俗在澳門的保存和生動展示。盂蘭節即“鬼節”,每年農曆七月的幾天,澳門小城的夜晚火光點點,香霧陣陣,家家在自家門口或者路邊擺放吃食祭品,燃燒香燭,請自己的祖先或游魂孤鬼都能享受世人的供奉。兩個有特色的節日,烘托出澳門“華洋雜處”的城市特色。

其他比較突出的本澳社區文化,還有土地誕、娘媽誕、醉龍節、譚公誕、花地瑪聖母像巡遊、拉丁城區巡遊等。

土地誕時間是農曆二月初二,澳門民眾信仰土地神的風氣很盛,不但眾多商號、民居安置土地神的塑像,還有多座土地廟。以前,每逢誕期,善男信女除了在家供奉外,還在舞獅隨行下,成群結隊地前往土地廟祭祀。 現時,最隆重賀誕的是居住在雀仔園一帶的街坊,他們用金豬酬神、請戲班上演神功戲和舉辦粵曲演唱晚會等。

娘媽又稱天后、媽祖。據說“澳門”這個名字源于這位女神。有一次漁民在中國南海捕魚,突然刮起狂風雷暴,最後,由娘媽幻化成少女並平息了風暴,使人們脫離危險,平安抵達海鏡港。漁民們就在他們上岸的地方興建了一座廟宇 ─媽祖閣來供奉娘媽。娘媽最受澳門居民尊敬,天后廟殿多處可見,居民家中,尤其是漁民和水上居民的每條船上,都要供奉天后。每到誕期,前去天后廟參拜的人絡繹不絕。

醉龍節是漁業行會的傳統節日,漁業人士每年都舉行獨有的醉龍醒獅大會慶祝。他們以舞醉龍方式到全澳各區巡遊。舞醉龍與中國各地盛行的方式很不同,醉龍只有頭和尾,用堅實木料製成,沒有龍身,由兩名藝人各執頭尾舞動。他們一邊舞龍,一邊喝酒,舞步似醉非醉,十分有趣。

譚公誕是慶祝譚公誕辰的節日。據說譚公幼為牧童,所以顯靈時化身為小孩或為漁民預測天氣,或治療疾病。他是繼媽祖後,深受漁民崇拜的另一位海上之神。 每到誕期,路環的譚公廟前有進行聲勢浩大的慶祝活動,包括上演粵劇、巡遊、舞醉龍等等。

花地瑪聖母像巡遊是為紀念葡萄牙人最崇拜的花地瑪聖母而舉行的典禮。據說,聖母曾在1917年於葡萄牙的花地瑪顯靈數次。聖母像由一身素白的婦女們抬著走在隊伍的前列,而隊伍中三名兒童的衣著打扮就像當年在花地瑪看見聖母顯靈的孩子一樣。上百名的信徒沿途唱聖詩、念禱文跟隨。巡遊每年從聖母玫瑰堂出發到主教山上的聖母小教堂,並在此舉行露天彌撒。

發展公益文化是政府責任

這些社區文化大多是由民間團體來籌辦,特區政府一般是以資助的形式作支援。其實發展公益文化根本就是政府的責任之一,《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託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

特區成立後設立的民政總署大致上承襲了澳門原來的臨時市政機構的職能,為居民提供文娛康樂、衛生監督、執照發放、園林綠化、道路渠務和交通運輸管理等公共服務,但並非市政機構的延續。前身之市政機構(臨時澳門市政局、臨時海島市政局)在民署成立後同時被撤銷。民署與上述的臨時市政機構並無聯繫。不過,《民政總署章程》第二條有關民署職責,首先就是促進及執行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內的政策。

一直以來,本澳缺乏公共文化服務的概念,按照上述法律的要求,特區政府除了由專職部門(文化局)制定及執行文化政策之外,還應該由民政總署提供社區性的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文化服務,是指以政府部門為主的公共部門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權利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產品與服務的制度和系統的總稱,包括公共文化服務設施、資源和服務內容,以及人才、資金、技術和政策保障機制等方面內容。

公共文化權利是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理論基礎和終極目標,也就是公共文化活動應該以市民大眾、以實現公眾的文化權利為第一目標。而公共文化服務提供的內容,應該就是公益文化事業。學術界一般認為,公益文化事業是指與經營性文化產業相對應,主要著眼於社會效益,以非營利性為目的,為全社會提供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文化領域。範圍有五個方面:其一是傳播和弘揚價值觀念所需要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其二是社會福利性文化事業,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等;其三是豐富和滿足居民基本文化娛樂需求的大眾文化、社區文化活動等;其四是專業性強、藝術水準高的高雅文化或精英文化。如音樂、美術、文藝理論等;其五是予以保護的優秀傳統文化及遣產、地方特色文化、民間藝術等。

