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行政申訴功能盡顯 加強政府制度建設提升效率

【本報訊】廉政公署在2012年共接獲477宗刑事舉報,較11年增加近2成,其中183宗開立卷宗增幅6成4,主要是由於私營機構賄賂案舉報數字增加。

廉政公署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2012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廉政公署在報告中總結了2012年所開展的各項工作,包括個案處理總體情況,以及在反貪、行政申訴、廉潔推廣及社區關係、財產申報工作等方面的情況。廉署去年發出了多份行政申訴範疇的調查報告或勸喻,亦因應工作需要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多份意見報告書,以加強特區政府制度建設及提升行政效率,在落實政府施政計劃方面發揮廉署的應有作用,並為決策機關提供具參考價值的資訊。部分報告書及勸喻被收錄在報告中的附件部分,包括《關於新城填海區某區域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預先評定資格之國際招標方案」的法律意見》、《關於「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的意見書》、《關於投訴行政不作為的分析報告》,以及《關於輕軌路線行經澳門倫敦街及波爾圖街投訴的調查報告》等。

2012年廉政公署共處理1,279宗個案(全年接收852宗投訴 / 舉報個案, 2011年轉入及重新處理過去暫時歸檔的案件共427宗),與2011年相比,收案數字呈上升趨勢。去年共開立751個調查卷宗,非正式途徑處理53宗,只有48宗因不屬廉署職權或資料不足而無法跟進,佔全年收案總數不足一成。在全年接收的852宗個案中,具名或願意提供個人資料的投訴有498宗,佔總收案數字近六成,說明瞭市民勇於舉報及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持續提升。

在全年收案的852宗個案中,涉及刑事性質的舉報案件共477宗,當中有 183宗個案開立了調查卷宗,與2011年的112宗相比有所增加,主要是私營部門的賄賂舉報數字增加所致。在全年處理的376宗個案中,共有185宗案件完成偵查,分別移送檢察院或作歸檔處理。

在行政申訴方面,2012年開立的調查卷宗為502宗,加上2011年轉入的427宗,全年共須處理929宗個案,其中563宗已完成處理。此外,廉署全年收到不同性質的查詢個案共586宗。

綜合分析投訴個案的類別及內容,結論為:治安執法、衛生醫療、交通事務、經屋和社屋及市政是引起投訴最多的領域,而個案所揭示的問題依然離不開處理程序及方法失誤,對法律的認識不足,行政決定失誤及拖延,公務管理流程及決策未跟上社會發展的要求,在某些情況下決策的失誤更是致命傷。

2012年,廉署積極推動廉潔教育和社區推廣工作,爭取各界參與廉政建設,提升社會廉潔意識。全年舉辦的各類講座及座談會共459場,參加人數達 27,679人次,對象涵蓋公務人員、私人機構管理層及僱員、青少年學生、社團成員等不同界別。在不斷強化公務人員廉潔操守的同時,也重視與業界團體、私人機構合辦講解會,提升私營部門人員的防貪意識,更藉廉政建設20周年紀念,舉辦「誠信管理 廉潔營商」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分享私營部門防貪經驗,以進一步促進本澳私營領域誠信管治和商業道德的發展。

廉政專員馮文莊指出,私營機構腐敗現象的高發及易發領域主要集中在採購過程中非法收受回傭,或在工程招標過程中偽造價格及偽造檔,以及以欺詐方式收取員工款項換取利益等。至於在公營部門,職務犯罪仍集中在高發及易發的領域,例如採購、公共工程及批給,或在實報實銷過程中偽造檔,歸根究底仍然因為制度欠缺或制度不全、執行不力所致。

廉署報告指消防局長涉違紀

廉政公署2012年度的工作報告附件中,登載部分從未公佈的勸喻及調查報告,包括處理關於終止消防局副局長的理據及有關投訴,調查發現消防局局長在缺乏適當聽證下將某些消防員對投訴人不利的情況視為事實;沒有透過紀律程式查明,便在評審報告書中指投訴人違反軍事化人員通則;另有多名消防局人員指稱局長以降低行為分或晉升機會施壓,要求他們排斥投訴人等。廉署已向保安司司長建議就消防局局長涉嫌違紀行為提起紀律程式,並建議保安司司長考慮引用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全面調查機制,解決消防局存在的多種問題。

廉署在公開的報告部分明言,廉署在今年3月仍在處理同「調查報告」有關的事宜,加上需遵守涉及紀律程式的保密義務,在衡量公眾知情權與保密義務兩者後,只是公開了調查報告中有關回覆投訴人的結論部分。

消防局前副局長李盤志曾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指稱受消防局局長連串打壓。李盤志最終敗訴,但行政法院合議庭指案件暴露了消防局內部紛爭及管理決策問題。

廉署: 行政申訴不少涉決策層

廉政專員馮文莊指出,隨著社會發展及新問題出現,廉署接獲的行政申訴所涉及的範疇亦出現變化,基本上同民生及政府決策有關,不少問題並非純技術及執行層面的事宜,而是同決策層有關。

馮文莊在廉署2012年度工作報告引言中指出,引發矛盾的主要原因包括制度建設定位不清、步伐緩慢、建議方案不切實際,未能跟上社會的急速發展,造成有制度、但落伍;無制度、但遲遲卻未見出臺的狀況。精簡行政流程依然未見起色,節省行政成本亦未見融入公務管理思維。另外,精確的時間管理依然未成為公務管理思維的組成要素,致使淪為空話的計劃不少。思維麻痺及流水作業的現象頗為普遍,承擔未見於公務管理的思維內。該作為而不作為、該決定而拖延決定的現象頗常見。

馮文莊指出,現代行政理論已充分印證,不作為、遲作為的危害性往往比亂作為更大,甚至影響更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