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委員會:定國安邦

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並於19時發佈公告,提出多項重大改革舉措。其中包括“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這立即引起世界各國高度關注。英國路透社稱:“中國已開始‘修補’安全問題,以此應對來自國內外的安全隱患。”美國《華爾街日報》說:“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令許多分析人士感到驚訝……但隨著中國石油、礦業及建築企業在全球擴張業務,中國政府確實也面臨著在海外保護國民及國家利益的壓力。”日本《朝日新聞》認為:“該委員會將成為中國推進反恐等政策的統一組織。”韓國《首爾日報》稱:“該委員會很可能集中處理中國安全最現實的問題——周邊鄰國關係。特別是如何對待與之存在釣魚島爭端的日本,未來該委員會很可能會劃下‘紅線’。”

實際上,早在1997年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訪美之後和2003年十六屆二中全會之後,香港媒體和外媒就出現“中國首次提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方案”、“中國再次討論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定‘反恐法’”等猜測性報道。今年5月,香港大公網、鳳凰網和韓國《朝鮮日報》預測,“中國正在推進組建負責情報、軍隊、外交、公安等事務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引述消息人士的話稱:“它是習近平想在今年年底推出的政改核心內容之一,就是把對外的國家安全和對內的國家安全結合在一起。”

11月12日晚,解放軍少將羅援表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在我國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這次在三中全會上正式提出,表明時機已經成熟。主要是為了應對錯綜複雜的周邊安全環境、保障國家安全的長治久安。”

創造國內外安全環境的必然需要

一個走向復興的中國,一定是社會安定、政治清明、經濟發展、軍事強大的中國。然而,近20年來,中國的外部環境並不太平,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

1995年,美國允許臺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訪美並發表公開演講,臺灣海峽兩岸形勢驟然緊張。1995年7月和1996年3月,中國在臺灣海峽進行了兩次大規模導彈實彈發射演習。

1999年5月,以美國為首的北約使用導彈襲擊中國駐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大使館,造成3名中國記者死亡,20餘人受傷。中國政府緊急向美國提出嚴正交涉和最強烈抗議,提出必須正式道歉、全面調查、公佈結果、嚴懲肇事者四點要求,並派遣專門小組赴南聯盟處理使館遭襲事件。

2001年4月,一架美國偵察機在中國海南島附近海域上空進行偵察飛行,故意撞向跟蹤監視的中國海軍戰鬥機,造成中國戰鬥機墜毀,飛行員王偉死亡。美國偵察機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降落到海南島陵水機場。中國政府堅決要求:美國必須向中國人民道歉。

2011年2月,利比亞局勢動盪,戰爭一觸即發。中國通過海、陸、空三種方式,並首次派出“徐州”號護衛艦、伊爾—76飛機等軍事力量執行海外撤僑任務。

進入2012年,我國的東海、南海主權爭端驟然升溫。4月,菲律賓派軍艦駛入我國中沙群島的黃岩島海域,攜帶武器強行搜查在此躲避惡劣天氣的中國漁船,並與聞訊趕來的中國海監船、中國漁政船對峙一個多月。7月,我國正式成立三沙市,下轄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海域,同時成立解放軍三沙警備區。

同年9月,日本政府與所謂的釣魚島“所有者”簽訂“購島”合同,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南小島和北小島等3座島嶼“收歸國有”。2013年7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登上離釣魚島最近的石桓、宮古二島,要求日本海上保安廳死守“領土”。8月,為宣示主權,中國海軍編隊開始在釣魚島附近海域巡航。

這一連串涉及主權、領土、人員安全的摩擦,讓中國有了深刻的教訓,也積累了外交、軍事等多方面應對的經驗。與此同時,國內的反恐形勢也面臨嚴峻挑戰——

2001年,“9•11”恐怖襲擊發生後,國家主席江澤民當即致電美國總統小布什,表示願意共同打擊一切恐怖主義暴力活動。2002年,出沒于中國新疆地區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先後被美國、聯合國列為恐怖組織。

