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開始徵集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

【本報訊】文化局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普查及研究工作,即日(十月二十日)起徵集資料,為期半年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世代相傳、與生活密切相關的手工技藝、民間習俗、表演藝術等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它們是城市發展的歷史見證,也是地方重要的文化資源。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在澳門生效後,文化局隨即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包括法制建設、普查研究、項目申報、協助傳承和和推廣教育。經過多年努力,澳門已有十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其中八個更入選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今次資料徵集的內容包括有非遺項目的名稱、類別、流傳地區、舉行時間、表現形式、存續狀況等;另外,亦收集與之相關的圖片、文獻和影音等資料。有關資料將作為日後擬定清單的依據。

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為法律保護的對象,並訂明要透過清單擬訂對其作出保護。文化局除持續進行“全澳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外,自即日起更開展有關的“資料徵集”活動,目的是鼓勵更多市民參與,以更全面、深入和多元地瞭解澳門潛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數量和情況。而經過調查、研究和評估後,符合《文遺法》所訂標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將會列入有關清單,以確保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適切的保護。

資料徵集期自即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有關活動極需社會大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市民除可主動填寫表格推薦具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外,亦可以在普查小組進行調查期間積極提供協助。有關詳情及表格下載可以在普查網頁(www.macauheritage.net/ichsurvey)查閱,歡迎市民透過網上、電郵(ichsurvey@icm.gov.mo)、傳真(二八三六六八三六)或於辦公時間親臨文化局提交資料。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八三九九六四三一或八三九九六六九九聯絡梁小姐。