社區公益文化是指社區面向社會、為公眾施行免費、義務文化服務的社會事業。包括各種大眾化的文化輔導、表演、展出、休閒娛樂活動等。居民通過參與繁榮和發展社區公益性文化事業,實現、維護、發展其基本文化權益,全面發展和提高其道德文明和科學文化素質,滿足其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

由於澳門長期以來的管治習慣,更多地強調社區文化人群非職業化、由社區文化愛好者所組成等特徵, 認為有時間並願意參加公共文化活動的是“銀髮一族”,或者“社區文化骨幹”。但是,今天的公共文化服務面臨的需求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多樣化。一方面,文化發展的多樣化,導致了需求的多樣化;另一方面,服務物件的多樣化也導致了需求的多樣化。因此,如何豐富公共文化產品,繁榮公共文化活動,成為政府文化部門、公共文化服務者所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還死抱著原來那些簡單的服務方式(如資助社團搞活動)和傳統的節目活動,只能是最終被市民大眾特別是年輕一代所拋棄,而達不到公共文化服務的目的。

市民打造對公共文化服務需求的多樣化與時代的發展也是緊密相連的,因此,當局應該與時俱進,讓公共文化服務也跟上時代發展的需求。如相當多的政府文化網站只是一個擺設,裡面多是關於行政部門的介紹,少有公共文化服務。意識上沒有跟上時代發展的腳步,以為文化不過就是唱唱跳跳、讀書看報,與現代科學技術聯繫不大,只要有相應的技藝也就行了,因而很少去研究作為資訊社會主要代表的網路能夠給政府服務提供什麼樣的機會,利用這一新的平臺能夠提供什麼樣的公共文化服務。

文化是一個社會的靈魂,公共文化是社會穩定、和諧、健康發展並形成社會凝聚力的最基本的因素,因此,政府相關部門要明確公共文化服務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擺脫公共文化的附屬地位,讓公共文化服務成為常態,才能讓公共文化真正促進社會的健康發展。從經濟的角度,現時本澳社團文化活動的資金來源於政府的撥款,實際的來源是納稅人的稅款,活動的買單者是全體納稅人。市民在參與活動的時候他們似乎享受的是免費的或低價的服務,其實,他們在納稅的同時也就訂購了各種公共服務,其中也包括公共文化服務。因此,享受這種免費的公共文化活動是天經地義的,並且應該享受到的是高品質的、貴賓級的服務。

公益文化可營造文化市場環境

有人認為,公益性文化與文化產業是不能相容的。公益文化具有公民教育功能,是不能市場化的,文化產業是可以市場化的。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公益性文化並不一定是公民教育色彩濃厚的,經營性文化產業也不一定是公民教育色彩不濃的。很多公益性文化事業是少有公民教育屬性的,比如,博物館是為了保護國家、民族乃至人類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而建立的,圖書館向公眾提供的是人類自身發展所需要的知識資源。同樣,一些經營性文化產業也有明顯的公民教育屬性,如出版業、影視業等。一些國家通過文化產業這一工具批量生產、銷售文化產品,在向其他國家輸出文化產品的同時,也輸出自己的價值觀。無論是美國大片、日本動漫還是韓國電視劇,都植入了本民族的主流文化和價值觀。這些文化產品,不僅為本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對內發揮了增加民族凝聚力的作用,對外提升了文化影響力和競爭力。

這就是說,公益文化和文化產業的屬性是相對的,前者不必然具有公民教育屬性,後者也不純粹具有市場屬性。從這個角度出發,本澳發展公益文化和文化產業,需要將文化產業發展為一個弘揚本澳優秀文化傳統和的產業系統。現實生活中,公益文化和文化產業也不是截然分開的,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西方一些國家在發展文化產業時,始終把弘揚民族優秀文化、保護民族文化遺產作為文化產業的一部分,並且注入大量的國家資本。因此,在文化產業發展時不能把教育屬性與市場屬性對立起來,既要防止過分強調教育屬性而排斥市場屬性,又要防止無視教育屬性,不加分析地將公益文化全部推向市場。

筆者認為,政府在文化發展中的主要職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