2009年7月5日,“世維會”分子在新疆烏魯木齊市製造了打砸搶燒事件,造成197人死亡;今年4月23日,恐怖分子在新疆巴楚縣製造暴力恐怖事件,造成15人死亡,2人受傷;10月28日,恐怖分子在天安門廣場策劃製造了汽車撞擊遊客事件,造成包括嫌疑人在內的5人死亡,38人受傷。這些暴力恐怖襲擊事件給無辜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危害。反恐成為每個中國人的安全所系、利益所在。

國內外的安全形勢都表明,我國急需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整合力量,高效應對。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曲星認為,隨著中國國際地位的提高,外國對中國的關注更高,各種情報活動也更加多樣,渠道更加多元。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安全與軍控研究所所長李偉告訴環球人物雜誌記者:“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國家安全的概念大大擴展。除了傳統意義上以領土和主權為核心的國家安全外,以能源、環境和恐怖主義為代表的非傳統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再加上中國的綜合國力日益發展,利益分佈越來越廣,各領域間安全問題的相互滲透也越來越明顯。為了加大各部門的協調力度,讓它們能在面對各類安全問題時採取及時有效的應對措施,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尤為必要。”

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如何運作

那麼,我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將如何構成?會如何運作?能起到什麼作用?李偉就這些問題進行了闡述。

新中國成立後,每當遇到重大安全問題,往往由國家最高領導人根據不同形勢,臨時召集不同部門的人員進行決策。以抗美援朝的決策為例,毛澤東針對是否入朝作戰這個問題開了多次會議,召集了不同的人進行決策。這種國家安全決策機制,這麼多年來基本沒有變化。

但我國一直沒有成立正式的、制度化的國家安全決策機構。正因如此,我國安全決策的透明度不高,外界對決策過程瞭解不多。這次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正好填補了這個空白。

而我國一些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機構,包括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中央軍委、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國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等,的確是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部門,但這種說法將國家安全的相關決策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混淆了。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和中央軍委是國家層面上的安全決策部門,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國防部以及解放軍總參謀部是具體領域上的執行部門。

李偉:1981年,中共中央決定恢復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2000年又組建了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兩個小組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機構。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相關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一些與外事、國家安全工作有密切聯繫的相關機構部長組成,負責對日常的外事、國家安全工作領域的問題作出決策。

而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不是增加一個負責日常工作的機構,它只對涉及國家重大安全利益的問題和突發安全事件進行決策。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如果國家安全委員會陷入日常瑣碎事務中,那麼這個機構完善國家決策體制的目的就無從談起了。所以,我個人認為,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之後,將主要負責國家重大安全問題的協調統籌,而日常的一些安全事務則由各個部門處理。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仍然可以作為處理外交日常事務的機構存在,但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有可能被替代。

國家部門的設置本就與國家功能有密切聯繫,因此,涉及國家安全領域的一些部門應該都會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要組成部分。具體來說,作為國家安全最高決策機構,該委員會的負責人應該是國家最高領導人,核心成員應該有外交、安全、公安、解放軍等與國家傳統安全直接相關的部門首長。另外,為了同時應對非傳統安全方面的問題,還可能包括能源、交通、財政、衛生等與非傳統安全有關的部門負責人。

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立對我國有何重要意義?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提高了國家安全協調層級,使我們在面對重大、突發安全事件時,能更好地協調現有各部門,消除各部門之間的行動障礙,做出快速應對。同時,也能防止資源浪費,減少應對安全問題的成本。

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後,可能首先採取如下措施:

首先會制定國家安全的整體戰略,然後針對未來可能出現問題的不同領域,建構不同戰略,最終形成一個既長遠又相對具體的國家安全戰略體系。在這個體系之下,一旦出現突發的安全問題,我們就能按照相應的戰略採取行動。但諸如東海、南海的領土爭端,新疆恐怖主義等具體問題,常規狀態下不會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重點議題。只有當這些問題的發展跳出常規範疇,才需要國家安全委員會來決策。

(李靜濤 張憶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