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消防局長涉違紀

【本報訊】廉政公署在2012年度的工作報告附件中,登載部分從未公布的勸喻及調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終止消防局前副局長的投訴及處理其他投訴的方法。

調查報告稱,發現消防局長在缺乏適當聽證下將某些對投訴人不利的情況視為事實,沒有透過紀律程序查明,便在評審報告書中指投訴人違反軍事化人員通則。另有多名消防局人員指局長以降低行為分或晉升機會施壓,要求他們排斥投訴人。廉署已向保安司長建議就消防局長涉嫌違紀行為提起紀律程序,並建議保安司長考慮引用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全面調查機制,解決消防局存在的多種問題。

廉署在公開的報告部分明言,廉署在今年3月仍在處理同「調查報告」有關的事宜,加上需遵守涉及紀律程序的保密義務,在衡量公眾知情權與保密義務兩者後,只公開調查報告中有關回覆投訴人的結論部分。

消防局前副局長李盤志曾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指受消防局長連串打壓。李盤志最終敗訴,但行政法院合議庭指案件暴露了消防局內部紛爭及管理決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