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全面深化改革機遇促進澳門發展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組成員鄭新立教授應澳門特區政府邀請,專程來澳作《三中全會精神與未來澳門》專題演講。他在演講中,對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三大板塊、十六個部分,六十個小節,及所涉及的三百多項改革措施,歸納梳理為二十五個方向,深入淺出地進行詮釋,內涵豐富,覆蓋全面。相信,以此為發端,特區政府和中聯辦還將再舉辦系列的宣講活動,而各傳統愛國社團也將掀起學習的熱潮。

《決定》所作出的改革措施,雖然主要是針對內地的,但由於中國共產黨是包括澳門特區在內的全中國的執政黨,中央的執政理念與重大決策與澳門特區的發展前景也起著指導甚至是決定作用,而且《決定》的許多內容,也直接或間接地與澳門密切相關,尤其是其第二十五節「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中,專門提到「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開放合作」,更是直接為澳門特區的進一步發展大送「紅包」,預計內地與澳門特區在外貿、服務業、會展業和旅遊業合作等方面還將會有新的更具體的政策出來,為澳門特區的發展提供又一個極為難得的發展機遇期。盡管鄭新立教授在昨日的宣講中,因時間關係,尚未能來得及具體展開論述,但正如他所言,國家的深入改革和發展必將惠予澳門更多的機遇。按照三中全會精神,國家將加強推動自由貿易和擴大對外開放,在擴大服務業對外資的引進和利用上,將率先對港澳開放,澳門可以抓住並利用好這個機會。因此,澳門特區如何緊緊抓住這個難得的機遇期,促進自身的發展,就值得當政者和廣大「澳人」認真思考。

由於《決定》在論述擴大對澳門特區的開放合作時,是將之置放在「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之中,因而澳門特區就應乘此東風,充分利用已經報請中央而且獲得批准機率甚高的「粵港澳自由貿易區」的機制,尤其是其中的橫琴、南沙,還有翠亨等新區的有利條件,為促進澳門特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添油加力。並在此基礎上,將澳門與內地簽署的的「CEPA」,延伸至台灣地區,成為兩岸四地的「自由貿易區協議」,以促成一個中國架構下的經濟一體化體系。再進一步,就是促成中國澳門、中國香港、中華台北,都能加入東盟與中國以至是日本、韓國的「十加一」、「十加三」的自由貿易區中,成為「十加四」及「十加六」。這除了是為了避免澳門特區在全球區域貿易安排的大趨勢中遭到邊緣化之外,也是為了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鄭新立教授昨日提到,《決定》強調必須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因而預期在未來幾年內,人民幣將會成為與美元、歐元鼎力的三大硬通貨之一,進而作為國際間外匯儲備的組成內容。因此,可以思考放棄現在的澳元間接與美元掛鉤的聯繫匯率機制,改為與人民幣掛。這樣,就可避免在美元持續貶值之下,澳門雖然外匯儲備充足,貨幣背景強硬,但澳門元的購買力卻偏弱,削弱經濟發展成果的情況。這種情況,澳門比香港更甚,因為澳門的主要副食品來源,對大陸的依賴度更甚於香港。

另外,也宜乘著《決定》「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的東風,將《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各項內容,用好用盡。實際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有關「支援探索湛江深水港與澳門自由港合作」的表述,就在某種程度上含有類似自由貿易區的性質。《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外,不徵收關稅」。所謂「自由港」,是指全部或絕大多數外國商品可以免稅進出的港口,劃在一國的關稅國境(即「關境」)以外。又稱自由口岸、自由貿易區、對外貿易區,這種港口劃在一國關境之外,外國商品進出港口時除免交關稅外,還可在港內自由改裝、加工、長期儲存或銷售。但須遵守所在國的有關政策和法令。自由港的主要特點是:一、可為港口或港口的一部分,也可在港區範圍內劃出自由區(如香港整個地區為自由港,內設七個自由區);二、主要開發目標和營運功能同港口本身的集散中心作用分不開;三、對基礎設施的要求較高,並需擁有足夠的現代化運輸輔助部門(如轉運公司)和相當規模的船隊,其指揮、管理系統效率和技術水準也較高。開闢自由港,可通過有限的自由和關稅的有限損失,給東道國、港口和客戶各方帶來許多好處,如可大大提高港口營運效率,利於擴大貿易量和港口吞吐量,提高主、客雙方經濟利益,給所在國提供大量就業機會等。

但遺憾的是,澳門因為沒有深水港,而虛有「自由港」的獨特優勢。澳門之所以沒有成為象香港一樣的商貿服務中心,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深水港。同樣令人遺憾的是,曾與澳門一道被聞一多先生寫進著名的《七子之歌》中的另一「子」──湛江(廣州灣),雖然其深水港條件極為優厚,但由于只有硬件,缺乏「自由港」這一軟件,而使湛江港在過去長期以來被削弱了競爭力。因此,充分利用《決定》「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的論述,及已寫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支援探索湛江深水港與澳門自由港合作」規定,利用湛江港的前身——廣州灣,曾經是自由港的歷史傳統,而澳門與廣州灣都曾被聞一多先生寫進了《七子之歌》的歷史淵源,將澳門的自由港軟件與湛江港的深水港硬件結合起來,就不但可以為澳門特區在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增加一「元」——航運業,而且也可以為湛江港插上「自由港」的雙翼,達致雙贏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