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巴士合同必糾正 目前首要維持服務正常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強調,政府會以負責任態度面對巴士服務合同出現瑕疵的問題,會糾正,使合同符合法律要求。他強調,目前首要是保持巴士服務正常,保障居民出行。至於大家關心的責任誰屬問題,需要依法開展程序。

崔世安昨日上午出席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政府所有工作包括決策和執行程序,都須在法律框架下進行,這是無庸置疑的。政府發現了問題必會面對、改正,以符合公共利益。他說,政府發現了問題必定負責任面對。巴士新模式服務目的是提供更好的政策,保障市民出行,其中没涉及違法的私人利益問題。

他說,早前公佈的廉署報告指推行新模式巴士服務在選擇適用法律上出現了問題,問題延伸至法律技術、政府工作程序和方法等方面,但並不涉及新模式的政策。他指出,以服務居民為目標推行新政策和新模式的服務有其必要。

行政長官說,經他指示,法務部門和工務部門研究後,認為現行巴士服務在法律適用方面,必需糾正批給和購買服務,工作小組現正進行有關工作。

他又提到,在推行新模式的巴士服務及批給過程中,從交通事務局、司長辦公室,再到行政長官辦公室,多層的法律顧問都曾審視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直至早前,經核實後發現了偏差和瑕疵,政府一定承認和面對問題。

不少新聞報導指行政會曾討論巴士新模式服務,崔世安表示,根據紀錄2008年1月,運輸部門委託大學完成了一份研究報告,向行政會介紹,至2009年9月第一份招標文件簽署後,正式進入改變巴士服務模式和招標的程序。

他說,至2009年,對推行新模式的巴士服務,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與候任行政長官的他有充分溝通,為使巴士服務更好地滿足居民的需要,革新服務模式和政策,特別是完善巴士線路,他本人認同和支持,在他完全同意下推出招標文件。及後整個程序在第三任特區政府運作下展開。

崔世安重申,未來一段時間,政府首要工作是維持巴士服務正常,保障居民出行。第二是糾正錯誤,使巴士服務在法律框架下運作。第三是大家關心的責任問題,他相信會開展有關程序,因為公職法律對官員、領導主管的規定很清晰,開展相關程序有其需要。他希望社會給予時間讓政府跟進。

他說,劉仕堯司長日前在立法會已公開表明會以負責任態度跟進問題,作為行政長官,政府做得不好的所有事情他本人都有責任,因此一定會面對,目前首先是要糾正問題。

另外,日前法院正式裁決維澳蓮運破產,崔世安表示,政府定密切關注進一步的情況,以負責任態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