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地」元素能落實 「澳人」要件仍需改善

受澳門特區政府委託的澳門大學專責研究團隊,前日公佈了「澳人澳地」的研究結果。社會上對特區政府傾聽及採納民意,在「萬九公屋」及「後萬九計劃」告一段落之後,針對澳門實際情況及主流民意要求,及時將解決「上樓難」問題的注意力轉移到「夾心階層」方面來,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及澳大研究團隊接受特區政府委託後,認真進行調查研究,既參考外地經驗(主要是香港的「港人港地」政策),又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既堅守「澳人澳地」的原則,又靈活思考具體應對措施,提出了三個操作方案,給予了高度肯定的同時,也對這三個具體操作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見。雖然這些意見是從各自不同的立場出發,因而均具有一定程度的局限性,但畢竟還是有益及有建設性的。因此,在意見紛陳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和澳大研究團隊有必要吸取以往一些決策出臺「效果與動機不統一」的教訓,將此與廣大「澳人」利益密切相關的研究結果提交給社會進行廣泛深入的諮詢,社會各界也應進行熱烈和細緻的討論,畀特區政府和研究團隊能從各種不同意見中整合梳理,歸納出符合最大「公約數」的方案,或是在這三個操作方案的基礎上進行改善優化,以在最大程度上改善「澳人上樓難」的問題,減少以至是消除民怨,為建構和諧社會添磚加瓦,也為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奠定堅實的民意基礎。

第三任特首崔世安上任後,以其長期關注弱勢群體的經驗,並認真傾聽民意,提出了「萬九公屋」計劃,並雷厲風行,排除了土地資源緊缺及其他一些不可抗力的困難,僅僅在幾年間就陸續興建了系列公屋樓宇,並有大批市民獲得分配及入住。隨後又提出了「後萬九計劃」,盡可能地解決所有符合資格的弱勢群體的居住利益問題。這是特區政府的一項德政,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元素。

但「計劃趕不上變化」,舊的矛盾解決了,又出現了新的矛盾,或可說是在居住領域上,弱勢群體「上樓難」這一原來的主要矛盾即將獲得解決後,原來是屬於次要矛盾的「夾心階層上樓難」就上升為主要矛盾。實際上,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隨著政府人才戰略和培訓計劃的實施,更是隨著澳門居民的收入水準逐漸提高,並有不少人向上流動,成為中產、專業或管理階層,另一種「上樓難」的壓力也就隨之而來。一方面,他們失去了申請經濟房屋或社會房屋的資格;另一方面,他們也希望能隨著自己的收入水平和社會地位的提高,住上更舒適的樓宇單位。本來,由於經濟發展,他們的收入又大為提高,他們完全可以按照世界銀行劃定的家庭收入與樓價六比一的比價標準購買樓宇。

但由於各國實行貨幣寬鬆政策,「熱錢」到處流竄,將本應是「投資」的行為演變為「投機」,凡是可以「炒」的物件都蜂擁購入;也由於本地居民收入提高,產生了改善居住條件的強烈意願,希望能換樓;因而促使樓價一路飆升。這是在相當大的區域範圍內的共有現象,不是澳門獨有,將「樓價急升」的責任推給特區政府並非是實事求是的,但特區政府也不能以此為由卸責,應當在尊重自由市場規律的前提下,確實地保障包括中產階層實質上是「夾心階層」在內的本地居民的居住問題。

實際上,目前的高樓價,已經令到本澳「夾心階層」無法享受「居住正義」。這將是滋生新的民怨的源頭。而且這股民怨對社會及特區政府管治的危害性將會更為嚴重,因為中產階層歷來是社會管理及政府管治的支柱,一旦連他們也產生強烈的民怨,其所能起到的逆反作用及其後果就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政府應當採取「兩條腿走路」方針,在「後萬九公屋」計劃啟動之後,必須設特區政府必須盡快設法解決專業及中產、管理等新階層,以及近年入職的中低級公務員的居住問題。在必須尊重自由市場規律之下,特區政府提出的「澳人澳地」概念,就是一個雖然並非十全十美,但卻是還可接受,及可以妥適解決這個問題的選擇。

「澳人澳地」的定義,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來詮釋。其中「澳人」是必須保障澳門居民的居住權益,這是特區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而「澳地」則是特區政府專門撥出土地,興建只供應給澳門人購買居住的樓宇,禁止及阻截外來「熱錢」,將之作為「炒賣」的工具。因此,受特區政府委託進行的「澳人澳地」研究所研擬的操作方案,必須符合「澳人」和「澳地」這兩個要素。

從澳大研究團隊研擬的三個操作方案看,「澳地」亦即阻截外地人炒賣這個要素,基本上得到落實體現。因為三個方案都確定了購買資格必須是澳門居民,甚至是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相信人們對這一點的意見是不大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在「澳人」亦即保障澳人居住正義及權益這個更重要的元素方面,則意見紛紜。將之集中起來,主要有幾大點:其一、第一個方案是「公屋升級版」,並未能充分反映中產人士的居住要求,與照顧弱勢群體的公屋差別不大。而且,以公屋建造的標準,中產階層也難以適應。實際上,在弱勢群體與有能力購買豪宅的富豪之間的中產階層,是一個「光譜」頻譜區域較大的群體,既有準豪客,也有剛符合中產階層者標準者,倘劃一以稍高於公屋的標準來適用之,恐怕將墮入形而上學的盲區。

其二、限制了單身人士的居住正義」。目前澳門與許多發展國家和地區一樣,高齡未婚現象十分普遍,而且有其群體越來越擴大的趨勢。三個操作方案都忽略了他們的需求,並不公平。另外,社會現今對同性戀的寬容,甚至對同性婚姻的理解,在第三方案中必須是近親的要求,對他們也不利,應當對此類人群有所照顧。

其三、第二方案的交易價為市場樓宇的七折至八折,可能仍難令「夾心階層」上樓。現在一個不到千呎的單位,動輒就要價六百萬元,七折也是四百多萬,仍難購買。誠然,由於興建樓宇成本較高,包括地價、建材、人工等,因而樓價不可能再低。這就需要從其他措施予以配合以至是幫補。比如,土地溢價金適當調低使之得以適當降低成本。澳門財政主要依靠博彩稅,不像內地各地地方政府是實行土地財政,主要依靠賣地收入,因而澳門特區可以適當放寬土地溢價金。又如,可以要求銀行配合,將首期放寬,甚至是恢復四厘津貼,減輕還貸負擔。再如、與「劉十招」主要是遏制「炒賣」相反,對「澳人澳地」樓宇給予適當的稅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