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未解決益隆只能受保護

【本報訊】文化局稱,目前只可以對仔舊益隆炮竹廠作文物保護,未能規劃用途。

局長吳衛鳴重申,舊益隆炮竹廠的業權複雜,在未解決業權問題前當局只能擔當文物保護的角色,需要在條件成熟時再規劃用途,益隆原址的12間小屋,有4間已經修緝好。

當局早前收到下環街舊均益炮竹廠一批文件,吳衛鳴指,據了解廠房會拆卸重建,他稱,有關炮竹業的保育工作,當局會持續收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